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980年,经济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受理。
1979年,县法院成立经济审判庭,1981年正式开展经济审判工作。9月22日,调处建庭以来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为2.7万元。至年底,审结经济纠纷案件3件。1982年增加到6件。1983年7月开始,受理农村经济承包合同案件,全方位地开展经济审判工作。1985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32件,是1982年的5.3倍,诉讼标的额27万元,结案率为82%。1986年,县法院抽调15人,组成巡回法庭,分别赴鲁桥、韩庄巡回办案,1个月审结各类经济案件近百件。1987年,县法院又抽调22人,组成巡回法庭,由院长孟昭苏带队,进驻欢城,18天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04件,诉讼标的额65万元。其中拖欠银行贷款34件,倒卖煤炭42件,承包合同16件,其他12件。此后,巡回法庭又赴夏镇、韩庄、傅村巡回办案。是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574件,结案率90.8%,诉讼标的额584万元。这些案件中,承包合同案件94件,占16.3%;租赁合同52件,占9.1%;拖欠贷款174件,占30.3%;合伙经营114件,占19.9%;运输合同98件,占17.1%;其他42件,占7.3%。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的扩大,各种经济合同大量签订,经济纠纷亦随之增多。1990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337件,结案率82%,诉讼标的额279万元。这些案件中,拖欠借款(包括银行贷款)152件,购销72件,农村承包合同26件,建筑工程8件,货物运输15件,加工承揽19件,财产租赁45件。1990年审结的各类经济案件是1981年的112.3倍。
1981~1990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904件,结案率84%,诉讼标的总额为1535.75万元。这些案件中拖欠借款(包括银行贷款)684件,农村承包合同294件,购销386件,建筑98件,货物运输198件,加工承揽40件,财产租赁204件。在审结的案件中,其中巡回法庭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452件,占全县经济案件审结数的76.3%。
第五节 经济审判
1953~1980年,经济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受理。
1979年,县法院成立经济审判庭,1981年正式开展经济审判工作。9月22日,调处建庭以来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为2.7万元。至年底,审结经济纠纷案件3件。1982年增加到6件。1983年7月开始,受理农村经济承包合同案件,全方位地开展经济审判工作。1985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32件,是1982年的5.3倍,诉讼标的额27万元,结案率为82%。1986年,县法院抽调15人,组成巡回法庭,分别赴鲁桥、韩庄巡回办案,1个月审结各类经济案件近百件。1987年,县法院又抽调22人,组成巡回法庭,由院长孟昭苏带队,进驻欢城,18天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04件,诉讼标的额65万元。其中拖欠银行贷款34件,倒卖煤炭42件,承包合同16件,其他12件。此后,巡回法庭又赴夏镇、韩庄、傅村巡回办案。是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574件,结案率90.8%,诉讼标的额584万元。这些案件中,承包合同案件94件,占16.3%;租赁合同52件,占9.1%;拖欠贷款174件,占30.3%;合伙经营114件,占19.9%;运输合同98件,占17.1%;其他42件,占7.3%。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的扩大,各种经济合同大量签订,经济纠纷亦随之增多。1990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337件,结案率82%,诉讼标的额279万元。这些案件中,拖欠借款(包括银行贷款)152件,购销72件,农村承包合同26件,建筑工程8件,货物运输15件,加工承揽19件,财产租赁45件。1990年审结的各类经济案件是1981年的112.3倍。
1981~1990年,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904件,结案率84%,诉讼标的总额为1535.75万元。这些案件中拖欠借款(包括银行贷款)684件,农村承包合同294件,购销386件,建筑98件,货物运输198件,加工承揽40件,财产租赁204件。在审结的案件中,其中巡回法庭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452件,占全县经济案件审结数的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