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田管理局 1914年,沛县公署二科在夏镇设湖田管理局,主管收敛湖田赋税。1928年,沛县政府下设湖(学)田管理委员会。1935年,湖田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导淮委员会湖田公地整理处。不久,又还归沛县。
民国时期,鱼台县在南阳设湖田管理局。
财粮科 1939年4月,中共沛滕边联合办事处成立,设财粮科,负责沛滕边县的财粮征收工作。1942年10月,办事处撤销。1943年7月复建时,分设财粮、征收两科。1944年10月,沛滕边县改称临城县,仍设财粮科。1949年3月,改称财政科。
1944年10月,凫山县建立,设财粮科。1948年6月,财粮科分设为财政、粮食科。
财政局 建县时,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配正副科长各1人。下设行政、会审组和册籍室,有工作人员19名。1956年1月,改称财政局。
1958年5月,财政、税务两局合并,称财政局,共20人,按预算、农税、税政、人秘、保险5摊分工,各司其职。
1961年11月,财、税两局分设。1965年10月,两局再次合并,称财政税务局。1967年2月,财政税务局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办公室,称财税组。1970年3月,财税组改称微山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1976年7月,改称微山县财税局。
1982年11月,财税局再次分设为财政、税务局。财政局设正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预算、企财、农财3股。1984~1985年,先后增设行财、人秘2股。
1988年10月6日,县编委会正式行文公布财政局内设人秘、预算管理、农财管理、行财管理、企财管理、财政监察、预算外资金管理7股。
第一节 财政机构
湖田管理局 1914年,沛县公署二科在夏镇设湖田管理局,主管收敛湖田赋税。1928年,沛县政府下设湖(学)田管理委员会。1935年,湖田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导淮委员会湖田公地整理处。不久,又还归沛县。
民国时期,鱼台县在南阳设湖田管理局。
财粮科 1939年4月,中共沛滕边联合办事处成立,设财粮科,负责沛滕边县的财粮征收工作。1942年10月,办事处撤销。1943年7月复建时,分设财粮、征收两科。1944年10月,沛滕边县改称临城县,仍设财粮科。1949年3月,改称财政科。
1944年10月,凫山县建立,设财粮科。1948年6月,财粮科分设为财政、粮食科。
财政局 建县时,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配正副科长各1人。下设行政、会审组和册籍室,有工作人员19名。1956年1月,改称财政局。
1958年5月,财政、税务两局合并,称财政局,共20人,按预算、农税、税政、人秘、保险5摊分工,各司其职。
1961年11月,财、税两局分设。1965年10月,两局再次合并,称财政税务局。1967年2月,财政税务局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办公室,称财税组。1970年3月,财税组改称微山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1976年7月,改称微山县财税局。
1982年11月,财税局再次分设为财政、税务局。财政局设正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预算、企财、农财3股。1984~1985年,先后增设行财、人秘2股。
1988年10月6日,县编委会正式行文公布财政局内设人秘、预算管理、农财管理、行财管理、企财管理、财政监察、预算外资金管理7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