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卷二十三 劳动人事 资料库:微山县地情库 章节:微山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article/5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article/5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新中国建立前,微山湖区的工商业微乎其微,绝大多数劳动力从事农渔业生产,少数人经商和从事手工业生产。居民就业一般由店铺直接出资雇佣或通过亲友介绍当店员、伙计、学徒等,绝大部分农民是给地主当长工或短工。建国后,党和政府积极组织发展工商业,使劳动就业门路不断扩大。1953年,全县有职工1363人。1990年,全县有职工21534人。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国初期,干部管理执行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统一管理,县政府人事部门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制度。1957年,建立了县委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对干部实行党委和政府分别管理制,一般是下管两级。1984年,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对党政机关原则上由原来的“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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