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县初期,劳动机构不健全,职工培训主要沿用“以师带徒”的传统培训方法。1958年,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微山县随即贯彻执行。1958~1967年,微山县先后举办炼铁、炼焦、化肥生产、造船、造纸、印刷、财会等培训班,共培训职工3983人次。
1979年,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学徒制度逐渐恢复。各系统各行业除采用“以师带徒”的传统培训方式外,还根据自身特点,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班。1980年,压缩机厂举办压缩机装修技术培训班,培训职工近200人。同年,劳动局举办锅炉工培训班,培训职工27人。1983年,微山县考核技术工人,10123人参加了考试,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8552人。1985年,劳动局为加强职工培训,下设培训网点,配备培训管理人员15人。同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商业局联合培训企业会计30人,培训城镇待业青年28人。建筑公司培训技术工人38人。1986年始,县劳动服务公司承担了微山县全部或大部技术培训工作。至1990年,县劳动服务公司为县商业局、供销社、二轻局、艺昌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培训技术人员1704人。
1988年5月,经山东省劳动局、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微山县技工学校。此校批建规模为450人,学制3年,批准专业为淡水养殖、井下电钳、钳工、电工。当年,技校招收3个班,150人,分车工、电工、钳工3个专业,每个专业50人。1989年,招收5个班,共230人,分4个专业,其中车工50人、电工50人、钳工80人,井下电钳50人。1990年,招收5个班,共250人,其中电工56人,钳工104人,井下电钳90人。1988~1990年共投资429.3万元。
第五节 职工培训
建县初期,劳动机构不健全,职工培训主要沿用“以师带徒”的传统培训方法。1958年,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微山县随即贯彻执行。1958~1967年,微山县先后举办炼铁、炼焦、化肥生产、造船、造纸、印刷、财会等培训班,共培训职工3983人次。
1979年,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学徒制度逐渐恢复。各系统各行业除采用“以师带徒”的传统培训方式外,还根据自身特点,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班。1980年,压缩机厂举办压缩机装修技术培训班,培训职工近200人。同年,劳动局举办锅炉工培训班,培训职工27人。1983年,微山县考核技术工人,10123人参加了考试,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8552人。1985年,劳动局为加强职工培训,下设培训网点,配备培训管理人员15人。同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商业局联合培训企业会计30人,培训城镇待业青年28人。建筑公司培训技术工人38人。1986年始,县劳动服务公司承担了微山县全部或大部技术培训工作。至1990年,县劳动服务公司为县商业局、供销社、二轻局、艺昌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培训技术人员1704人。
1988年5月,经山东省劳动局、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微山县技工学校。此校批建规模为450人,学制3年,批准专业为淡水养殖、井下电钳、钳工、电工。当年,技校招收3个班,150人,分车工、电工、钳工3个专业,每个专业50人。1989年,招收5个班,共230人,分4个专业,其中车工50人、电工50人、钳工80人,井下电钳50人。1990年,招收5个班,共250人,其中电工56人,钳工104人,井下电钳90人。1988~1990年共投资42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