清末,县城(今鱼城)仅有盐店1处,当铺1处,中药铺3处,银炉、裁缝铺、寿衣店各1处,有字号的京广杂货铺很少。
民国以来,商业有所发展。1919年,鱼台有酒馆14处,油坊25处,京货12家,杂货50家,中药业10家。
1933年,全县资金在500元(银币,下同)以上的商号217家,从业916人(雇用474人),总计资金28.48万元。行业有京广货、杂货、中药、食盐、切烟、酿造、银炉、饮食、旅店等。其中,县城店铺82家,从业382人(雇用250人),共有资金12.87万元。资金在3000元以上的商号19家,多为坐商兼行商,批发兼零售。福全永京货店,资金万余元,经营绫罗绸缎、布匹、搪瓷制品、香皂、牙膏、电筒、胶鞋、文具等,有专人“跑外水”,直达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货。同泰永杂货店,附设糕点作坊,资金0.5万元,从业17人,自备船只,可载重3吨,从事长途贩运,径赴芜湖销售黄豆,购回茶叶等商品。华昌烟店,资金2万元,前店后厂,加工黄烟和黑烟(旱烟),原料从许昌购进。此外,有固定摊点147户,其中丝织业1户,京广货业11户,屠宰业回民72户、汉民3户,杂货业12户,饮食业35户,印花业10户,鞭炮业3户。谷亭镇坐商87户,从业431人(雇用224人),共有资金10万元。另有常设摊点171户,计:京广货34户,杂货20户,饮食业72户,汉民屠宰10户,回民屠宰13户,陶瓷及其他行业22户。著名商号有马八的煤油经营处,张元新的油行,赵兴运的粮行,李玉臣的杂品干果栈,都自有船只,从事长途运销。其余各大集市共有商号48户,其中相里13户,罗屯11户,王鲁9户,张集4户,阎集7户,刘寨4户,计从业103人,资金5.6万元。
全县主要输出品有小麦、黄豆、黑瓜子、火硝、鸭蛋、鲤鱼、鲫鱼、皮革等;输入品以棉布、丝绸、食盐、食糖、煤油、纸烟、火柴为大宗。经营方式分为坐商、行商、摊贩3种。
1939年,日伪勾结,土匪四起,敲诈勒索,税卡林立,再加上残酷的“扫荡”、封锁,城乡物资交流遭受严重破坏。县城商号减少42户,从业人员减少53人。大商号中有12家相继倒闭;饮食业的泉福楼、义美居、晨香园、三合居等餐馆,也不堪忍受官绅兵痞的白吃和凌辱,先后停业;11家旅店皆因日伪在四门盘查搜身造成的行人稀少而半开半停。1945年8月,日伪弃城而逃。县抗日民主政府,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实行公平交易,买卖自由,城乡市场出现了摊贩云集的复兴景象。1946年10月,国民政府还乡团占据鱼城,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物价暴涨,商业再度凋蔽,城内商号仅存32家。1948年8月,全县解放,县民主政府对私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至1949年全县私营商业发展到932户。其中百货184户,烟酒副食245户,粮油加工58户,饮食业219户,旅店业87户,铁木业48户,竹、条编业74户,土窑业17户。营业额375万元(折新人民币,下同)。
建国后,经过3年恢复时期,1953年私营商业发展到1949户,比1949年增加109%。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推动下,主要集镇出现了私营商业的联合体。谷亭镇有建民、益民、裕民联营商店,合作饭店,合作理发店,合作酱园等。其中建民联营商店,由11户组成,资金近万元,经营京广杂货、陶瓷、糕点、酱菜加工。1954年6月,中共鱼台县委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分期分批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年9月,即有737户(主要是粮油、棉布商)转为农业,全县尚有私商1212户,1786人。1955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加速改造”的方针,县成立商改办公室,试办公私合营商店1处,合作商店6处,合作饭店14处,代购代销点82个,共改造安排私人商贩900人。1956年5月,采取“一步登天,定息赎买”的办法,直接过渡到供销社742户,781人,转为合作商店的106户,115人,代购代销的10户,10人,经销的131户,131人。至年底完成了对私营商业的全面改造,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经济被当作资本主义,受到严格限制,商品流通渠道单一,经营比例失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有证个体商业314户,1985年,增加到851户,1518人,年经营额2025万元。1990年,有注册的个体商业2773户,6932人,年经营额4478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额的20%,是1952年私营商业额的8倍,比1985年增长121%。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清末,县城(今鱼城)仅有盐店1处,当铺1处,中药铺3处,银炉、裁缝铺、寿衣店各1处,有字号的京广杂货铺很少。
