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一、文献辑要

档案浏览器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
(53)政府邓字第136号
事由:同意山东省以微山等四湖湖区为基础,将湖内纯渔村及沿湖半渔村划设为微山县。
主送机关:华东行政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
抄送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属各委、部、会、院、署、局、行、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办公厅、新华社、人民日报。
内务部转报华东行政委员会1953年7月17日(53)东办政字第0643号公函及山东省人民政府1953年5月14日鲁民密(53)字第1533号;报告抄件及附图均悉。经核,同意山东省以微山、昭阳、独山、南阳四湖湖区为基础,将湖内纯渔村及沿湖半渔村划设为微山县。其辖区范围包括江苏省沛县所属王楼等十五个村及原属山东省嘉祥的孙庄等三十三个村;鱼台县的王口等七十五个村;凫山县的马口等四十二个村与鲁桥、南阳两个镇;薛城县的南门外等六十九个村及夏镇;峄县的前寨等十六个村与韩庄镇、黄山岛。以上共计二百五十个村、四个镇、一个岛。县治暂设于夏镇,可按乙等县编制连同所属区、乡等编制名额须由山东省在此次进行全省专、县区划调整中自行调剂解决。希将划县日期及具体调整后各项基础数字等迳报内务部备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印)
1953年8月22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
山东省峄县、微山县和
江苏省徐州市之间的行政
区域界线给山东、江苏两省
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6年7月11日
内务部转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6月9日(56)鲁民丁字第192号报告及附件收悉。同意山东省峄县、微山县和江苏省徐州市间的行政区域界线作如下调整:
一、山东省将峄县性义区所属陡沟乡的全部包括小楼子、刘庄、韩庄、殷庄、吴庄、苏庄、胡庄、孙庄、陈庄、小彭庄等10个村和微山县韩庄区所属马山乡的东马山、西马山、东龙子、西陇子、徐庄、东抽北局子;厉湾乡的大厉家湾(包括另一个小村)、东厉家湾、后厉家湾、姚山子;石楼乡的南石楼、北石楼、小石楼(石楼又称石榴)及黄山岛上的孙家庄、蒋家庄、李家庄、厉家庄、陈家庄、后李西马山;套里岛上的祖套、王套、杨套等25个村,共计35个村,划归江苏省徐州市领导。
二、微山湖湖面由山东省微山县统一管理。
中国共产党微山县 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的决议(摘录)
(一九六三年十月十四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微山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赵舆箴同志代表中共微山县委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报告中对我县党的第二届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所作的估价以及对形势的分析,是正确的、适当的;对于三年多以来,在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以及在工作中出现的缺点错误和问题的检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报告中提出的今后工作的方针和十年的奋斗目标,也是符合我县实行情况的,方针的提法是正确的,奋斗目标是积极可靠的。会议一致同意并批准这一报告。
会议提出:“以湖为主,湖农并举,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济”的方针……,本着“靠山吃山,靠湖吃湖”的精神,充分利用客观资源,发展湖、农业生产。在湖业生产上,应大力发展湖面养殖,贯彻养捕并举的方针;沿湖低洼地区,应湖农结合,作到“湖干有田,田淹有船”,大力发展台(围)田,大种抗涝作物,发展水产养殖;在农业生产上,应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千方百计的扩大播种和保收面积,提高单位产量,增加总产量,同时因地制宜的发展棉、烟等多种经济作物。总之,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实现明年和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而奋斗。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政治挂帅,时刻注意作好政治思想工作,认真发动群众,大鼓革命干劲,大树雄心壮志,克服前进中的各种思想障碍。今冬明春要做的几件事:(一)在“依靠群众,依靠集体力量,以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的方针下,大力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运动,达到省委提出的不外流、不荒地、重建家园、巩固集体经济、恢复与发展生产的五项要求。(二)在搞好生产救灾的同时,要千方百计的种足种好小麦。(三)大力开展积肥运动,保持和发展牲畜,广开肥源。(四)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运动。(五)搞好湖业生产,除抓好捕涝、猎鸭、打草、收好苇子外,要为明春开展捕捞养殖作好一切准备。
会议认为:必须改进领导方法,转变领导作风。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克服一般化的领导方法。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必须参加生产,领导生产,既是普通劳动者又是生产的领导者。会议要求,从今年秋种开始,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干部,都要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大搞三田--试验田、种子田、丰产田。“三田”就是干部从事科学试验、参加生产劳动的基地,通过“三田”,增长才干,增加科学知识,更好的指导全面生产;各级党组织,必须搞好基点,领导干部要亲自做起,搞好样子,指导全面工作,在今后工作掌握上,应当是:“六抓、三推、五改、四变、四扩大”。六抓是:抓思想、抓政策、抓规划、抓措施、抓组织领导、抓检查评比。三推是:推广抗涝作物(如水稻、禾参子和其他耐涝的高秆作物)、推广优良品种、推广蜡杈、簸箕柳。五改是:改善湖面经营管理,提高湖业产量,改变涝洼地,增强抗灾能力,改变荒山成为森林,改脊薄地成为肥沃地,改良农渔具,提高劳动效率。四变是:变低洼为良田,变旱田为水田,变低产为高产,变自然湖为驯服湖。四扩大是:扩大苇田,扩大鸡头、菱角,扩大水面放养,扩大经济作物。
