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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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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反细菌战。1950年6月,美国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1951年开始在朝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华东地区散播大量的细菌和毒虫。1952年3月,湖区工委抽调卫生人员集中学习反细菌战的知识,随之组织宣传组,深入农村向群众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反细菌战的意义。同时发动群众改造厕所、畜禽栏圈,清除垃圾、填臭水坑、挖蛆蛹,治理环境卫生。
除害灭病。1956年8月23日,县人委召开除害灭病工作会议。各区区长、乡镇长和有关卫生单位负责人出席。会上县人委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坚决消灭“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1960年改为臭虫)。会后,全县迅速掀起除“四害”运动。机关、农村采取喷洒药物、投放毒饵、捕捉等方法,3个月消灭老鼠6万余只,麻雀23万余只,清除蚊蝇孳生地2000余处。
1958年,中共中央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发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基本消灭‘四害’、‘四病’(血吸虫病、钩虫病、疟疾、血丝虫病),向国庆十周年献礼”的号召。县委、县人委随之下达《关于突击开展除害灭病运动的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管好粪便、垃圾、污水,清除蚊蝇孳生地;同时要求饭店、旅社、酱园、集体食堂做到“五洁”(室内、室外、院落、周围、厕所清洁),达到机关、学校、农村的厕所内无蛆蛹。至1960年,先后共开展除“四害”运动57次,参加者达43万人次,共灭老鼠17万只,消灭苍蝇、蛆蛹50余公斤。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除“四害”工作中断。1971年后,又逐渐恢复。1972年,又采取投放毒饵、喷洒敌敌畏、“六六六”烟熏剂等方法消灭“四害”。1981年,县爱卫会下达《关于开展灭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2月5日起,至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防病保粮保障人民健康的灭鼠活动”。25天内,全县共消灭老鼠36万余只。
1985年,县成立灭鼠领导小组。随之,各乡镇陆续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是年,卫生防疫站消杀科在县驻地开展灭蚊蝇突击活动,1个月用药物喷洒124个单位,喷洒面积15.57万平方米。其中室内1.6万平方米,杂草地12.7万平方米,污水坑2000平方米,垃圾堆8600平方米,厕所2100平方米。1986年,县卫生防疫站又在夏镇谢桥村、昭阳乡三孔桥东村、欢城镇柴楼村、县农机修造厂进行灭鼠前后鼠密度调查。其调查结果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谢桥村为9%、1.7%;三孔桥东村为10.25%、2%;柴楼村为9.33%、2%;县农机修造厂为7.33%、1.33%。
卫生管理。1951年夏,山东省医疗防治大队,来薛城县开展卫生管理试验工作,在夏镇成立集镇卫生管理委员会,开始治理环境卫生。当年,在夏镇新建厕所1处,改建厕所20处,新打水井9眼,设饮水消毒站3处。
1956年,县人委调整充实卫生管理组织,拨专款购置垃圾车两辆,在县驻地主要街道上设垃圾箱10个。1958年,县爱卫会向全县机关、厂矿、学校、农村提出粪便、垃圾统一管理的要求。卫生科、卫生防疫站联合组建了微山县金汁(大粪)场(1961年改称微山县清洁卫生管理所),负责县驻地厕所的粪便、垃圾的存放处理。当年,全县整修街道1052米,新建改建厕所1000余个,改建畜禽栏圈3万余处,新建改建水井600余眼。
1965年,环境卫生实行三管(管水、粪、饮食)、两灭(灭蚊、蝇)、五改造(改造水井、厕所、畜禽栏圈、炉社、环境)、六统一(统一管理使用人尿粪、猪圈粪、大牲畜粪、鸡粪、干灰、污土)制度,城镇开始划分卫生管理区,并添置了卫生设施。
“文化大革命”前期,卫生管理工作无人过问。1974年8月以后,又实行两管、五改造制度。1976年7月,设微山县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1978~1980年,县爱卫会先后下达《关于加强医院卫生管理的函》和《关于整顿城镇市容加强卫生管理的初步意见》,城镇重新划分包洁区,建起街道清扫队。同时,开始征收卫生管理费。
1981年3月,全县开展以治理城镇的脏、乱、差美化环境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82年3月,县政府将卫生列为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规定:“每星期六为清洁卫生日”。这天,除老、弱、病、残者外,干部、职工、家属一齐出动,打扫卫生。至1986年,全县城镇整修街道56440米,清除不卫生死角6000余处,粉刷墙壁59000平方米;打压水井18975眼,设简易自来水100余处,埋地下自来水管及地下排水管7公里;新建公共厕所21处,建花坛、花圃669个;种植绿化行道树10711株,清除垃圾12900吨。
1988年,全县城镇开展“门前三包(包绿化、卫生、秩序)、门内达标”活动。1990年,全县有符合省规定卫生标准的单位49个,均授予“卫生达标单位”的光荣称号。
食品卫生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设专人管理食品卫生。是年,县卫生科、供销社联合下达《关于农村饮食业卫生管理的规定》,开始对食品卫生进行管理。1960年2月28日,中央卫生部、商业部联合下达《食品加工销售、饮食行业卫生五四制》。县卫生防疫站会同有关单位培训炊事员465人次。1961年,开始检查饮食服务行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至1965年,共查出痢疾带菌者4例,肺结核4例,分别予以调离治疗。
“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放松。1977年,县成立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1979年8月28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县卫生防疫站协同有关部门,整顿饮食业的卫生秩序。1983年,开始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试行)》。县组织商业、供销、财贸等系统的有关人员,举办《食品卫生法》学习班,参加学习班者5243人,占以上各系统总人数的90%以上。1984年2月,县卫生防疫站与济宁卫生防疫站联合,检查全县国营、集体、个体饮食业的卫生状况。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有442个单位合格,受到表扬;有325个单位不合格,受到批评教育;有的还勒令停业,限期改进。9月,建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所,全县设食品卫生监督员9人,食品卫生检查员23人。
