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匪特 民国初期,南四湖区匪寇活动猖獗。他们利用茫茫芦荡、港湾沟汊,打家劫舍,绑架勒索湖上来往行人。抗日战争前夕,国民党政府在夏镇设水师营,清剿匪寇。水师营名为剿匪,实为勾匪养匪,故剿匪无效。日军入侵后,有的土匪湖霸与日军勾结,组织武装,扩充势力,到处设卡征税,严重地影响了湖区人民的生活安定。1948年,国民党军溃退前夕,又有计划地在微山湖区潜伏下3000多党徒、特务。这些党徒、特务与社会上的土匪、流氓、散兵游勇等反动势力互相勾结,组成100多股武装匪特。1949年12月,经山东分局批准,鲁中南区党委建立微山湖区剿匪指挥部,同时成立湖区公安局,配合剿匪指挥部剿匪。由于湖区地形复杂,匪徒有分有合,夜聚昼散,又以一定的职业作掩护,给清剿带来了重重困难。再加上大部队清剿目标大,易于暴露,因此经过5个月的紧张清剿,收效甚微。
1950年2月,中共鲁中南区党委根据湖区的严峻形势,改变了斗争策略,决定停止调用大部队,改用小部队清剿,以军事清剿与政治瓦解相结合,以打击成股匪特为主。湖区工委根据鲁中南区党委的决定,制定“争取多数,打击少数,争取群众,孤立匪特,争取匪徒,孤立匪首,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的方针。随之,湖区公安局成立武工队,各派出所成立武工组。4月18日,剿匪工作全面展开。公安人员与民兵配合,深入到匪特活动频繁的地方,采取水陆结合,智捕、密捕等方法,进行全湖性的大清剿。年底,共歼灭湖匪19股,毙、俘匪特3291人,缴获82型迫击炮、60型迫击炮各1门,机枪13挺,步枪2831支,手枪1386支,手榴弹22枚,子弹6462发,人民币325万元(旧人民币),其他物资若干。
镇反肃反 镇反。1950年,中共鲁中南湖区剿匪指挥部结合湖区生产自救,组织发动群众,镇压了一批汉奸、湖霸、反动地主分子和还乡团骨干分子。1955年8月25日与11月13日,先后两次集中搜捕,又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是年,还有一批反革命分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遵照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分别作了处理。1956~1958年,通过整风运动、反右斗争,又镇压了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至此,全县镇反工作基本结束。
肃反。1956年2月,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和审干办公室根据县委指示,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肃反运动。通过群众揭发、个人交待,内查外调,清查出一批反革命分子。1963年下半年至1964年上半年,在商业、税务、银行等系统的9个单位开展肃反。1964年下半年,在工业基建、文教、卫生、农业、水利等系统开展肃反。1964年底,肃反运动结束。
取缔反动会道门 建国前,南四湖区有一贯道、眼光道、北方道、前山道、中央道、天仙圣道、皈一道等会道门32种。这些会道门,设坛口92处,有道首71名,职业办道人员217名,道众5158名。一些会道门以搞封建迷信活动为名,迷惑群众,离间人民群众与共产党的关系。有的甚至公开对抗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搞反革命活动。1952年,公安机关根据省人民政府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指示,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此次取缔行动共捕办道首27名,管制24名,管制办道人员35名,道徒登记悔过者45名,全湖区90%的道徒声明自愿退道。11月,公安机关采取登记、集训的办法,再次取缔反动会道门。这次共捕办道首27名,集训办道人员129名,道徒6700余名。1953年1月14日~26日,湖区公安局以夏镇区为重点,再一次清理反动会道门,逮捕办道人员1名,管制办道人员10名,免除处理办道人员15名。至此,湖区各种反动会道门组织基本被摧垮。
南四湖区的反动会道门由来已久,根深蒂固,虽被取缔,一有机会仍会死灰复燃。1962年底至1963年初,微山县以韩庄、欢城为重点,对复辟的反动会道门给予严重打击。韩庄镇木庄村反动会道门陪钱道,1953年被取缔,1954年再次抬头,1963年1月被发现彻底取缔。80年代初,两城公社鲁村皈一道又进行反革命活动,干扰社会主义建设,1983年5月3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5月19日传讯道首等11人。7月2日,济宁地区公安处、邹县及微山县公安局联合在两城乡召开了取缔皈一道大会。会上,11名参与道务活动的人员均写出悔过书,并登记退道。
