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
民国时期,就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命制度,但那时没有统一的标准。1966年,国家开始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任命制和等级工资制,专业职务也形成多种系列。但此时有关条例尚未健全,考核标准和职称名称还不统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职称评定工作中断,科技工作也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给全国科技工作者带来明媚的春天。1979年,国务院颁发《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国发〈1979〉279号文),1980年又颁发《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国发〈1980〉113号文)。微山县根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在济宁市有关业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从1980年开始,先后成立县工程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县农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以及县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上述各评委会,在县科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文件精神,以其工作成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为基本条件,参照学历和资历,对全县的科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认真地考核评审工作。通过考核、评议、审批、验收4个阶段,至1983年底,全县共评定具有不同职称的技术干部562人。其中,被定为高级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的92人,初级职称的468人。
1983年9月1日,中央行文暂停职称评定工作。1985年1月,中央决定改革技术职称制度--改技术职称任命制为聘任制,废止终身制。此后,又分别在1986年、1987年下达了各种“职改”方面的文件。微山县根据文件精神,于1988年成立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在全县全面铺开职称改革工作。至1990年,经各级评审,全县21个条列,共7386名人员被批准为具备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被定为高级职称的59人,中级职称的1174人,余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展开了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并根据中央职改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把职务与工资挂钩,以调动各类科技人员的劳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