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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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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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普查,全县陆地面积75.75万亩,可耕地面积43.3万亩,占陆地面积的57.2%;非耕地面积32.75万亩,占陆地面积的43%。其中,果园和其它园地6557亩,占陆地总面积的0.86%;林地15981亩,占陆地总面积的2.10%;荒山荒地27663亩,占陆地总面积的3.65%;交通道路占地32550亩,占陆地总面积的4.29%;河流、坑塘、沟渠占地82279亩,占陆地总面积的10.86%;村庄城镇占地91445亩,占陆地总面积的12.07%;滩涂草地67525亩,占陆地总面积的9%。
根据全国土地统一分级标准和山东省评价土地的原则,全县有可利用土地面积73.86万亩,划分为5等13级。
一等地:面积72089亩,占可利用面积的9.76%。其土壤特点,质地适中,土层厚,无不良层次,适种性广。又分为两级:一级地53977亩,二级地18112亩。
二等地:面积217935亩,占可利用面积的29.5%。此等地限制因素不多,但土地过粘,造成土壤耕性差,有的心土层有粘层,影响作物根系下扎。又分为三级:一级地32586亩,二级地153105亩,三级地32244亩。
三等地:面积167419亩,占可利用面积的22.7%。此等地限制因素较多,主要有砂姜层、沙层,水土易流失,保水保肥性能差。又分为三级:二级地37288亩,三级地129066亩,四级地1065亩。
四等地:面积38350亩,占可利用面积的5.2%。此等地土壤质量差,限制因素多,土层薄、湿、粘,易渍涝。又分为三级:二级地7763亩,三级地24543亩,四级地6044亩。
五等地:面积242898亩,占可利用面积的32.9%。又分为两级:五等零级地202908亩,五等四级地3999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