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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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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建县后,消防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股管理。1956年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大力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1957年,在全县25个陆地乡中,建立消防组织48处,组织义务消防队员6770人。1959年,县委、县人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公社相继成立消防指挥部;管区成立消防大队、中队;厂矿企业单位、生产大队成立防火小组。各级组织联合抓消防,使火灾发生次数大大减少。1961年,发动群众订立防火公约,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从做饭、点灯照明、烤火取暖等方面入手,制订用火制度,让群众共同遵守。同时,以生产队为基础,按每10~20户为一片,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各选2名负责人分别于早晨、中午、晚上逐户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全县建立防火责任区2760个,建立义务消防组织650个,培训义务消防员14475名。
1975年3月,县公安局增设消防股。1976年11月,从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抽调干部、职工12人,成立人民消防队。1979年后,每逢麦收季节,县公安局会同供电、农机等部门有关人员深入场间,进行安全防火检查。1980年2月,成立微山县公安消防中队,实行义务兵役制,有武警官兵25名。同时,撤销微山县公安局人民消防队。1981年,消防中队灭火13次,其中扑灭特大火3起,为国家集体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之后,消防干警经常深入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各防火重点单位均配有灭火机、消防栓、消防桶等灭火工具。同时,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责任到人。1985年后,对新建项目,高大建筑物的选址、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发现消防设计不合理的,提出改进建议。1989年12月至1990年3月,在全县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安全防火百日竞赛活动。
消防设备 1958年,全县有灭火器37个,箢子86个,火钩105把,水桶505个,火梯27架,水缸61口。1961年,全县增添各类消防工具3826件。1962年,全县新增加灭火机2部,灭火水龙3个,灭火器51个,水桶821个,梯子97架,火钩477把。1976年,设立公安专职消防大队,配备消防车1台。1980年,公安消防中队成立时,新增7.5马力手抬机动泵1台,水带400米,水枪6支。1984年,增添水泵1台,各类灭火机176个,水带200米,防火帽150个。1985年,全县增设消防栓18个,灭火机175个,水带200米。1986年,消防中队新增消防车1辆,水泵1台,水带150米,水枪3支,全县新增灭火机1200只。1990年,消防中队共有“解放牌”水灌消防车2辆,“东风牌”140消防水灌车1辆,北京2020N消防指挥车1辆,水带700米,水枪18支,手抬机动泵2台。
附重大火灾事故
1958年2月19日晚,微山县建闸乡于屯村农民龚玉宽之妻做饭时不慎引起大火。火势迅速蔓延,殃及近邻。全村800余名群众自发前往扑救,奋战4小时后,终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造成23户、101人受灾,烧毁房屋53间,苇子6200个,小船3只,人民币1.04万元,棉花、粮食等物一大宗,损失折款10.63万元。火灾后,县、乡人委及时对受灾群众作了妥善安置。
1960年6月22日11时2分,留庄公社塘子大队社员裴怀立之妻王氏,烙完煎饼后,即去自留田浇菜,余火复燃引起厨房篱笆墙着火。当时由于风大,火势迅速蔓延开来。火灾发生后,公社、生产大队立即组织群众、学生、民工等1500人参加灭火战斗,直至下午14时30分才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有131户受害,烧毁房屋673间、小麦2900余公斤,各类棉被、衣物7861件,家具910件,现金1155元,其它物品一大宗,直接经济损失6.33万元。火灾后,济宁地委、微山县委、留庄公社党委分别慰问受灾群众,并及时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1960年2月3日20时许,二级湖机械厂104千瓦发电机连续运行,因排气管过热烤着厂房篱笆墙而引起火灾。烧毁104千瓦、80千瓦、20千瓦发电机各1台,汽油机1部,电影放映机1部。损失折款13万余元。
1981年5月2日22时15分,留庄公社满口大队二小队社员满福材用简易煤油灯照明时,因房屋低矮,灯火窜荒燃着附着物引起火灾。其二女儿(12岁)、五女儿(7岁)、七女儿(8个月)被烧死,其妻和大女儿被烧成重伤。同时烧毁草房5间,衣服粮食等物一宗,损失近千元。
1981年秋,微山湖区久旱无雨,湖水干涸,苇草干焦,极易燃烧。自9月4日起至10月28日,高楼公社10个大队的苇田连续发生火灾。其中重大火灾5起。共烧掉湖苇1.2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52万元。
1987年6月11日13时许,西平乡杨堂村社员魏纪宣用脱粒机打麦时,皮带轮摩擦过热起火而引起四队、五队麦场发生重大火灾,烧掉小麦4.75万公斤,烧毁100A变压器1台,烧毁脱粒机、电动机各3部,其他物资一宗。有71户,312人直接蒙受损失。
1988年,微山湖区遇到上百年来未曾有过的特大干旱。入秋以后旱情更为严重。侯楼、南阳、鲁桥、留庄、傅村、欢城、夏镇、昭阳、高楼等乡镇的湖区苇田连续发生重大以至特大火灾。从10月5日起,至11月5日,共发生火灾17起。烧毁苇田6.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03.2万元。先后有41个村,6041户,2.73万人受灾。火灾发生后,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相继成立灭火抢险领导小组。并派直升飞机察看灾情。微山县公安机关先后调集174名消防队员、武警官兵投入灭火中。灭火战斗持续1个月,至11月5日,终将湖区苇田火点全部扑灭。
1990年2月28日零时许,微山县工艺厂综合楼营业室个体户承租的家电组发生火灾。烧毁18吋彩电10台,17吋黑白电视机15台,收录机3台,放像机1台,其他物资一宗,损失折款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