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前,微山湖区无固定文娱活动场所。年节、庙会戏班搭临时简易戏台演出。建国后,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要求逐渐提高。夏镇、韩庄等地的私营戏院应运而生。1950年前后,夏镇邵士俊、孟继文筹资分别在闸口东老盐店旧址、盐当街老盐店后院兴建戏院。邵院称“运河舞台”,孟院名“群乐戏院”。两院均系草木结构,设备简陋。孟院为草顶土台,无观众座位。邵院规模稍大,有苇席观众棚,木桩板条座位400余个。1952年,邵院毁于火灾;孟院转营浴池。同年,韩庄陈孝文、殷延中等集资1400元,在韩庄镇中心街路东建起草木结构简易剧场,有木桩板条座700余个,也称“运河舞台”。1953年,县在夏镇肉市口建起人民剧场。1957年,县曲艺协会在夏镇箭道街建砖垛席顶、秫楷苇墙简易书棚,称“曲艺厅”。1967年,县在奎文街路北建人民影剧院,1973年竣工交付使用。自此,县城始有比较正规之文娱活动设施。1984年,县又在奎文路东段路北小新河西建望湖影剧院。
1980年前后,农村还兴建起一批集体和个体影剧院。1980年,两城公社白沙大队率先建成有1000个座位的露天影剧院。此后,马坡、欢城、彭口闸、夏镇、郗山等地也先后建起影剧院。1990年,全县有影剧院22处。其中农村简易露天影剧院17处;剧场1处。
人民剧场1953年,县在肉市口建微山县夏镇人民剧场,此剧场系工商业户集资,工商联筹建,因此剧场受县文教科、工商科双重领导。剧场占地330平方米,场棚系草木结构,木凳座位,可容纳观众500余人。剧场有职工12人,皆系入股小工商业者。剧场自负盈亏,职工无固定工资,营业不久即入不敷出,入股者纷纷自谋生路,剧场濒临倒闭。1956年,县投资3000元,偿还了外债,添置了设备,清退了部分股金,对较大股东发给股票,付给定息。同时,县向剧场派进领导干部,对剧场进行了整顿。整顿后,剧场更名为公私合营微山县夏镇人民剧场,由县文教科直接领导。1962年,剧场大屋架、木柱沤损腐朽,倾歪严重,岌岌可危,经多方共谋拆除。剧场就此停止营业。
1963年,剧场迁至县礼堂。1964年,公私合营微山县夏镇人民剧场更名为微山县人民剧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剧场停业整顿。县礼堂以接待各种会议为主。1973年,剧场改为国营,恢复营业。1976年,县招待所建餐厅,拆除剧场舞台后场,剧场遂停业。1978~1979年,县财政局先后拨款6.5万元,整修扩建剧场,加固防震,更换座椅,使剧场得以重新营业。1981年,人民剧场观众达31687人次,收入总额0.74万元。1984年,经县财政税务部门核准,人民剧场固定资产为10万元。同年,撤销微山县人民剧场,恢复县礼堂,人员及资产归属县招待所。
曲艺厅始建于1957年,址在夏镇箭道街。原为县曲艺协会的砖垛席顶、秫楷苇墙简易书棚,面积64平方米,可容纳观众80余人。1964年,又在夏镇肉市口老剧场南新建曲艺厅,总投资为0.67万元。新建曲艺厅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123.25平方米,有木桩平板条座位80个。1973年,曲艺人员下放,曲艺厅由县文教局转让给夏镇小学作临时教室,后拆除。地基被群众建房占用。
人民影剧院1961年,县电影队在夏镇三八街北首县文化馆院内建露天影院。影院有墙式银幕、简易放映室,观众座位为水泥条凳。影院售票放映达13年之久。
1967年,县在奎文街路北征地15亩,省、地、县3级政府投资33万元,建人民影剧院。1973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人民影剧院系砖木结构,建筑面积9990平方米,观众厅990平方米,内设单人座椅1230个,并有通风设备。影剧院固定资产总值为100万元。人民影剧院建成后,露天影院遂停止使用。
望湖影剧院位于县城东部,奎文路北侧。1982年5月开始兴建,1987年1月竣工交付使用。望湖影剧院系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使用面积1430平方米。楼上楼下两个观众厅共设单人座椅1422个。1988年,命名为望湖影剧院。由微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管理使用。
韩庄影剧院1960年,韩庄公社集资10.6万余元,在镇中心大街路东建影剧院,1962年5月工程告竣,名韩庄影剧院。影剧院有木连椅座位786个,舞台面积160平方米。中经多次维修扩建,1990年有座位1117个。