1987年,微山县公安局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打击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的通知精神,对境内的会道门进行摸底调查。全县共有五仙道、圣贤道、离门道、无极道等20余种会道门,骨干分子94人,分布于12个乡镇59个村庄。这些会道门的成员均老实守法,没有破坏活动。
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建国后,国家即对历史上有罪恶和仍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实行监督改造。1950年10月,湖区公安局负责监督改造南四湖区的“四类分子”,沿湖各县给以配合。由于湖区隶属复杂,管理上存在混乱现象。
1953年,随着微山县的建立,湖区管制工作逐步走上正轨。是年,县公安局对16名改造好的“四类分子”依法解除了管制,并给予公民选举权。1956年,全县共有“四类分子”3860名。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91名表现好的“四类分子”被评为社员。
1959年,规划评审2760名“四类分子”,被摘掉“四类分子”帽子,给予公民权,评为正式社员的792名;评为候补社员的1009名。1965年,进行评审复查,纠正错管的51名,重新管制74名。
1973年,给42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同时,根据区别对待的政策,将全县“四类分子”规划为4类,分别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监督改造。1977年,各公社成立由公社书记挂帅的评审“四类分子”小组,逐一登记核实“四类分子”,并纠正“文化大革命”中错管乱管现象。同时,落实了监督改造措施,360名“四类分子”在政策的感召下,坦白交待问题410条。
1979年2月,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给“四类分子”摘帽。至3月底,全县3743名“四类分子”有3057名摘掉帽子,461名错划的“四类分子”全部给予纠正。1983年,“四类分子”全部摘掉帽子。
第二节 镇压改造反动势力
清剿匪特 民国初期,南四湖区匪寇活动猖獗。他们利用茫茫芦荡、港湾沟汊,打家劫舍,绑架勒索湖上来往行人。抗日战争前夕,国民党政府在夏镇设水师营,清剿匪寇。水师营名为剿匪,实为勾匪养匪,故剿匪无效。日军入侵后,有的土匪湖霸与日军勾结,组织武装,扩充势力,到处设卡征税,严重地影响了湖区人民的生活安定。1948年,国民党军溃退前夕,又有计划地在微山湖区潜伏下3000多党徒、特务。这些党徒、特务与社会上的土匪、流氓、散兵游勇等反动势力互相勾结,组成100多股武装匪特。1949年12月,经山东分局批准,鲁中南区党委建立微山湖区剿匪指挥部,同时成立湖区公安局,配合剿匪指挥部剿匪。由于湖区地形复杂,匪徒有分有合,夜聚昼散,又以一定的职业作掩护,给清剿带来了重重困难。再加上大部队清剿目标大,易于暴露,因此经过5个月的紧张清剿,收效甚微。
1950年2月,中共鲁中南区党委根据湖区的严峻形势,改变了斗争策略,决定停止调用大部队,改用小部队清剿,以军事清剿与政治瓦解相结合,以打击成股匪特为主。湖区工委根据鲁中南区党委的决定,制定“争取多数,打击少数,争取群众,孤立匪特,争取匪徒,孤立匪首,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的方针。随之,湖区公安局成立武工队,各派出所成立武工组。4月18日,剿匪工作全面展开。公安人员与民兵配合,深入到匪特活动频繁的地方,采取水陆结合,智捕、密捕等方法,进行全湖性的大清剿。年底,共歼灭湖匪19股,毙、俘匪特3291人,缴获82型迫击炮、60型迫击炮各1门,机枪13挺,步枪2831支,手枪1386支,手榴弹22枚,子弹6462发,人民币325万元(旧人民币),其他物资若干。
镇反肃反 镇反。1950年,中共鲁中南湖区剿匪指挥部结合湖区生产自救,组织发动群众,镇压了一批汉奸、湖霸、反动地主分子和还乡团骨干分子。1955年8月25日与11月13日,先后两次集中搜捕,又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是年,还有一批反革命分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遵照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分别作了处理。1956~1958年,通过整风运动、反右斗争,又镇压了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至此,全县镇反工作基本结束。
