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县以后,干部的考核工作一直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人事局具体负责。这两个单位始终按照德才情况和工作表现,考察培养、提拔使用干部。对忠于职责、成绩优良、遵守纪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者,按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打击报复、欺骗组织、贪污盗窃、腐化堕落、浪费国家资财、泄露国家机密、违犯计划生育规定、作风恶劣道德败坏者,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8种处分。
建县初期人事考核较为正常。1958年后,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人事考核也和其他工作一样走了一段弯路。从1958年整风补课拔白旗,1959年反右倾,反瞒产私分,到1960年冬和1961年春整风整社,民主补课,微山县共错误处理干部3343人。1962年前后,根据中央指示为3316人办理了甄别复议手续,占受打击干部总数的99.2%。“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考核工作停顿。1976年6月,县革委复设人事局,干部考核工作又逐渐走向正轨。
1985年9月,县委、县府以微发(85)34号文下发《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建立岗位责任制,开展干部奖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全县有81个单位,1145人实行了岗位责任制。1986年考核评比,全县共评出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9个,岗位责任制先进工作者164人。
1953~1990年,共有3905人次受到表彰,其中先进工作者3564人次,记功36人次,记大功41人次,升级18人次,升职246人次。
1953~1990年,共有1602名干部受行政处分,其中警告85人,记过125人,记大过104人,降级1155人,降职24人,开除留用63人,开除46人,其他46人。
第七节 干部考核
建县以后,干部的考核工作一直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人事局具体负责。这两个单位始终按照德才情况和工作表现,考察培养、提拔使用干部。对忠于职责、成绩优良、遵守纪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者,按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打击报复、欺骗组织、贪污盗窃、腐化堕落、浪费国家资财、泄露国家机密、违犯计划生育规定、作风恶劣道德败坏者,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8种处分。
建县初期人事考核较为正常。1958年后,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人事考核也和其他工作一样走了一段弯路。从1958年整风补课拔白旗,1959年反右倾,反瞒产私分,到1960年冬和1961年春整风整社,民主补课,微山县共错误处理干部3343人。1962年前后,根据中央指示为3316人办理了甄别复议手续,占受打击干部总数的99.2%。“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考核工作停顿。1976年6月,县革委复设人事局,干部考核工作又逐渐走向正轨。
1985年9月,县委、县府以微发(85)34号文下发《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建立岗位责任制,开展干部奖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全县有81个单位,1145人实行了岗位责任制。1986年考核评比,全县共评出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9个,岗位责任制先进工作者164人。
1953~1990年,共有3905人次受到表彰,其中先进工作者3564人次,记功36人次,记大功41人次,升级18人次,升职246人次。
1953~1990年,共有1602名干部受行政处分,其中警告85人,记过125人,记大过104人,降级1155人,降职24人,开除留用63人,开除46人,其他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