第三节 影剧场院
新中国建立前,微山湖区无固定文娱活动场所。年节、庙会戏班搭临时简易戏台演出。建国后,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要求逐渐提高。夏镇、韩庄等地的私营戏院应运而生。1950年前后,夏镇邵士俊、孟继文筹资分别在闸口东老盐店旧址、盐当街老盐店后院兴建戏院。邵院称“运河舞台”,孟院名“群乐戏院”。两院均系草木结构,设备简陋。孟院为草顶土台,无观众座位。邵院规模稍大,有苇席观众棚,木桩板条座位400余个。1952年,邵院毁于火灾;孟院转营浴池。同年,韩庄陈孝文、殷延中等集资1400元,在韩庄镇中心街路东建起草木结构简易剧场,有木桩板条座700余个,也称“运河舞台”。1953年,县在夏镇肉市口建起人民剧场。1957年,县曲艺协会在夏镇箭道街建砖垛席顶、秫楷苇墙简易书棚,称“曲艺厅”。1967年,县在奎文街路北建人民影剧院,1973年竣工交付使用。自此,县城始有比较正规之文娱活动设施。1984年,县又在奎文路东段路北小新河西建望湖影剧院。
1980年前后,农村还兴建起一批集体和个体影剧院。1980年,两城公社白沙大队率先建成有1000个座位的露天影剧院。此后,马坡、欢城、彭口闸、夏镇、郗山等地也先后建起影剧院。1990年,全县有影剧院22处。其中农村简易露天影剧院17处;剧场1处。
人民剧场1953年,县在肉市口建微山县夏镇人民剧场,此剧场系工商业户集资,工商联筹建,因此剧场受县文教科、工商科双重领导。剧场占地330平方米,场棚系草木结构,木凳座位,可容纳观众500余人。剧场有职工12人,皆系入股小工商业者。剧场自负盈亏,职工无固定工资,营业不久即入不敷出,入股者纷纷自谋生路,剧场濒临倒闭。1956年,县投资3000元,偿还了外债,添置了设备,清退了部分股金,对较大股东发给股票,付给定息。同时,县向剧场派进领导干部,对剧场进行了整顿。整顿后,剧场更名为公私合营微山县夏镇人民剧场,由县文教科直接领导。1962年,剧场大屋架、木柱沤损腐朽,倾歪严重,岌岌可危,经多方共谋拆除。剧场就此停止营业。
1963年,剧场迁至县礼堂。1964年,公私合营微山县夏镇人民剧场更名为微山县人民剧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剧场停业整顿。县礼堂以接待各种会议为主。1973年,剧场改为国营,恢复营业。1976年,县招待所建餐厅,拆除剧场舞台后场,剧场遂停业。1978~1979年,县财政局先后拨款6.5万元,整修扩建剧场,加固防震,更换座椅,使剧场得以重新营业。1981年,人民剧场观众达31687人次,收入总额0.74万元。1984年,经县财政税务部门核准,人民剧场固定资产为10万元。同年,撤销微山县人民剧场,恢复县礼堂,人员及资产归属县招待所。
曲艺厅始建于1957年,址在夏镇箭道街。原为县曲艺协会的砖垛席顶、秫楷苇墙简易书棚,面积64平方米,可容纳观众80余人。1964年,又在夏镇肉市口老剧场南新建曲艺厅,总投资为0.67万元。新建曲艺厅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123.25平方米,有木桩平板条座位80个。1973年,曲艺人员下放,曲艺厅由县文教局转让给夏镇小学作临时教室,后拆除。地基被群众建房占用。
人民影剧院1961年,县电影队在夏镇三八街北首县文化馆院内建露天影院。影院有墙式银幕、简易放映室,观众座位为水泥条凳。影院售票放映达13年之久。
1967年,县在奎文街路北征地15亩,省、地、县3级政府投资33万元,建人民影剧院。1973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人民影剧院系砖木结构,建筑面积9990平方米,观众厅990平方米,内设单人座椅1230个,并有通风设备。影剧院固定资产总值为100万元。人民影剧院建成后,露天影院遂停止使用。
望湖影剧院位于县城东部,奎文路北侧。1982年5月开始兴建,1987年1月竣工交付使用。望湖影剧院系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使用面积1430平方米。楼上楼下两个观众厅共设单人座椅1422个。1988年,命名为望湖影剧院。由微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管理使用。
韩庄影剧院1960年,韩庄公社集资10.6万余元,在镇中心大街路东建影剧院,1962年5月工程告竣,名韩庄影剧院。影剧院有木连椅座位786个,舞台面积160平方米。中经多次维修扩建,1990年有座位11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