1985年,县卫生防疫站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先后检验各种食品324份,罐头、酒类、调料基本合格,糕点的合格率仅为50%。凡检验合格的单位或个体户,均颁发给《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年共发许可证2871个。
1986年,县卫生防疫站全面检查饮食服务行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共查5799人,其中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73人,全部调离饮食服务行业进行治疗。
1988年7月,县人大组织人员视察食品卫生情况,以示纪念《食品卫生法》实施5周年。
1990年,县卫生防疫站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全县共查3649人,其中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42人,全部调离食品行业。是年,卫生防疫站进行了4次食品卫生检查,共查处并销毁过期食品1912公斤。
饮水卫生清至民国时期,微山湖区的渔湖民,多以湖水和运河水作为饮用水,常导致疾病发生。离湖河远者多饮用土井水,也不符合卫生要求。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工农业、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湖河水污染日趋严重。
1982年,山东省环保局组织有关单位,全面检查湖水的污染状况,发现湖水污染源来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流动船只排放的污物等。其中,工业废水的污染最为严重。
湖水的污染,已经影响到地下水,深度达20米以下。污染范围已经延伸到沿湖两公里的陆地之下。1982年,微山县自来水公司成立,1984年9月1日开始供水,至1990年,已成井7眼,日供水能力7000立方米。县城区130余个单位和300余户居民已用上清洁无毒的自来水。
湖水的污染,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1986~1988年,先后责令南四湖流域内35家重点排污企业增设净污设备,以减少向南四湖内排污。1989~1990年,县卫生防疫站、县环保局联合,再次调查沿湖居民饮用水的污染状况。先后共取民家自用井和自来水公司水井水样89份,化验结果合格率为86.6%。
在治理湖水污染的同时,山东省人民政府还给微山县拨专款打深水井10眼,解决了沿湖44个村庄,5.7万人的吃水问题。
劳动卫生建县后,对参加工农业生产者的劳动卫生,只限于一般的健康监测和宣传劳动卫生知识。1971年,开始加强劳动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1977年,首次对接触烟尘的职工和放射人员进行拍片检查。1979年,全面检查接触铅、汞、苯、有机磷、三硝基甲苯5种毒物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结果未发现中毒病例。1983年,县卫生局统一为全县25台30毫安X线机安装了防护设备。12月,在济宁市卫生防疫站的指导下,又全面检查正在使用的22台X线机,检查结果合格率为95.5%。1985年,X线机全部建立起档案,放射工作人员也建立X线吸入剂量档案。
1990年,又在欢城煤矿、七五煤矿、代庄煤矿工人中进行摄片检查,共查600人,仅发现矽肺病人2例。
农业劳动卫生,主要是防止农药中毒。1962年3月15日,县公安局、县卫生科联合下达《防止农药及野菜中毒事故发生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农药管理,防止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1965年,县转发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通知》后,农药中毒事故有所减少。1975年,全县有136人发生非生产性中毒,1976年降为72人。1977年,县成立农药中毒防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防治农药中毒工作的领导。1982~1985年,县举办大型农药中毒防治学习班3次,共培训1086人次。之后,农药中毒事故少有发生。
学校卫生学生打扫教室校院的卫生,古已有之,而且成为制度。
1954年8月14日,县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卫生教育、做好学生卫生保健的指示》,要求学校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注意公共卫生;学校必须购置部分常备药品,以便于临时急救使用。1956~1959年,微山一、二、三中学先后设卫生室,各配备校医1人。1979年,县卫生防疫站根据中央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达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安排两名卫生人员兼管学校卫生工作。1981年,组织检查县第一中学21个班级1163名学生的视力状况,查出视力不良者71人,患病率6.1%。1982年,调查县第一中学在校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1983年3月,开始在全县18处中学和实验小学、爱国小学、奎文小学、向阳小学建立学生卫生档案。同年,检查县驻地4所中学和部分小学学生的视力,共查3683人,其中近视眼患者622人,占被查总人数的16.89%。1984年4~11月,全面检查18所中学和4所重点小学9481名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1989年5~9月,县卫生防疫站调查湖区儿童的体质状况,共查6~16周岁儿童少年5491人,获得1.4万多个可靠数据。
卫生检验1956年,国家分配给县卫生防疫站1名卫生检验员,微山县始有卫生检验工作。
1962年9月,在韩庄铁厂旧址建立80平方米的检验室,开始检验酒、糕点、水和粪便。检验室仅有普通的显微镜和其他简单的器械。1965年,检验室首次检出钩端螺旋体。1968年,检验室由韩庄迁至县卫生防疫站。1986年,检验专业人员增至9人,工作室285平方米。同时增置了附有照像设备的殴林巴斯显微镜、超净工作台、光电比色计、分析天平、数字离子计、电冰箱、细菌培养箱等器械,可以开展细菌检验10项,理化检验40项。
1988年,微山县列为全国卫生器械重点装备县,国家分配给微山县紫外线分光光度计1台、测汞仪1台、超净工作台1台。
1990年,全面开展卫生检验工作。全年共检验食品264份,合格率为82.2%;检验生活饮用水89份,合格率为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