会议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全县人民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大干五年,苦干十年,彻底改变我县的贫困面貌,逐步实现“鱼儿满湖,湖面碧绿,洼地台(围)田化,高地水利化,易涝地区稻田化,河道沟渠荒山绿化,夏季翻麦浪,秋季稻花香,旱涝保丰收,微山变成鱼米乡”的远大理想。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开发建设南四湖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地、县委,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军区:
省委、省政府同意《开发建设南四湖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现印发给你们,望同梁步庭、李昌安同志的讲话一并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加速开发建设南四湖,是省委、省政府抓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步骤,也是按照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要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济宁市和微山县要把南四湖的开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指导思想、建设方针和政策措施,尽快抓出成效来。湖区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增强湖区自身的“造血”功能和内在的经济活力,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加快开发建设步伐,把南四湖建设成为美丽富饶的新湖区。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总揽全局、主动协调、服务基层、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搞好调查研究,加强服务和具体指导,逐条逐项落实扶持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开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其他市地也可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积极与湖区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系和经济协作,促进南四湖的开发建设。
应当指出,目前各市地都有一个使当地的资源优势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的问题,都有待开发的地方。就这一点来说,《纪要》中提出的湖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需要明确树立的几个观念,具有普遍意义。希望各市地党委、政府通过调查研究,实行现场办公的办法,主动解决自己那里的问题,以加速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此件发至县,微山县发至乡镇)
开发建设南四湖
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
省委、省政府于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在微山县召开了开发建设南四湖现场办公会议。省委书记梁步庭、省长李昌安主持会议并讲了话,省政府顾问朱奇民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济宁市、枣庄市、微山县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议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为指针,就如何加快开发建设南四湖的问题,采取看、听、议、定的方法,深入湖区,实地考察,进一步摸清了湖区的情况和问题,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共同商定了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就地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一) 南四湖是南阳湖、独山湖、昭阳湖、微山湖的总称,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湖区南北长一百二十公里,东西宽八至三十公里,水面一百八十一万亩,占全省淡水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五,占微山县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四。历年平均来水三十七亿立方,兴利调节库容十七亿立方,为发展工农渔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湖内资源丰富,有鱼虾贝类近百种,水生经济作物七十多种,现存量六十亿斤以上,浮游生物也十分丰富,为养殖鱼类、发展禽畜提供了充足的饵料和饲料。湖区地下有大量的煤炭资源,将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能源和煤炭化学工业基地。水运条件十分优越,京杭运河纵贯全湖,历史上就是一条十分重要的南北水上通道。沿湖自然风景优美,且有多处文化名胜古迹,可以发展旅游事业。南四湖还是革命老根据地之一,曾是著名的“铁道游击队”、“微湖大队”、“运河支队”等革命武装组织活动过的地方。湖区人民在战争年代为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建国以来,湖区人民团结一致,艰苦奋斗,为治理四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区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目前湖区经济的发展水平,与其独具的资源优势还很不相称,基本上还处于封闭、半封闭式的自然经济状态。渔湖业生产管理手段落后,渔湖产品加工、储运能力很低,商品率不高;部分渔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湖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落后,群众就医难、儿童上学难的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
