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复退军人安置 资料库:微山县地情库 章节:微山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article/5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article/5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县至1990年,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可分为两个阶段:1953~1957年为第一阶段,主要安置复员军人。1958年后,为第二阶段,除安置少量复员军人外,主要接收安置退伍军人。
    复员军人安置  1953~1957年,微山县共接收复员军人1672人(含建国前复员者)。其中营级2人,连级49人,排级177人。遵照“原籍安置,负责到底”和“归口包干,各得其业”的原则,安排复工复职的2人,到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288人,回原籍参加农渔业生产的1382人。
    1957年统计,复员军人回乡后,任乡长、乡党支部书记的37人,任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的81人,任股长和生产队长的132人,任信用社主任的14人,任乡政府委员、合作社委员、会计员等职务的423人。
    退伍军人安置  1958年5月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安置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之后,重点安置服满现役的义务兵退伍军人。1958~1965年,共接收复退军人728人。其中,复员军人69人,退伍军人659人。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规定,安排回农村参加生产的552人,复职的1人,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175人。
    1973年,接收退伍军人755人,安排工作32人,回农村参加生产723人。
    1984年,接收退伍军人544人。其中,非农业41人,分别安置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余均为农业户口,除26人安排临时工外,全部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
    1985年,接收退伍军人493人,其中非农业26人,根据他们的技术专长,均妥善地安排了工作。回农村者,被招聘为乡镇半脱产干部的26人,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7人,安排在乡镇企业工作的45人。
    1986~1990年,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1678人。其中,安置在农村的1335人,复工复职的19人,被招工就业的324人。
    1986~1990年,县拨安置专款5.4万元,木材83立方米,煤炭170吨,为退伍军人建新房261间,修理旧房182间。

    表24-6  1953~1990年接收安置复退军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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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合计  │接收      │安置                            │备注│
│          │      ├──┬──┼──────┬────┬────┤    │
│          │      │复员│退伍│参加农业生产│复工复职│安排工作│    │
├─────┼───┼──┼──┼──────┼────┼────┼──┤
│1953~1957│1672  │1672│-   │1382        │2       │288     │    │
├─────┼───┼──┼──┼──────┼────┼────┼──┤
│1958      │201   │42  │159 │48          │1       │152     │    │
├─────┼───┼──┼──┼──────┼────┼────┼──┤
│1959      │99    │2   │97  │95          │-       │4       │    │
├─────┼───┼──┼──┼──────┼────┼────┼──┤
│1962      │2     │2   │-   │-           │-       │2       │    │
├─────┼───┼──┼──┼──────┼────┼────┼──┤
│1963      │72    │13  │59  │72          │-       │-       │    │
├─────┼───┼──┼──┼──────┼────┼────┼──┤
│1964      │274   │8   │266 │259         │-       │15      │    │
├─────┼───┼──┼──┼──────┼────┼────┼──┤
│1965      │80    │2   │78  │78          │-       │2       │    │
├─────┼───┼──┼──┼──────┼────┼────┼──┤
│1971      │395   │-   │395 │290         │6       │99      │    │
├─────┼───┼──┼──┼──────┼────┼────┼──┤
│1973      │755   │-   │755 │723         │-       │32      │    │
├─────┼───┼──┼──┼──────┼────┼────┼──┤
│1974      │165   │-   │165 │157         │3       │5       │    │
├─────┼───┼──┼──┼──────┼────┼────┼──┤
│1975      │790   │-   │790 │717         │16      │57      │    │
├─────┼───┼──┼──┼──────┼────┼────┼──┤
│1976      │746   │-   │746 │715         │-       │31      │    │
├─────┼───┼──┼──┼──────┼────┼────┼──┤
│1977      │662   │-   │662 │662         │-       │-       │    │
├─────┼───┼──┼──┼──────┼────┼────┼──┤
│1978      │489   │-   │489 │474         │10      │5       │    │
├─────┼───┼──┼──┼──────┼────┼────┼──┤
│1979      │120   │-   │120 │94          │-       │26      │    │
├─────┼───┼──┼──┼──────┼────┼────┼──┤
│1980      │449   │-   │449 │413         │-       │36      │    │
├─────┼───┼──┼──┼──────┼────┼────┼──┤
│1981      │603   │-   │603 │488         │-       │115     │    │
├─────┼───┼──┼──┼──────┼────┼────┼──┤
│1982      │438   │-   │438 │334         │10      │94      │    │
├─────┼───┼──┼──┼──────┼────┼────┼──┤
│1983      │539   │-   │539 │488         │-       │51      │    │
├─────┼───┼──┼──┼──────┼────┼────┼──┤
│1984      │544   │-   │544 │477         │-       │67      │    │
├─────┼───┼──┼──┼──────┼────┼────┼──┤
│1985      │493   │-   │493 │467         │-       │26      │    │
├─────┼───┼──┼──┼──────┼────┼────┼──┤
│1986      │387   │-   │387 │343         │-       │44      │    │
├─────┼───┼──┼──┼──────┼────┼────┼──┤
│1987      │411   │-   │411 │367         │-       │44      │    │
├─────┼───┼──┼──┼──────┼────┼────┼──┤
│1988      │288   │-   │288 │231         │-       │57      │    │
├─────┼───┼──┼──┼──────┼────┼────┼──┤
│1989      │312   │-   │312 │238         │8       │66      │    │
├─────┼───┼──┼──┼──────┼────┼────┼──┤
│1990      │280   │-   │280 │156         │11      │113     │    │
├─────┼───┼──┼──┼──────┼────┼────┼──┤
│合计      │11266 │1741│9525│9768        │67      │1431    │    │
└─────┴───┴──┴──┴──────┴────┴────┴──┘
    说明:表中缺若干年的资料。

    复员干部安置  “文化大革命”前,军队干部退出现役,主要是转业地方工作。1969~1975年,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错误的将××万军队干部作复员处理。1975年军委扩大会议后,恢复转业地方工作的制度。1980年9月,微山县根据中共中央(1980)3号文件精神,将1969年1月1日~1975年7月31日,回本县的76名军队复员干部,改按转业处理。原回农村的重新安排工作,原当工人的改为干部级别。同时恢复原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按照地方级别归入19级的9人,20级的1人,21级的24人,22级的21人,23级的20人。其中有96%的人比在部队时的工资有所增加,最多者增加21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8.7元,共补发工资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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