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统计工作比较单纯,主要内容有建置、人口、粮食、税收等项数据。1953年7月1日零时,微山湖区各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对户数、人口、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构成等9个指标进行了统计。
1953年12月,微山县人民政府以微统(53)第1号文下达第一次调查任务。调查内容有村庄个数、土地面积、粮食产量等项。1954年,开始试行私营零售商业变动情况月报,首次进行经济类型农产品调查登记月报,开始统计社会商品、市场销售额、商品流转公私比重,首次进行互助合作基本情况调查。1957年,开始进行物价指数、工农业商品比价调查。1964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有12个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工作受到干扰。1978年10月,调查全县职工情况。其调查内容有人数、职业、工作年限、工资等指标。1979年5月,调查全县科技人员情况。其调查内容有人数、学历、工资、年龄结构、工作年限等指标。1980年,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一次性调查。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共有19个指标。1983年,开始统计工农业净产值,工商业经济效益,农村固定资产等。同时进行了社会购买力调查。是年,对欢城镇尹洼、赵庄、陶阳寺3个村的30个农户设点进行农民家计抽样调查;对县城10户职工家庭设点进行城镇职工家计抽样调查。1984年10月,农村家计调查队成立。1985年,进行了第二次工业企业普查(国家是第二次普查,微山县则是第一次普查),其普查内容有产量、产值、设备、原材料、销售、净产值等32个指标。1986年元月,城镇家计调查队成立。是年,进行城市非农业居民家庭情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对县城600户非农业居民的家庭人口、就业情况、现金收支、主要消费品拥有量、主要消费品需求量、居住条件、工资改革后的收入变化等12个指标进行了调查。同年,农调队把农民家计调查范围扩大到18个乡61个村庄550户;城调队把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范围扩大到50户。1987年6月,进行城市老年人口调查,有人口特征、就业、收入、供养、生活料理、医疗健康等10个指标。1990年7月1日零点,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有户数、人口、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等25个指标。
1990年,统计机构直接调查的项目(包括国家、部门、地方三级统计调查)共159大项,6014个指标。工业主要有总产值、净产值、劳务成本、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产品物耗等14个大项,860个指标;农业主要有总产值、净产值、播种面积、粮食产量、收益分配、农村专业户、排灌机械、物资消耗等28个大项,1300个指标;商业方面主要有社会商品零售额、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量、工业部门产品销售库存等11个大项,465个指标;固定资产方面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农村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私人投资、城镇私人投资等10大项,267个指标;物资方面主要有全民和集体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生产用主要物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消费量、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物资消费与库存总值、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等9大项,296个指标;劳动工资方面主要有全民和集体单位人数、工资、职工增减、职工分类、劳保福利、专业技术人员等14个大项、682个指标;物价方面主要有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零售物价指数等5个大项,340个指标;城市居民家计方面有收支、主要商品购买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等7个大项,240个指标;农民家计调查主要有收支、主要消费品消费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主要农产品出售、农民家庭动物饲养量等9个大项,232个指标;农产品抽样调查主要有夏、秋两季的农作物产量预、实产调查等9个大项,520个指标;综合平衡调查方面有社会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居民消费水平、城乡劳动力资源分配、主要河流长度集流面积等16个大项,256个指标;除上述专业统计之外,其他系统统计还有交通、运输、邮电、计划生育、文教卫生、财政、金融、保险社会事业等27个大项,556个指标。
第二节 统计调查
新中国建立初期,统计工作比较单纯,主要内容有建置、人口、粮食、税收等项数据。1953年7月1日零时,微山湖区各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对户数、人口、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构成等9个指标进行了统计。
1953年12月,微山县人民政府以微统(53)第1号文下达第一次调查任务。调查内容有村庄个数、土地面积、粮食产量等项。1954年,开始试行私营零售商业变动情况月报,首次进行经济类型农产品调查登记月报,开始统计社会商品、市场销售额、商品流转公私比重,首次进行互助合作基本情况调查。1957年,开始进行物价指数、工农业商品比价调查。1964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有12个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工作受到干扰。1978年10月,调查全县职工情况。其调查内容有人数、职业、工作年限、工资等指标。1979年5月,调查全县科技人员情况。其调查内容有人数、学历、工资、年龄结构、工作年限等指标。1980年,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一次性调查。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共有19个指标。1983年,开始统计工农业净产值,工商业经济效益,农村固定资产等。同时进行了社会购买力调查。是年,对欢城镇尹洼、赵庄、陶阳寺3个村的30个农户设点进行农民家计抽样调查;对县城10户职工家庭设点进行城镇职工家计抽样调查。1984年10月,农村家计调查队成立。1985年,进行了第二次工业企业普查(国家是第二次普查,微山县则是第一次普查),其普查内容有产量、产值、设备、原材料、销售、净产值等32个指标。1986年元月,城镇家计调查队成立。是年,进行城市非农业居民家庭情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对县城600户非农业居民的家庭人口、就业情况、现金收支、主要消费品拥有量、主要消费品需求量、居住条件、工资改革后的收入变化等12个指标进行了调查。同年,农调队把农民家计调查范围扩大到18个乡61个村庄550户;城调队把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范围扩大到50户。1987年6月,进行城市老年人口调查,有人口特征、就业、收入、供养、生活料理、医疗健康等10个指标。1990年7月1日零点,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有户数、人口、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等25个指标。
1990年,统计机构直接调查的项目(包括国家、部门、地方三级统计调查)共159大项,6014个指标。工业主要有总产值、净产值、劳务成本、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产品物耗等14个大项,860个指标;农业主要有总产值、净产值、播种面积、粮食产量、收益分配、农村专业户、排灌机械、物资消耗等28个大项,1300个指标;商业方面主要有社会商品零售额、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量、工业部门产品销售库存等11个大项,465个指标;固定资产方面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农村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私人投资、城镇私人投资等10大项,267个指标;物资方面主要有全民和集体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生产用主要物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消费量、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物资消费与库存总值、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等9大项,296个指标;劳动工资方面主要有全民和集体单位人数、工资、职工增减、职工分类、劳保福利、专业技术人员等14个大项、682个指标;物价方面主要有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零售物价指数等5个大项,340个指标;城市居民家计方面有收支、主要商品购买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等7个大项,240个指标;农民家计调查主要有收支、主要消费品消费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主要农产品出售、农民家庭动物饲养量等9个大项,232个指标;农产品抽样调查主要有夏、秋两季的农作物产量预、实产调查等9个大项,520个指标;综合平衡调查方面有社会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居民消费水平、城乡劳动力资源分配、主要河流长度集流面积等16个大项,256个指标;除上述专业统计之外,其他系统统计还有交通、运输、邮电、计划生育、文教卫生、财政、金融、保险社会事业等27个大项,556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