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税,税法称水产品税。新中国建立前,水产品征收交易税。1950年,山东省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停止征收微山湖的水产品税。《货物税暂行条例》公布后,除对鱼行、栈和水产品贩运商征收货物税外,还在集中产地或集中市场征收货物税。
1952年4月,滕县专署工商科、水产科等部门联合,有计划地管理夏镇、韩庄、微山岛、南阳、羊庄5处渔业合作社,并在鱼市场组织交易所,聘请交易员管理。
微山县建立后,水产品征收货物税,税率为5%。1956年,农渔业合作化后,凡交售给国营水产公司的部分,由水产公司纳税,并代扣渔业自筹经费;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由渔业生产合作社按帐面纳税。
1958~1960年,采取县人委下达渔业生产任务时,同时下达交纳水产品税收任务的办法,由各公社财务科负责交纳。
1961年,基层税务所恢复后,由税务所直接到渔业生产队征收,或委托大队会计员、信用社代征。同年6月,又改按国营收购单位实收价格计征。但渔业生产队(包括渔农结合队)自产的水产品,供社员集体食堂消费和分售给社员自食的部分,不纳工商统一税;渔业生产队派员在指定集市销售自产的水产品,亦不征税,但要在销售地按售价交纳水产品工商统一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捕捞或养殖的水产品,供本单位食堂消费和售给本单位职工家属自食部分,暂不纳税。对外销售或换取物资部分,按帐面记载的销售价格计税。1962年,征收水产品税29.76万元,是历年征收渔业税最高的一年。
1966年,沿湖沿河地区的渔业、渔农结合队,生产销售的鱼、虾、蟹征收工商统一税,但养殖的鱼苗免征。
1982年,渔业生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渔民分散经营,税收不便控管,加之下级湖水位低,湖水遭受污染等原因,鱼虾产量下降,征收的税款减少。全年仅征收1.5万元,比1981年征收的5.4万元,下降2.5倍。之后,昭阳、南阳等税务所,采取将应征税款定到承包组或承包人的办法,税款收入有所回升。
第五节 渔业税收
渔业税,税法称水产品税。新中国建立前,水产品征收交易税。1950年,山东省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停止征收微山湖的水产品税。《货物税暂行条例》公布后,除对鱼行、栈和水产品贩运商征收货物税外,还在集中产地或集中市场征收货物税。
1952年4月,滕县专署工商科、水产科等部门联合,有计划地管理夏镇、韩庄、微山岛、南阳、羊庄5处渔业合作社,并在鱼市场组织交易所,聘请交易员管理。
微山县建立后,水产品征收货物税,税率为5%。1956年,农渔业合作化后,凡交售给国营水产公司的部分,由水产公司纳税,并代扣渔业自筹经费;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由渔业生产合作社按帐面纳税。
1958~1960年,采取县人委下达渔业生产任务时,同时下达交纳水产品税收任务的办法,由各公社财务科负责交纳。
1961年,基层税务所恢复后,由税务所直接到渔业生产队征收,或委托大队会计员、信用社代征。同年6月,又改按国营收购单位实收价格计征。但渔业生产队(包括渔农结合队)自产的水产品,供社员集体食堂消费和分售给社员自食的部分,不纳工商统一税;渔业生产队派员在指定集市销售自产的水产品,亦不征税,但要在销售地按售价交纳水产品工商统一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捕捞或养殖的水产品,供本单位食堂消费和售给本单位职工家属自食部分,暂不纳税。对外销售或换取物资部分,按帐面记载的销售价格计税。1962年,征收水产品税29.76万元,是历年征收渔业税最高的一年。
1966年,沿湖沿河地区的渔业、渔农结合队,生产销售的鱼、虾、蟹征收工商统一税,但养殖的鱼苗免征。
1982年,渔业生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渔民分散经营,税收不便控管,加之下级湖水位低,湖水遭受污染等原因,鱼虾产量下降,征收的税款减少。全年仅征收1.5万元,比1981年征收的5.4万元,下降2.5倍。之后,昭阳、南阳等税务所,采取将应征税款定到承包组或承包人的办法,税款收入有所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