会议认为,上述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解决好,主要是因为我们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把发展沿湖地区粮食生产作为湖水资源的开发方针,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着重粮轻渔、重捕轻养、重生产轻加工的倾向,忽视商品生产,因而限制了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湖区优势的发挥。过去,在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群众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湖区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一个重点优先考虑,不能认为是不对的。现在我们的粮食问题已经缓和了,全省农业经济已开始由自给性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湖区的经济也有了发展,群众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因此,我们现在有可能也有必要加快南四湖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湖区经济发展得更快一些,让群众富裕得更快一些,使南四湖这块宝地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
(二)会议认为,要加速开发南四湖,必须在指导思想和建设方针上来个转变。即由“农渔兼顾,以农为主”转变为“渔农兼顾,以渔为主”。作为微山县来说,就是要以湖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开发,全面发展,作为湖区应以渔为主,捕养并重,并逐步做到以养为主,走养殖、捕捞、加工、储藏、运销相结合的路子,建立贸工渔型的湖区经济,把南四湖建成渔湖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
会议对南四湖渔湖业生产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到一九九0年,水产品的产量要在一九八五年的基础上增长两倍,达到六万吨;以渔湖业为主的多种经营总收入增长一倍半,达到三亿五千万元,由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四十六提高到百分之七十;湖区群众人均收入达到八百至一千元。
(三)贯彻南四湖的开发建设方针,要靠政策、靠科学、靠人才、靠群众。会议根据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针对湖区的特点,研究制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渔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现有坑塘、鱼池、浅滩、沿湖水面、湖产、船舶网具和生产项目,凡没有明确权属的,都要明确使用权,并发给管理使用证;凡适宜承包的,都要包下去。可以个人承包,也可以联户承包。要适当延长承包期,并允许继承或转包。集体承包的,也要责任到户、到人,实行收入分成,并签订承包合同,确保兑现,鼓励渔湖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联合经营。新开发的渔湖业和工副业生产项目,凡适合集体办的,提倡由集体兴办,以利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
二、湖内岛屿的部分土地实行退耕还林。微山岛乡今后应主要发展渔湖业生产、渔湖产品加工和旅游业。岛上的土地,除适当留一些用于蔬菜、饲料、小杂粮生产外,要按照统一规划、逐步退耕还林,植树、栽果、种草,实现全岛绿化。退耕还林后,使用权属不变,继续搞好承包。对退耕的村、户,免除其粮食定购任务,改为按统购价供应商品粮和食油。
三、对湖区开发性生产、新上乡镇企业和生产服务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照顾。
四、实行优惠的农贷政策。用于湖区的生产贷款,贷户确有困难的,自有资金比例可由50%降为30%。银行贷款实行基准利率,一般不向上浮动,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对周期较长的开发性生产,给予开发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微山县农行收回的一九七八年以前的陈欠农贷,全部留给湖区用于发放开发性生产贷款,期限可以放长到三至五年,利率优惠。湖区信用社储蓄存款提留准备金上交比例,由30%减为15%。
五、积极支持发展造船和水上运输业,允许湖区乡村在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开辟支航道,鼓励乡村或联户修建各种小型码头,国家供应必要的配套物资。鼓励集体和个体购置运输船只,发展远水运输。交通、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应从各方面提供方便,给予指导帮助。
六、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湖区开发基金。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湖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向湖区投资,也可以引用外资。按照统一规划兴办渔湖业生产、加工、采矿、旅游等项目,可以采取联合经营、补偿贸易等多种形式。分配可以实行按股分红,也可以实行产品分成。大力支持湖区兴建小煤矿,有条件的区、乡、镇、村,经过批准,都可以办矿采煤。对新开发生产的渔湖产品和建材、煤炭等,允许自由交易,买卖双方协商定价,运销上取消关卡,敞开放行。
