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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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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前,境内政区设置未见文字记载。宋、元两代,境内有乡的设置,见之于北宋经幢石“大宋国单州鱼台县南阳乡”及元初赤显忠墓铭碑“葬义成乡大聂村之原”等石刻。
明代,全县设二十七里社。即:坊郭社、林丘社、降丘社、文香社、西方社、武台社、相里社、赵桥社、白沙社、东单社、垤斛社、冯庄社、班村社、义城社、湖陵社、向村社、永丰社、永安社、崇福屯、眉丘屯、苗村屯、朱村屯、大村屯、秦旺屯、马陵屯、张庄屯、武台屯。
康熙年间,将旧里社归并为十五里社。即:坊郭社、班村社、义安社、林丘社、降丘社、文香社、西方社、武台社、赵桥社、沙向社、冯胡社、相里社、东垤社、眉福社、西屯社。其后又以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定八方之名。
乾隆初年,乾方:西北隅、古安集、相里集、石豆集、赵家店。坎方:十里铺、辛庄村、武台集、广运闸、合义集、古城集。艮方:东北隅、南阳镇、东单、寨里、古村集、池头、畚头、垤斛、福兴、郁郎。震方:谷亭东、谷亭西、王家楼、关王庙、葛家桥、沙河东、沙河西。巽方:东南隅、杜家庙、苗家村、常家店。离方:郭家庙、周家堂、化家村、田家集、夏家村、丰鱼集。坤方:西南隅、存留寺、新城、李家桥。兑方:西关、钱家村、柳店铺、文香集、沈家集、张家集、崇眉集、永福集。
乾隆中期,八方仍旧,而易乾、坎、艮、震、巽、离、坤、兑为孝、弟、忠、信、仁、义、礼、智。同时,新分为城区一、乡区七。城区:以护城堤为界,内为城区。乡区:人和乡,包括城区在内,全有原义方,兼有礼方、仁方、智方。罗屯乡,全有原孝方,兼有智方;王鲁乡,有原弟方大半,兼有忠方;谷亭乡,抵昭阳湖,至县南境,又跨东、西支河占信方之半,兼有仁方;南阳乡,以南阳、昭阳、独山三湖为区域,仅西北少有陆地,为忠方、弟方;古村乡,南距独山湖,北枕高平山,为忠方地;三乡乡,北镇昭阳湖,南吞县境,为信方地。
民国初年,沿袭清制。除调整城区外,仍设人和、罗屯、王鲁、谷亭、南阳、三乡、古村7个乡。
1930年,以序数称谓设7个区,下设乡、镇。
第一区:育才乡、大同镇、治权乡、栖霞乡、益农乡、乐群乡、信义乡、崇俭乡、里仁乡、裕民乡、望助乡、化成乡、武宁乡、新民乡、启明乡、翼城乡、自治乡、鼎新乡、旧城镇、自强乡。
第二区:维新乡、民生乡、建设乡、政新乡、和平乡、民治乡、通济乡、自由乡、自力乡、惠民乡、永安镇。
第三区:宁恬乡、宁古乡、宁乐乡、宁武乡、宁远乡、宁济乡、民享乡、宁波乡、宁明乡、宁陵乡、宁母镇、宁肃乡、宁化乡、宁安乡。
第四区:民德乡、民望乡、王鲁镇、民治乡、民强乡、民利乡、民安乡、民乐乡、民权乡、民享乡、民贤乡。
第五区:民贤乡、维新乡、树范乡、博爱乡、信义乡、新民乡、民治乡、协进乡、竞进乡、群化乡、南阳镇。
第六区:宁乐乡、第三乡、第四乡、第五乡、第六乡、第七乡、第八乡、第九乡、第十乡、第十一乡、第十二乡、古村镇、永和乡。
第七区:阎集镇、西城乡、边义乡、后集乡、老砦乡、仁和乡、四村乡、许楼乡、东里乡。
1933年,以“和”、“平”、“奋”、“斗”、“救”、“中”、“国”7个字为头,命名各区乡名。一区:大同镇、和睦乡、和政乡、和靖乡、和璧乡、和平乡、和顺乡、和衷乡、和光乡。二区:平安乡、平等乡、平治乡、平允乡、平定乡、平乐乡、平远乡。三区:谷亭镇、奋发乡、奋阳乡、奋德乡、奋勇乡、奋勉乡。四区:斗勤乡、斗俭乡、斗文乡、斗进乡。五区:南阳镇、救济乡、救护乡、救助乡、救范乡、救勤乡。六区:中庸乡、中凫乡、中古乡、中山乡、中岗乡。七区:国华乡、国光乡、国瑞乡。
