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排灌站管理 全县有国营排灌站8处,其中7处建于60年代,直属于县水利局管理,其运用受县水利局和所在乡镇指挥。每站设专职管理人员3~5人,负责站首、机械运用和小型维修。干、支渠由受益单位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或者由各受益单位分工管理。
1965~1967年,全县推广种植水稻,国营排灌工程管理较好。之后,灌区渠系紊乱,排灌机械老化失修,加之灌区内增建小型提水站和机电井,排灌效益减少。至1990年,灌溉效益仅为原设计效益的20~40%,排水面积仅为原设计面积的70~80%,有的甚至完全失去效益。
乡镇营排灌站管理 1990年,全县有乡镇营排灌站51处,装机98台,7567千瓦,站均控制灌溉面积2000亩左右。
这些排灌站建成后,分别由乡镇、管理区管理,还有的由直接受益单位组成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或管理区调配,也有的由受益单位选聘,主要管理站首及排灌机械。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由受益单位管理。进入80年代,实行管理责任制,站首承包到人,渠系承包到村庄,管理改善,效益倍增。
村营提水站管理 1990年,全县有村营提水站236处,占全县排灌站总数的80%。每站由1~2个机组组成,控制灌溉面积2000亩左右。这些站均由村建,渠系建筑物配套维修、运用和管理,都由村负责。管理人员由村委会选聘,每站1人,负责站首及渠系建筑物的全部管理。运用由村委会决定,统一开机,统一收费,统一集资维修。
机电井管理 1980年前,机电井均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有3种管理形式:
(1)村委会管理。凡打井、配套由村集资完成者,由村统一管理。每眼机井配1~2名管理人员,开机浇水由村委会决定。这种管理方法,浇水时争先抢水,上堵下扒,造成水资源浪费,效益不佳。
(2)承包管理。有的机电井承包到户,维修管理全由承包者负责。农户用水,承包户开机放水,同时记时收费,收费标准由村委会制定。承包户的报酬由村委会就井近划拨部分责任田,再从收缴水费中提取部分现金的办法解决。承包户多系种植大户,机井好坏对其经济效益有直接关系,因此管理认真,效益较好。
(3)专业户管理。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有的机井由种植专业户管理。专业户自己配套,自己使用,自己管理,个人效益显著。灌溉区内的其他农户浇水时,与管理户协商,交纳水费。
第四节 排灌工程管理
国营排灌站管理 全县有国营排灌站8处,其中7处建于60年代,直属于县水利局管理,其运用受县水利局和所在乡镇指挥。每站设专职管理人员3~5人,负责站首、机械运用和小型维修。干、支渠由受益单位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或者由各受益单位分工管理。
1965~1967年,全县推广种植水稻,国营排灌工程管理较好。之后,灌区渠系紊乱,排灌机械老化失修,加之灌区内增建小型提水站和机电井,排灌效益减少。至1990年,灌溉效益仅为原设计效益的20~40%,排水面积仅为原设计面积的70~80%,有的甚至完全失去效益。
乡镇营排灌站管理 1990年,全县有乡镇营排灌站51处,装机98台,7567千瓦,站均控制灌溉面积2000亩左右。
这些排灌站建成后,分别由乡镇、管理区管理,还有的由直接受益单位组成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或管理区调配,也有的由受益单位选聘,主要管理站首及排灌机械。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由受益单位管理。进入80年代,实行管理责任制,站首承包到人,渠系承包到村庄,管理改善,效益倍增。
村营提水站管理 1990年,全县有村营提水站236处,占全县排灌站总数的80%。每站由1~2个机组组成,控制灌溉面积2000亩左右。这些站均由村建,渠系建筑物配套维修、运用和管理,都由村负责。管理人员由村委会选聘,每站1人,负责站首及渠系建筑物的全部管理。运用由村委会决定,统一开机,统一收费,统一集资维修。
机电井管理 1980年前,机电井均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有3种管理形式:
(1)村委会管理。凡打井、配套由村集资完成者,由村统一管理。每眼机井配1~2名管理人员,开机浇水由村委会决定。这种管理方法,浇水时争先抢水,上堵下扒,造成水资源浪费,效益不佳。
(2)承包管理。有的机电井承包到户,维修管理全由承包者负责。农户用水,承包户开机放水,同时记时收费,收费标准由村委会制定。承包户的报酬由村委会就井近划拨部分责任田,再从收缴水费中提取部分现金的办法解决。承包户多系种植大户,机井好坏对其经济效益有直接关系,因此管理认真,效益较好。
(3)专业户管理。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有的机井由种植专业户管理。专业户自己配套,自己使用,自己管理,个人效益显著。灌溉区内的其他农户浇水时,与管理户协商,交纳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