七、增加对湖区的物资供应。对于渔湖民生产、生活所必须的物资,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竹篙、桐油、柴油、汽油、煤炭和交通旅游车船等,凡属按计划统一分配的,优先安排,给予照顾。
八、适当提高湖岛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对在微山岛、南阳岛、独山岛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十五元;对长年在船上从事教育事业的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二十元。在岛上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已经离休退休就地安置的人员,也按上述标准执行。在湖岛工作的国家职工,夫妻分居两地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每年各给双方一次探亲假;其配偶在外省工作和所在单位不能报销路费的,其来往路费由湖岛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九、适当放宽“农转非”范围。在湖岛工作,已转正定级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满五年的中专毕业生、取得助理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副乡镇长级以上的干部和工作满十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干部、以及工作满十五年的国营和大集体企业的技术工人,家属是农业户口的,可参照有关规定转为非农业户口。从外地引进的科技人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再放宽一些。
十、加速发展湖区教育,丰富渔湖民文化生活。要实行多层次、多规格办学,有计划地增设渔民寄读小学,增添教学船,争取尽快让渔湖民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微山岛、南阳岛,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现有中学内筹建高中班。沿湖县、乡、镇的中学和各中等专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渔湖民子女入学,提供寄读条件。教育部门在大中专招生工作中,应留出一定专项指标,适当降低分数段,招收湖岛学生,或实行定向招生,学生毕业后回湖岛工作。教育部门要尽可能给湖区增拨教育经费,积极帮助解决师资困难,采取多种形式为湖区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每年要分配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进湖任教,也可派遣湖外教师进湖任教,定期轮换。湖岛民办教师从教五年以上的,经县教育部门考试合格,可转为公办教师。当地师资不足,可以从外地民办教师中选调,经批准也可转为公办教师。转公办教师所需劳动指标,由劳动部门解决。要积极为湖区开辟邮电通讯线路,筹建微山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更新完善调频广播设备,争取用三年的时间,使湖区人民都能看上电视、听上广播。
十一、积极改善湖区医疗卫生条件。要进一步充实湖岛乡镇医院的医务人员,优先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市、县卫生部门,要积极帮助湖内村庄和渔湖民陆居点建立卫生室,培训医务人员,并在业务技术上给予指导。
十二、大力支持发展湖区科学技术。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开发建设南四湖的有关科学技术问题,纳入科研计划,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深入湖区,调查研究,搞好科技攻关,为开发湖区提供科学依据。要大力引进科学技术和科技成果,欢迎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进湖搞技术开发。对进湖从事科研、考察、技术传授和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当地政府要在工作上给予支持,提供交通、食宿等方便。对于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科技人员要给予优厚报酬。对于自愿留湖区工作的科技人员,在住房、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要给予优先安排。
十三、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污染。凡引用湖水的单位或用户,都要按规定交纳水费。对因提高蓄水位而受到影响的单位,应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经费从用水单位交纳的水费附加费中开支。计收水费的工作,由济宁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沿湖厂矿企业向湖内排放废水,要经过净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达不到排放标准造成污染的,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治理;对长期排污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要按规定处以罚款,用于赔偿受害单位的损失;对污染严重而又无法治理的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迁。四湖流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在沿湖五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有污染的企业。济宁市要建立南四湖水质监测中心,同时加强微山县的环保机构和监测站的建设。
十四、稳定湖岛职工队伍。经省劳动局批准,湖岛可以招收固定工。湖岛所需技术工人,当地解决不了的,由省、市、劳动部门协助选调,可以正式调动,也可以签订合同定期支援,从外地选调的技术工人,要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给予优惠。
(四)会议认为,湖区的开发建设不是孤立的,要把它放到经济发展的总体和全局中去考虑。