肃反。1956年2月,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和审干办公室根据县委指示,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肃反运动。通过群众揭发、个人交待,内查外调,清查出一批反革命分子。1963年下半年至1964年上半年,在商业、税务、银行等系统的9个单位开展肃反。1964年下半年,在工业基建、文教、卫生、农业、水利等系统开展肃反。1964年底,肃反运动结束。
取缔反动会道门 建国前,南四湖区有一贯道、眼光道、北方道、前山道、中央道、天仙圣道、皈一道等会道门32种。这些会道门,设坛口92处,有道首71名,职业办道人员217名,道众5158名。一些会道门以搞封建迷信活动为名,迷惑群众,离间人民群众与共产党的关系。有的甚至公开对抗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搞反革命活动。1952年,公安机关根据省人民政府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指示,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此次取缔行动共捕办道首27名,管制24名,管制办道人员35名,道徒登记悔过者45名,全湖区90%的道徒声明自愿退道。11月,公安机关采取登记、集训的办法,再次取缔反动会道门。这次共捕办道首27名,集训办道人员129名,道徒6700余名。1953年1月14日~26日,湖区公安局以夏镇区为重点,再一次清理反动会道门,逮捕办道人员1名,管制办道人员10名,免除处理办道人员15名。至此,湖区各种反动会道门组织基本被摧垮。
南四湖区的反动会道门由来已久,根深蒂固,虽被取缔,一有机会仍会死灰复燃。1962年底至1963年初,微山县以韩庄、欢城为重点,对复辟的反动会道门给予严重打击。韩庄镇木庄村反动会道门陪钱道,1953年被取缔,1954年再次抬头,1963年1月被发现彻底取缔。80年代初,两城公社鲁村皈一道又进行反革命活动,干扰社会主义建设,1983年5月3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5月19日传讯道首等11人。7月2日,济宁地区公安处、邹县及微山县公安局联合在两城乡召开了取缔皈一道大会。会上,11名参与道务活动的人员均写出悔过书,并登记退道。
1987年,微山县公安局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打击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的通知精神,对境内的会道门进行摸底调查。全县共有五仙道、圣贤道、离门道、无极道等20余种会道门,骨干分子94人,分布于12个乡镇59个村庄。这些会道门的成员均老实守法,没有破坏活动。
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建国后,国家即对历史上有罪恶和仍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实行监督改造。1950年10月,湖区公安局负责监督改造南四湖区的“四类分子”,沿湖各县给以配合。由于湖区隶属复杂,管理上存在混乱现象。
1953年,随着微山县的建立,湖区管制工作逐步走上正轨。是年,县公安局对16名改造好的“四类分子”依法解除了管制,并给予公民选举权。1956年,全县共有“四类分子”3860名。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91名表现好的“四类分子”被评为社员。
1959年,规划评审2760名“四类分子”,被摘掉“四类分子”帽子,给予公民权,评为正式社员的792名;评为候补社员的1009名。1965年,进行评审复查,纠正错管的51名,重新管制74名。
1973年,给42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同时,根据区别对待的政策,将全县“四类分子”规划为4类,分别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监督改造。1977年,各公社成立由公社书记挂帅的评审“四类分子”小组,逐一登记核实“四类分子”,并纠正“文化大革命”中错管乱管现象。同时,落实了监督改造措施,360名“四类分子”在政策的感召下,坦白交待问题410条。
1979年2月,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给“四类分子”摘帽。至3月底,全县3743名“四类分子”有3057名摘掉帽子,461名错划的“四类分子”全部给予纠正。1983年,“四类分子”全部摘掉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