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机构 建县初期,劳动保护工作由县政府民政科负责。1956年6月,劳动保护工作移交县政府劳动科。1967年5月,微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1974年3月,微山县劳动局成立,劳动保护工作由劳动局正式接管。
1963年以后,各厂矿企业单位相继建立,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基层劳保组织。至1990年,全县共建基层劳动保护组织88个,人员达548人。
安全生产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开展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月”等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978年,微山县劳动局贯彻中共中央(1978)67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检查生产情况,对存有隐患的单位,根据微革劳字第13、14、15、16、17……号文件精神,分别给予处理。
1980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省人民政府转发了国家经委等10个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并规定每年5月份为全省“安全月”。1981年5月,微山县安委会、县劳动局安全办公室采取了多种宣传形式,掀起了“安全月”活动的高潮。全县组织3个检查组,检查了煤矿、交通运输等部门的34个单位。凡安全工作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凡存有隐患的单位责成其限期整改并监督执行,对重点单位(如煤矿、外贸草场等)实行整改验收。12月7~12日,又对水利部第四工程局疏浚分局进行冬季安全检查,其检查范围是:船只机械、车间、仓库、油库、食堂、宿舍等。检查内容有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用电、环境卫生等项目。查后,检查组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1982年上半年,全县进行两次大型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了工人生产操作、易爆易燃物的存放、锅炉安装、尘毒预防等事项,共查出事故隐患120多种。检查全县3475辆机动车辆,其中违章1311辆。对查出的问题都一一作了处理。
1982年后,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进行自查,县劳动保护部门组织抽查的办法,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六节 劳动保护
安全机构 建县初期,劳动保护工作由县政府民政科负责。1956年6月,劳动保护工作移交县政府劳动科。1967年5月,微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1974年3月,微山县劳动局成立,劳动保护工作由劳动局正式接管。
1963年以后,各厂矿企业单位相继建立,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基层劳保组织。至1990年,全县共建基层劳动保护组织88个,人员达548人。
安全生产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开展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月”等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978年,微山县劳动局贯彻中共中央(1978)67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检查生产情况,对存有隐患的单位,根据微革劳字第13、14、15、16、17……号文件精神,分别给予处理。
1980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省人民政府转发了国家经委等10个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并规定每年5月份为全省“安全月”。1981年5月,微山县安委会、县劳动局安全办公室采取了多种宣传形式,掀起了“安全月”活动的高潮。全县组织3个检查组,检查了煤矿、交通运输等部门的34个单位。凡安全工作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凡存有隐患的单位责成其限期整改并监督执行,对重点单位(如煤矿、外贸草场等)实行整改验收。12月7~12日,又对水利部第四工程局疏浚分局进行冬季安全检查,其检查范围是:船只机械、车间、仓库、油库、食堂、宿舍等。检查内容有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用电、环境卫生等项目。查后,检查组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1982年上半年,全县进行两次大型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了工人生产操作、易爆易燃物的存放、锅炉安装、尘毒预防等事项,共查出事故隐患120多种。检查全县3475辆机动车辆,其中违章1311辆。对查出的问题都一一作了处理。
1982年后,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进行自查,县劳动保护部门组织抽查的办法,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