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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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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隆庆元年(1567年),随着漕运新渠的竣工通航,外埠商贾来韩庄、夏镇、南阳、鲁桥等重镇码头经商者日渐增多,因此沿运河两岸的商业也日渐繁荣。至清朝后期,这些重镇码头的商业户已发展至数百家。进入民国时期,封建割据,军阀混战,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连年不断。境内的工商业兴衰起伏无常,市场物价暴涨暴跌,商户朝忧夕虑,经济日渐凋敝。解放前夕,境内的商业已处于崩溃的边缘。
新中国建立后,境内相继建立了百货、棉纱布、粮食、油脂、土产、食盐、石油、煤炭、专卖等专业公司或经营处(组),标志着社会主义商业的兴起。经过“三反”、“五反”,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稳定了市场物价,使全县商业市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56年,全面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随着国营商业的发展壮大,国营商业公司相继建立,形成了统一的社会主义商业市场。
1958~1978年,国营商业由于受“大购大销”和“文化大革命”等“左”的影响,以及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忽合忽分,造成调度失灵,管理混乱,国营商业经济效益徘徊不前的局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商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全系统商业工作者,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制订出新的改革措施,商业经营开始有了转机。1979年,开始改革商业的管理体制。1980年,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商业工作者在改善服务态度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活跃了城乡市场,提高了经济效益。
1990年,全县设置国营商业网点38处,职工队伍发展到721人。是年,商品总购进额为3563.2万元,比1978年增长54.9%,商品总销售额为3651.4万元,比1978年增长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