要处理好渔农关系。目前我们的粮食还是低水平的自给,随着畜牧业、饲养业和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对粮食的需要不断增加,粮食生产必须稳定增长。过去顾了农、丢了渔不对,今后也不能只顾渔而不顾农,要渔农互相支援,共同发展。我们决不能受行政区划所带来的某些偏见的影响,沿湖农田用水都要兼顾。用湖水灌溉发展农业的沿湖地区,同样要照顾湖渔业生产的发展。至少在保持水位的相对稳定和使湖水不受严重污染的这两个问题上,要给湖区生产以支持。
要处理好上下游关系和睦邻关系。不论湖区和沿湖地区,在遇到旱涝灾害,对方出现特大困难的时候,都应主动为对方分担困难。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地区与地区之间,以及这个产业与那个产业之间的问题,只有建立起相互支援、共同发展这样一种社会主义的关系,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邻为壑”不是社会主义的关系,也是同党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相容的。
要自力更生为主,自主发展和联合发展相结合。加速湖区的开发建设,需要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援,但主要还是依靠市、县和湖区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资金不足的,要广泛吸收沿湖友邻地区和省内外、国内外一些愿意与湖区合作经营的“外资”。要变封闭、半封闭型经济为开放型经济,加强同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系。同时要改变过去自然经济养成的一套思想、观念、体制、作风。这是搞好湖区开发和经营的重要保证。
(五)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湖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今冬明春,要搞好党的基层领导班子的调整,积极吸收渔湖民中的能工巧匠和有知识的先进分子入党,建立一支能够带领群众振兴湖区经济的党员队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共青团、妇女、工会、民兵等群众团体,发挥他们的骨干和纽带作用。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文件,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进一步肃清“左”的影响,解放思想,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坚持改革,在开发建设湖区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渔村、文明船、文明渔家等活动,广泛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使湖区群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渔湖民。
(六)会议指出,开发建设南四湖,不仅是济宁市和微山县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任务之一。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总揽全局、主动协调、服务基层、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下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需要省直部门采取的扶持措施,要逐项落实,负责到底。
济宁市和微山县要把南四湖的开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工主要领导靠上抓,设立专门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狠抓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会议确定,明年九月份或十月份再开一次现场办公会议,检查总结一年开发建设湖区的工作。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县志资料的通告
根据上级指示,我县将编纂一部《微山县志》。《微山县志》是记载我县自然和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编纂县志将有助于我们了解、研究微山的全面情况,对于鉴古知今,建设四化具有重要意义。“盛世修志”,势在必行。为编好我县第一部志书,使其具备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知识性,特向社会各界征集资料。望全县人民大力协助,共同做好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微山县近、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天文、地理、物产、宗教、人物传记、风俗民情、文物古迹等方面的资料。
二、征集种类
1、以亲身经历或见闻为内容撰写的各种回忆录、见闻录、调查记录;
2、熟悉微山的老人、各行各业的行家及对微山的历史有研究的专家、学者撰写的有关微山各方面的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3、一切与微山有关的报纸、刊物、图书、文章、教科书、译文等;
4、与微山有关的各方面的重要人物、知名人士的自传、年谱、档案、诗文、笔记、日记、题字、题词、手稿、回忆录、公私电函、族谱等;
5、与微山有关的文物、化石、金石、工具、武器、生活器皿、纪念品、艺术品、地图、照片、表格和各种衣物等;
6、历史遗迹、遗址的资料;
7、革命遗迹、遗址的资料;
8、党、政、军重要领导人,过往微山湖的资料;
9、有关微山的历史传说、方言、谚语、民谣等;
10、有关南四湖的形式、变迁、历史传说、水产资源以及渔民的风俗礼仪、反湖霸、渔董斗争的资料;
11、邻县历代纂修的有关微山历史的地方志书或摘抄;
12、家史、村史、党史、民族史、宗教史、湖西移民史、武装斗争史等;
13、其他有关方面的资料。
三、征集方法
对上述资料的提供者,均表示欢迎。一切资料和实物,概不追究来源。各方提供资料要尊重史实,撰写文章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对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史料、实物,如征集原件有困难者,可采用复制、拍照、抄录等方法进行。应征资料,凡有一定史料价值者,酌情给予稿酬或奖励。
有关征集事宜,请与县志办公室联系。
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