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民国时期乡镇行政机构

档案浏览器

1913年,济宁直隶州改称济宁县。济宁县仍实行乡、社制,但乡的名称有改变。荆冢集、上九曲、下九曲3社属济宁县襟泗乡;仲家浅、师庄、鲁桥、枣林、两城、谭村寺、张家埝、南牛头河、北牛头河9社属转漕乡。邹县、鱼台县亦沿清制。乡、社各设乡、社长1人。
1928~1935年,济宁、邹县、鱼台3县实行区、乡制。区、乡各设公所,分别设区、乡长1人。
1935~1937年,济宁、鱼台、邹县为山东省县政建设实验区,改区、乡为乡、村农学校,以原乡、村为单位,成立乡农学校或村农学校。荆冢集、姬堂、朱集3个村农学校属石桥乡农学校,隶属济宁县第四学区(原属第四区);仲浅、泗河涯、师庄、鲁桥、枣林、新挑河、鲁村、两城、刘楼、韩楼、郝桥、郑家埝、侯楼、谭庄14个村农学校属鲁桥乡农学校,隶属济宁县第五学区(原属第六区)。
鱼台县原第六区成立乡农学校(驻西古村),原中兴乡为其分校;原中庸乡为其分校。南阳乡农分校隶属第七区(驻武台)乡农学校。乡、村农学校的首领多由地主担任,“有志于乡、村运动”的知识分子任教员。乡、村农学校是政教合一的组织,负责对农民进行封建宗法教育和武装训练。
湖滨乡、薄梁乡也改为乡农学校,仍属邹县。
1947年2月,国民党军重点进攻山东,济宁、邹县、鱼台3县的流亡政府随之返回县城后,实行区、乡、保、甲制。区、乡各设公所,设正副区、乡长各1人。村为保甲组织,10户为甲,设甲长1人,10甲为保,设保长1人。后以村为保,甲的户数亦有所增多。
1912年11月,沛县实行地方自治,全县设2市5乡,部城、夏镇西部及夏镇西北部等村庄属夏阳乡;张楼、赵庙等村庄属湖陵乡。乡置乡董1人。
1928~1937年,沛县改行区、乡(镇)、闾、邻制。原夏阳乡改称第七区,乡(镇)下辖闾(一般五闾为乡)、邻(一般五邻为闾)。1934年,废闾、邻制,改行区、乡(镇)、保、甲制。区、乡(镇)各设公所,设正、副区乡(镇)长各1人;保、甲各设保、甲长1人。
民国初年,滕县沿清制。
1918年,改社为区,全县设72个区。夏镇悌方第十社改称第十区,设区长1人。区下设行政村,设庄长1人。1931年将72个小区并为9个大区,原夏镇悌方第十区的村庄,改属第八区,驻临城;欢城以东村庄改属第七区,驻官桥;留庄等村庄改属第六区,驻西岗。区设公所,置区长1人,助理员若干人,分管民政、财政、建设、文教、警卫等;置文书1人,负责文牍、庶务。区下设乡(镇),乡(镇)设公所,设乡(镇)长1人,文书1人。1936~1937年,乡农学校与区、乡公所合并,训练武装,管理行政。1938年,滕、峄、沛3县先后沦陷,国民党县政府名存实亡。
1947年2月,国民党沛、滕、峄3县政府返回县城,推行区、乡(镇)、保、甲制。区、乡各设公所,设区、乡长各1人。有的若干保为一联保,推一保长为首席保长,下设管财粮、军事者若干人。1948年7月,国民党军南逃,区、乡、保、甲机构随之瓦解。
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建立的抗日民主政府和民主政府,县以下也设置区、乡。
沛滕边联合办事处设置的区政权机构。1939年4月,沛滕边联合办事处建立,下设四个区:第一区(原属沛县第七区),驻三孔桥;第二区(原属沛县第七区),驻傅村;第七区(原属滕县第七区),驻老和尚寺;第八区(原属滕县第八区),先后驻西万、微山岛。各区设公所,配区长1人。6月,增设水上区(亦称第五区),先后驻大捐或湖上船帮。1944年4月,沛滕边县区划调整。调整后,辖区由原来的5个区增至10个区。区设正、副区长各1人。
临城县设置的区政权机构。1944年10月,沛滕边县改称临城县。下设9个区,驻今县境内者4个。第一区,先后驻南庄、三孔桥、部城;第四区,先后驻傅村、常口;第六区,先后驻陈楼、满口;第八区,先后驻郗山、里张阿;第九区驻大屯。除第四区设区长1人外,其余均设正、副区长各1人。
1945年8月~1949年8月,临城县仍设9个区,其中4个区驻今县境内。第一区,驻夏镇(1949年3月,临城县区划调整,第一区改称第十区,仍驻夏镇);第四区,先后驻常口、傅村、欢城;第八区,先后驻郗山、沙沟(1947年9月,临城县第八区划为峄县沙沟区。11月,又划回);第九区,驻微山岛(1949年3月,第八区的微山岛划为第九区),各区设公所,置正、副区长各1人。
湖东办事处设置的区政权机构。1941年4月,湖东办事处下设4个区,其中3个区驻今县境内。鲁桥区,驻鲁桥;薄梁区,驻薄梁;南阳区,驻南阳。区设区公所,置区长1人。1943年9月~1944年10月,湖东办事处的区级政权机构增至11个,其中第二区(原马坡区)驻马坡;第四区(原鲁桥区),先后驻仲浅、南阳。第二区区公所设正、副区长各1人,其余各区设区长1人。
凫山县设置的区政权机构。1944年10月~1949年9月,凫山县两次撤建,所辖区公所有5个先后驻今县境内。第二区,驻马坡(1946年10月~1949年9月,先后改称第九区、第六区);第八区,驻南阳;第一区,驻鲁桥;第七区,驻两城;水上区(亦称南湖区),驻独山湖上船帮(1948年2月并入第八区)。区公所大都设区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