民国以来,商业有所发展。1919年,鱼台有酒馆14处,油坊25处,京货12家,杂货50家,中药业10家。
1933年,全县资金在500元(银币,下同)以上的商号217家,从业916人(雇用474人),总计资金28.48万元。行业有京广货、杂货、中药、食盐、切烟、酿造、银炉、饮食、旅店等。其中,县城店铺82家,从业382人(雇用250人),共有资金12.87万元。资金在3000元以上的商号19家,多为坐商兼行商,批发兼零售。福全永京货店,资金万余元,经营绫罗绸缎、布匹、搪瓷制品、香皂、牙膏、电筒、胶鞋、文具等,有专人“跑外水”,直达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货。同泰永杂货店,附设糕点作坊,资金0.5万元,从业17人,自备船只,可载重3吨,从事长途贩运,径赴芜湖销售黄豆,购回茶叶等商品。华昌烟店,资金2万元,前店后厂,加工黄烟和黑烟(旱烟),原料从许昌购进。此外,有固定摊点147户,其中丝织业1户,京广货业11户,屠宰业回民72户、汉民3户,杂货业12户,饮食业35户,印花业10户,鞭炮业3户。谷亭镇坐商87户,从业431人(雇用224人),共有资金10万元。另有常设摊点171户,计:京广货34户,杂货20户,饮食业72户,汉民屠宰10户,回民屠宰13户,陶瓷及其他行业22户。著名商号有马八的煤油经营处,张元新的油行,赵兴运的粮行,李玉臣的杂品干果栈,都自有船只,从事长途运销。其余各大集市共有商号48户,其中相里13户,罗屯11户,王鲁9户,张集4户,阎集7户,刘寨4户,计从业103人,资金5.6万元。
全县主要输出品有小麦、黄豆、黑瓜子、火硝、鸭蛋、鲤鱼、鲫鱼、皮革等;输入品以棉布、丝绸、食盐、食糖、煤油、纸烟、火柴为大宗。经营方式分为坐商、行商、摊贩3种。
1939年,日伪勾结,土匪四起,敲诈勒索,税卡林立,再加上残酷的“扫荡”、封锁,城乡物资交流遭受严重破坏。县城商号减少42户,从业人员减少53人。大商号中有12家相继倒闭;饮食业的泉福楼、义美居、晨香园、三合居等餐馆,也不堪忍受官绅兵痞的白吃和凌辱,先后停业;11家旅店皆因日伪在四门盘查搜身造成的行人稀少而半开半停。1945年8月,日伪弃城而逃。县抗日民主政府,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实行公平交易,买卖自由,城乡市场出现了摊贩云集的复兴景象。1946年10月,国民政府还乡团占据鱼城,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物价暴涨,商业再度凋蔽,城内商号仅存32家。1948年8月,全县解放,县民主政府对私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至1949年全县私营商业发展到932户。其中百货184户,烟酒副食245户,粮油加工58户,饮食业219户,旅店业87户,铁木业48户,竹、条编业74户,土窑业17户。营业额375万元(折新人民币,下同)。
建国后,经过3年恢复时期,1953年私营商业发展到1949户,比1949年增加109%。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推动下,主要集镇出现了私营商业的联合体。谷亭镇有建民、益民、裕民联营商店,合作饭店,合作理发店,合作酱园等。其中建民联营商店,由11户组成,资金近万元,经营京广杂货、陶瓷、糕点、酱菜加工。1954年6月,中共鱼台县委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分期分批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年9月,即有737户(主要是粮油、棉布商)转为农业,全县尚有私商1212户,1786人。1955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加速改造”的方针,县成立商改办公室,试办公私合营商店1处,合作商店6处,合作饭店14处,代购代销点82个,共改造安排私人商贩900人。1956年5月,采取“一步登天,定息赎买”的办法,直接过渡到供销社742户,781人,转为合作商店的106户,115人,代购代销的10户,10人,经销的131户,131人。至年底完成了对私营商业的全面改造,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经济被当作资本主义,受到严格限制,商品流通渠道单一,经营比例失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有证个体商业314户,1985年,增加到851户,1518人,年经营额2025万元。1990年,有注册的个体商业2773户,6932人,年经营额4478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额的20%,是1952年私营商业额的8倍,比1985年增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