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豫剧团,其前身是留庄乡后留庄村乡间“玩局”。1950年,被凫山县接收为县剧团,命名为同乐剧团。1956年,撤销凫山县,同乐剧团划归微山县,更名微山县湖光剧团。不久,湖光剧团由集体转为地方国营,又更名微山县豫剧团。豫剧团设团长、副团长、政治指导员各1人。下设行政、业务2股。行政股负责事务,联系演出,安排生活,管理财务;业务股下设演出队、乐队和舞美队。演出队负责编排节目、指导业务、分配角色、调配训练演员、响排、彩排、演出;乐队负责唱腔设计,协助演员托腔教唱,演出伴奏;舞美队负责舞台监督、服装道具、灯光音响、场务等。演出主要剧目有《九头案》、《花打朝》、《斩颜良》等。1957年,微山县豫剧团全年演出378场,观众达6.18万人次。1958年,整顿下放部分人员后,豫剧团与学员队合并。演出的传统剧目有《杨乃武与小白菜》、《对花枪》和自编剧目《条篮记》、《宁折不弯》等。
1960年,济宁地区剧团大调整,金乡县剧团并入微山县豫剧团。随同调进的还有济宁地区豫剧团部分演员。同时,微山县豫剧团易名为微山县国营山东梆子剧团。
1962年,国家规定,省、市、县级剧团体制下放,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国家适当扶持。微山县国营山东梆子剧团由地方国营改为集体所有制,演出的传统剧目有《花为媒》、《孙安动本》等。
1963~1966年,梆子剧团配合形势教育上演《三代人》、《夺印》、《血泪仇》、《小保管上任》、《红灯记》、《槐树庄》等现代剧目。4年共演出1022场,观众达57万人次。
1969年,梆子剧团下放人员,彻底改组。根据“留两头,放中间”的原则,大部分演员下放农村劳动。1971年,撤销微山县山东梆子剧团。原梆子剧团演员一部分调往滕县豫剧团,另一部分分配到工厂或事业单位工作。与此同时,招收部分新学员,组成微山县文工团。1972~1976年上演的剧目有《半篮花生》、《追报表》、《沙家浜》、《龙江颂》、《盘石湾》、《红梅迎春》和《渔钩阵》、《银针传情》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招回下放的部分老演员,再组微山县豫剧团。剧团恢复后,上演了部分传统剧目。如:《白蛇传》、《天仙配》、《芦花荡》、《长板坡》等。同时,还上演了现代豫剧《王主任游湖》。
1983年,剧团实行承包制。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剧团分成两个承包演出队。1984年冬,两个承包队合并,剧团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同时,为年老体弱的演员办了退离休手续,为不适应剧团工作的中青年演员另外安排了工作。在此基础上,剧团又招收了部分临时演员,尚能维持正常演出。这一时期,演出的剧目有《海瑞罢官》、《断桥》、《桃花庵》等。1984年全年共演出646场,观众达38.6万人次。之后,由于演员不固定,流动性大,演出无保证,造成剧团入不敷出。演职员仅靠40%的财政补贴维持生活,有的不得不自谋生计。剧团停止演出达3年之久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微山县豫剧团于1990年7月予以撤销。剧团人员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微山县剧团成立期间,培养锻炼了一大批艺术人才。如殷其昌、李天斗、孙卿兰、周淑璐、窦凤云等都是有一定造诣的演员。
第二节 剧团
微山县豫剧团,其前身是留庄乡后留庄村乡间“玩局”。1950年,被凫山县接收为县剧团,命名为同乐剧团。1956年,撤销凫山县,同乐剧团划归微山县,更名微山县湖光剧团。不久,湖光剧团由集体转为地方国营,又更名微山县豫剧团。豫剧团设团长、副团长、政治指导员各1人。下设行政、业务2股。行政股负责事务,联系演出,安排生活,管理财务;业务股下设演出队、乐队和舞美队。演出队负责编排节目、指导业务、分配角色、调配训练演员、响排、彩排、演出;乐队负责唱腔设计,协助演员托腔教唱,演出伴奏;舞美队负责舞台监督、服装道具、灯光音响、场务等。演出主要剧目有《九头案》、《花打朝》、《斩颜良》等。1957年,微山县豫剧团全年演出378场,观众达6.18万人次。1958年,整顿下放部分人员后,豫剧团与学员队合并。演出的传统剧目有《杨乃武与小白菜》、《对花枪》和自编剧目《条篮记》、《宁折不弯》等。
1960年,济宁地区剧团大调整,金乡县剧团并入微山县豫剧团。随同调进的还有济宁地区豫剧团部分演员。同时,微山县豫剧团易名为微山县国营山东梆子剧团。
1962年,国家规定,省、市、县级剧团体制下放,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国家适当扶持。微山县国营山东梆子剧团由地方国营改为集体所有制,演出的传统剧目有《花为媒》、《孙安动本》等。
1963~1966年,梆子剧团配合形势教育上演《三代人》、《夺印》、《血泪仇》、《小保管上任》、《红灯记》、《槐树庄》等现代剧目。4年共演出1022场,观众达57万人次。
1969年,梆子剧团下放人员,彻底改组。根据“留两头,放中间”的原则,大部分演员下放农村劳动。1971年,撤销微山县山东梆子剧团。原梆子剧团演员一部分调往滕县豫剧团,另一部分分配到工厂或事业单位工作。与此同时,招收部分新学员,组成微山县文工团。1972~1976年上演的剧目有《半篮花生》、《追报表》、《沙家浜》、《龙江颂》、《盘石湾》、《红梅迎春》和《渔钩阵》、《银针传情》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招回下放的部分老演员,再组微山县豫剧团。剧团恢复后,上演了部分传统剧目。如:《白蛇传》、《天仙配》、《芦花荡》、《长板坡》等。同时,还上演了现代豫剧《王主任游湖》。
1983年,剧团实行承包制。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剧团分成两个承包演出队。1984年冬,两个承包队合并,剧团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同时,为年老体弱的演员办了退离休手续,为不适应剧团工作的中青年演员另外安排了工作。在此基础上,剧团又招收了部分临时演员,尚能维持正常演出。这一时期,演出的剧目有《海瑞罢官》、《断桥》、《桃花庵》等。1984年全年共演出646场,观众达38.6万人次。之后,由于演员不固定,流动性大,演出无保证,造成剧团入不敷出。演职员仅靠40%的财政补贴维持生活,有的不得不自谋生计。剧团停止演出达3年之久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微山县豫剧团于1990年7月予以撤销。剧团人员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微山县剧团成立期间,培养锻炼了一大批艺术人才。如殷其昌、李天斗、孙卿兰、周淑璐、窦凤云等都是有一定造诣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