1939年7月,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设7个区:一区(城关)、二区(罗屯)、三区(谷亭)、四区(王鲁)、五区(南阳)、六区(古村)、七区(老砦)。1941年3月,县内有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七区。1944年,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一区(城关)、第二区(罗屯)、第四区(武台),改三区为谷亭区,新设李阁区、湖上区。1945年8月,增设旧城区、谷亭镇。1946年1月,合集区、相里区由济宁县划归,将相里区并入罗屯区。同年8月,撤销李阁区、谷亭镇。将李阁区并入城关区,谷亭镇并入谷亭区。
1947年5月,鱼台县国民政府撤区扩乡并保。时大同镇辖17保,谷亭镇辖11保,南阳镇辖10保,李阁乡辖10保,周堂乡辖10保,相里乡辖15保,王鲁乡辖13保,武台乡辖13保,宋寨乡辖11保,罗屯乡辖15保,黄山乡辖12保,古村乡辖14保,老砦乡辖12保。
1949年10月,鱼台县人民政府恢复李阁区。12月,撤销湖上区、合集区,新设临湖区。调整后以序数称谓为一区(城关)、二区(李阁)、三区(罗屯)、四区(武台)、五区(旧城)、六区(谷亭)、七区(临湖)。
1952年,增设第八区(老砦)。
1953年1月,区下建乡。10月,将七、八区7个乡81个自然村划归微山县。经区划调整,第一区辖城关镇、双庙乡、乔庄乡、陈楼乡、林庄乡、李党乡、杨楼乡、洪庙乡、马莪乡、杨邵乡;第二区辖李阁乡、张平庄乡、申庄乡、李集乡、西张庄乡、陈岔楼乡、湾里乡、大李楼乡、西高乡、太公庙乡;第三区辖罗屯乡、大阎家乡、大沈庄乡、沈集乡、齐庄乡、陈庄乡、苗村集乡、王庄乡、赵楼乡、肖庄乡、清河涯乡、相里集乡、高河乡、北张集乡、杜屯乡、姜庄乡;第四区辖武台乡、大闵家乡、于梅家乡、王鲁乡、于屯乡、大聂乡、常李寨乡、大安家乡、鹿洼乡、大程家乡、殷王家乡、石头集乡;第五区辖旧城乡、张集乡、前皮店乡、三堂乡、张庄寨乡、大魏庄乡、周堂乡、梁海乡、炳灵宫乡、陈堂乡、张玉家乡;第六区辖谷亭镇、谭庄乡、袁楼乡、甄洼乡、安庄乡、宋寨乡、蒋庄乡、林庄乡;第七区辖密滩乡、周堂乡、汪庄乡、张庙乡、潘庄乡、齐楼乡、吴马乡、大翟家乡、袁洼乡;第八区辖老砦乡、仁和乡、沙河乡、许楼乡、西刘寨乡、胡集乡、后六屯乡。
1955年11月,全县8个区由序数称谓改为地名称谓。即城关区、李阁区、罗屯区、武台区、旧城区、谷亭区、临湖区、老砦区。
1956年3月,撤销老砦区、临湖区、李阁区。经区划调整,谷亭区辖15个乡、武台区辖14个乡,旧城区辖7个乡、鱼城区辖13个乡(含金乡县的周大庄、谢集、大李楼3个乡)、罗屯区辖13个乡(将姜庄乡并入金乡县高河店区)。调整后,鱼台县并入金乡县。
1964年11月,鱼台县从金乡县析出。境内有谷亭、王鲁、鱼城、王庙、相里、罗屯、李阁、老砦8处人民公社。
1966年7月,经区划调整,境内置谷亭、王鲁、武台、唐马、老砦、东张、石集、相里、罗屯、李阁、陈楼、鱼城、周堂、王庙14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实行乡镇制。全县设谷亭、鱼城、清河3镇和老砦、唐马、王鲁、武台、张黄、石集、罗屯、李阁、陈楼、周堂、王庙11乡。下辖83个管理区,389个行政村,930个自然村。至1990年区划未变。

附:
1938年9月,日伪县公署下设7个区。即第一区(城关)、第二区(李阁)、第三区(谷亭)、第四区(王鲁)、第五区(南阳)、第六区(古村)、第七区(阎集)。1941年,将六区划出,调七区为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