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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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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 清末,微山县境内设置的邮政机构,主要办理信函业务。1914年、1917年,先后在夏镇、韩庄设立的邮寄代办所也以办理信函业务为主,改为三等邮局后,始办理汇兑、包件、储金等业务。1948年11月,中共临城县邮政局分别在韩庄、夏镇、欢城设邮政营业处和邮务所。中共凫山县在荆集设三等邮局,均办理信函、包裹业务。
1953年11月,微山县邮电局,开始办理平常信函和单、双挂号、信函(1969年4月1日停办,1981年7月1日恢复)、保价信函等国内函件业务和部分国际信函业务。1954年,收寄函件94883件,收入9627元。1956年9月1日,军事邮件寄递移交邮电部门办理。现役军人从部队寄递平信加盖“免费军事邮件”戳记。1958年,增办“国内保价印刷品”业务。1960年,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特种挂号信函”仅限于寄递粮票、布票、食油票、户口迁移证、粮食转移证及共青团组织关系6种。1966年9月1日,优先免费收寄毛泽东著作,并按挂号信函处理(1969年5月1日取销此规定)。1969年4月1日,凡免费收寄的军事邮件,改为按章收费(1984年10月1日,恢复义务兵免费邮寄平信规定)。1978年后,又开办了一些新业务。1985年5月1日,邮寄照片一律按挂号信函寄递。1987年,开办有声信函业务。1988年5月,开办国内邮政快递业务。1990年,收寄202.48万件,收入13.2468万元,分别为1954年的21.33倍、13.76倍。
包件 1917年,韩庄邮寄代办所,开始办理包裹业务。新中国建立后,邮局办理的包裹业务,与交通运输部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部门)办理的包裹业务,在收寄对象、重量、体积上都有明确分工。邮政包裹只限于个人零星生活用品、土特产品和商品包裹,重量在0.1公斤至15公斤以内者,其余均由交通运输部门承运。
1953年,微山县邮电局开始营业后,主要办理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快递小包等业务。普通包裹主要邮寄衣物、行李和一般用品;保价包裹主要邮寄金银饰品、药材等贵重物品;快递小包,主要邮寄小件物品(限重500克,按址投递)。
1954~1961年,收寄包裹使用三联包裹详情单。第一联为收据,第二联为包裹单,第三联为存根。1962年,改为单页包裹详情单另开二联收费证据。1966年,县邮电局营业窗口收寄包裹开始使用“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不再粘贴邮票。1978年7月1日,开始办理“乙类保价包裹”业务。凡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者,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同时,开始收取包裹逾期保管费。1985年9月1日,收寄大件包裹,开始使用“用户专袋”。1986年7月1日,收寄包裹分民用包裹、商品包裹两种。凡长60厘米、横周90厘米以内者,重量在5000克以内,内件属非经营性个人零星物品的包裹,均按民用包裹收寄;凡尺寸、重量超过民用包裹者,内件属经营性物品包裹,一律按商品包裹收寄。1987年11月1日,商品包裹重量放宽到25公斤以内,但最大尺寸不能超过4号邮袋。1988年9月,快递小包收寄重量放宽到2公斤。
1954~1990年,微山县邮电局收寄包件的数量,总的看是逐渐增加的,但各个时期并不平衡。1954年收寄1883件,收入697元。1960年增至10538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收寄包件数量下降,1973年后,又逐渐增加。80年代,最高年为1989年,收寄15300件,收入67022元;最低年为1982年,收寄6969件,收入8617元。1990年,收寄15500件,收入12.3万元,分别为1954年的7.23倍、16.64倍。
汇兑 民国期间,中华邮政汇兑业务主要办理普通汇票、高额汇票、电报汇票、定额汇票、小额汇票5种,以普通汇票使用量最大,最普及。微山县境内的邮政局、所,只办理小额汇票业务,而且数量很少。
新中国建立后,汇兑业务与银行分工办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汇款由银行办理:邮政汇兑,以办理个人汇款为主。1954年,出口汇票2945张,汇票收入568元。1958年,开始办理电报汇款。1980年9月前,邮政汇款实行限额,每笔汇款最高为300元。1980年10月,改为不限额。1981年7月1日,开始使用高额汇票,最高限额为5000元。
邮政汇兑的方法,先后有别。建国初,普通汇票沿用过去的三联式汇票,先由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单,交营业员填发汇票单。1953年,改用新制普通汇票,按款额多少,对汇票进行剪格。这种方法,减省了寄发汇票申请书及逐张登列“随发汇票登记簿”的手续。1957年,使用二联式复写汇票,汇票改为内定,使用单独设计的专汇套。1962年,取消汇套,改用汇票装入汇款通知单代汇票寄发,延用至今。
汇兑资金的调拨方法与普通汇票不同。建国初,汇兑资金由邮电本系统管理,统一调拨。1954年,改为在银行开设汇兑专户,实行差额管理的方法。每月邮局和银行核对差额,一次性向上级银行划拨,由省邮电局统一结算。1958年,县邮电局配兼职检查员。1986年,设专职汇兑检查员。汇兑检查员对进出口汇票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并负责汇兑凭证,整理归档,定期向省局汇兑稽核科报帐。
1990年,出口汇票41700张,收入58205元,分别为1954年的13.16倍、101.48倍。
报刊发行 清末至民国时期,邮政机关不经营报刊发行业务,只作印刷品邮件交邮政局寄发。1942年,山东省战时邮局建立后,把报刊发行工作当作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1943年3月,山东省解放区实行邮发合一,报刊发行工作全部交战时邮局办理。
1953年1月1日,报刊实行计划发行按季预订的制度,规定每年2、5、8、11月为预订下一季报刊的预订期。1954年8月,又实行报纸破月、杂志破季的订阅办法。是年,报纸期发1965份,杂志期发1001份。1959年,报纸期发5201份,杂志期发3935份,总收人10453元。1962年,报纸期发份数下降至2293份,杂志下降至1647份。1963年后,报刊发行量逐渐增加,1965年,报纸期发6863份,杂志期发3676份,年收入9413元。1966~1976年,大部分报刊停办,发行量急剧下降。1969年,报纸期发量降到3835份,杂志仅期发157份。
1978年后,各种报刊陆续复刊,报刊发行量持续增长。1985年,报纸期发份数达到26490份,杂志达到43220份,年收入82176元。1990年,报纸期发25946份,杂志期发26882份,年收入234266元。
邮政储蓄 微山县邮电局,1986年9月15日,正式开办邮政储蓄业务。韩庄、微山岛、塘湖、彭口闸、高楼、张楼、傅村、欢城、留庄、鲁桥、两城、马坡、南阳13处邮电支局,也于1986年10月28日~11月25日,陆续开办储蓄业务。
微山县邮电局主要开办活期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3种。邮政储蓄收储的资金全部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由银行统一安排使用。人民银行根据邮电局交存的储蓄存款,按月累计日平均存款余额付给2.2‰的手续费。
1988年11月17~26日,微山县邮电局举办4次定期定额摸奖储蓄。每张奖券20元,定期3年。4次共出售奖券80万元。1990年,年末邮政储蓄户35452户,收储余额10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