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月,成立微山县转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复员转业建设军人的安置工作。1957年1月,重新组建微山县转业建设委员会,由11人组成,副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办事员5人。1963年2月,改称优抚转业复员退伍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民政局。1967年,更名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
第一节 安置机构
1954年1月,成立微山县转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复员转业建设军人的安置工作。1957年1月,重新组建微山县转业建设委员会,由11人组成,副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办事员5人。1963年2月,改称优抚转业复员退伍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民政局。1967年,更名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