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境内交通安全监理业务先后由建设科、交通科办理。1953年起,开始贯彻《山东省公路交通暂行规定》。1964年,县交通局设1名监理干事,与县公安局联合处理交通事故。1972年,成立鱼台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0名,每年处理各种交通事故10余起。1975年,始设鱼台县车辆监理站,于主要干线公路设临时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1976年10月,设立老砦、谷亭、王鲁、东张、清河、鱼城、王庙7处交通管理站,分区承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978年,车辆监理站改称交通监理站,统管全县交通监理工作。1985年,有专职监理员7人,并配备统一服装,佩带“中国交通监理”胸章。每年定期组织车辆登记、年度审验和核发牌照;组织指导驾驶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核发驾驶执照、行车牌照及超标物通行证。1984年7月,设立谷亭、鱼城安全检查站。1986年3月,增设清河、老砦安全检查站。为减少交通事故,除按时进行年检外,配备了交通监理车辆,组织经常性的流动安全检查。对一般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以警告、罚款、缴销驾驶证或追究其刑事责任。1987年4月,交通安全监理业务移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87年5月1日,县城设立两处交通岗,加强对城市交通安全的管理。1990年,交通警察大队配备交警44人。
1975~1990年,共发生交通事故532起,死亡74人,伤497人,直接经济损失46.2万元。事故发生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均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
第二节 安全监理
建国后,境内交通安全监理业务先后由建设科、交通科办理。1953年起,开始贯彻《山东省公路交通暂行规定》。1964年,县交通局设1名监理干事,与县公安局联合处理交通事故。1972年,成立鱼台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0名,每年处理各种交通事故10余起。1975年,始设鱼台县车辆监理站,于主要干线公路设临时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1976年10月,设立老砦、谷亭、王鲁、东张、清河、鱼城、王庙7处交通管理站,分区承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978年,车辆监理站改称交通监理站,统管全县交通监理工作。1985年,有专职监理员7人,并配备统一服装,佩带“中国交通监理”胸章。每年定期组织车辆登记、年度审验和核发牌照;组织指导驾驶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核发驾驶执照、行车牌照及超标物通行证。1984年7月,设立谷亭、鱼城安全检查站。1986年3月,增设清河、老砦安全检查站。为减少交通事故,除按时进行年检外,配备了交通监理车辆,组织经常性的流动安全检查。对一般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以警告、罚款、缴销驾驶证或追究其刑事责任。1987年4月,交通安全监理业务移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87年5月1日,县城设立两处交通岗,加强对城市交通安全的管理。1990年,交通警察大队配备交警44人。
1975~1990年,共发生交通事故532起,死亡74人,伤497人,直接经济损失46.2万元。事故发生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均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