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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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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改行货币工资制后至1990年,全县工作人员的工资有以下几次大的调整。
1956年工资调整。1956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随之山东省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文件规定,全国划分为11个地区类别和30个工资级别。微山县当时属于三类地区,共提款7737.44元(按工资总额的7.3%提取),为224人增加了工资。增资人数占全县干部总数的40.57%。调整后,干部人均月工资由45.08元提高到49.03元,人均月增资近4元。
1957年工资改革。改革公私合营企业职工的工资,其方法是:合理分配指标,职工民主评定,领导批准定案。同时对公私合营企业的变相工资作了慎重处理,将伙食补贴、超额奖等纳入基本工资内。调整工资后,大多数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1959年工资调整。1959年5月,微山县根据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委党组、劳动部党组《关于1958年劳动工资的基本情况和1959年劳动工资安排意见的报告》,给部分干部职工调整工资。全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邮电等61个单位,共有职工1706人,属于升级范围的有1098人,实际升级328人。调资后,全县月增加工资总额为1641.68元,升级人员人均月增资5.01元。此次工资调整,卫生部门的升级面为5%,普通中学教职员工的升级面为4%,普通小学教职员工的升级面为2%。此次升级的主要对象是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1963年工资调整。1963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部完成和力争超额完成精简任务的决定》。8月,济宁地委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全省工资工作会议和1963年工资调整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文件精神,工人按40%升级;行政十八级及其以下干部(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和经济干部)升级面同工人;国家机关十七级至十四级的行政干部升级面为25%;十三级至十一级的行政干部升级面不超过5%;十级以上的行政干部一律不升级。1963年,微山县共有职工5832人,属于调资范围的3287人,实调1659人。调资后,全县月增加工资总额8817元,实调人员人均月增资5.31元。
1972年工资调整。根据1971年11月31日中央下发的国发(71)90号文件,微山县于1972年初,上调了部分职工的工资。1971年全县共有职工6343人,实调2224人,上调面为35%。调资后,全县月增加工资总额1.3万元,实调人员人均月增资5.84元。
1977年工资调整。根据国发(77)89号文件精神,全县共为干部1926人,技术人员475人,工人2107人,调整了工资(占总数的60.7%)。实调人员人均月增资4.87元。全县月工资总额增加2.195万元。
1980年工资调整。1980年,根据国发(79)251号文件精神,微山县由三类工资区套改为四类工资区,并在套改的基础上给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1级工资。全县共为3852人增加了工资。全民所有制职工符合升级条件的有6778人,实升级2989人(含省调指标278人)。调资后,全民所有制职工月工资总额增加1.764万元,升级人员人均月增资5.9元;集体所有制职工符合升级条件的2146人,实升级863(含省直指标37人)人。调资后,集体所有制职工月工资总额增加5829元,升级人员人均月增资6.75元。
1982年工资调整。根据国发(82)14号文件精神,全县共为党政机关干部1580人增加了工资,占干部总数的80%,其中升1级的1432人,升两级的148人。调资后,全县月工资总额增加1.13万元,升级人员人均月增资7.15元。
1983年工资调整。1983年全县共有职工5308人,属于升级范围的3553人,实际升级3539人。调资后,全县月增加工资总额2.47万元,升级人员人均月增资6.98元。
1984年工资调整。1984年,简化归并工资标准,为全民企业八级制工作人员2710人增加了工资,其中干部458人,月工资总额增加5486元,人均月增资11.98元;工人2252人,月增加工资1.4万元,人均月增资6.22元。为全民企业非八级制工作人员1597人增加了工资,其中干部239人,月增加工资1688元,人均月增资7.06元;工人1358人,月增加工资9304元,人均月增资6.85元。为集体企业2362人增加工资,月增加工资总额1.4万元,人均月增资5.93元。
1985年工资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85)2号、9号等文件精神,微山县调整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此次工资调整,一是继续简化归并;二是套改工资,微山县从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三是在套改的基础上给符合条件的职工晋升1级工资。调整前人均月工资58.69元,调整后人均月工资增加到75.98元,比调整前人均月增资17.29元。
1987年工资调整。1987年根据(87)鲁劳薪636号文精神,微山县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始实行职称工资,根据单位聘任情况,进行工资与职称挂钩。
1988年工资调整。1988年,根据(88)劳人薪97号文,(88)鲁政发59号文,微山县为20%的中年知识分子晋升1级工资。
1989年工资调整。1989年,根据(89)鲁劳薪80号文,微山县进行考工晋级,同时给留转人员定级。并清理审查了1985年以来的档案工资。
1990年工资调整。1990年,根据(90)鲁政发20号文,微山县对全县职工工资进行了普调。
经历次工资调整,全县工作人员的工资有了大幅度的提高。1956年,年人均工资401元;1960年,年人均工资436元;1978年,年人均工资547元;1985年年人均工资1016.98元;1990年年人均工资提高到1404元,其中全民企业提高到2556元,集体企业提高到1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