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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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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水产品的加工方式主要有晒干或腌咸两种。
建国后,仍沿用旧法。水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后,除销鲜外,还有计划地添建水产品加工设备,至1965年,全县建腌鱼池1800立方米,晒鱼场6500平方米,购置大型腌鱼缸1200余口。
1971~1973年,水产供销公司投资158万元,先后在夏镇、韩庄建成冷藏加工厂各1处,总冷冻能力27吨/日,冷藏能力700吨/次。1974~1975年,夏镇冷藏厂先后又扩建日产8吨的制冰车间和水产、肉食品加工车间各1处。1979年,微山县与滕县食品公司联合投资36万元,建成机械化宰杀加工车间。加工的方式主要有腌、割、煮、晒等。进入80年代后,水产品的出口量逐年增加,对商品的质量和包装的形式要求越来越高,水产品的加工也由多品种粗加工,转为精品种细加工,由大冷盘冷冻转为小冷盘冷冻,逐步向小型化精美化的方向发展。
南四湖区加工的水产品,颇受国内国际消费者的欢迎。50~70年代中期,加工生产的咸、干鱼类,年均调往江西、湖南、河南、广西等地60余万吨。60年代加工生产的“五刀六条黑鱼圈”在国际市场上一直畅销不衰;“鲫鱼筒”更受东南亚消费者的青睐;高蛋白田螺肉,一向出口日本,1983年,获水产部优秀产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