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 微山县境内的大气污染,是各厂矿企业的锅炉烟囱和民用炉灶向空中排放烟气所致。据1985年统计,全县共有锅炉29台,工业窑炉50座,茶水炉32台,民用炉灶8900个。这些炉灶全年耗煤68.69万吨。工业燃料向空中排放有毒有害气体526611.12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496580.85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30030.27万标立方米。废气中SO2的排放量1.984万吨,NOx0.558万吨,CO0.084万吨,烟尘1.86万吨,工业粉尘0.25万吨。
据1989年统计,全县炉灶共向空中排放废气565019.96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的废气为530680.16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为34339.80万标立方米。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3185万吨,工业粉尘0.3529万吨,SO20.8057万吨,NOX0.335万吨,CO0.521万吨。
废气污染造成的损失是比较严重的。1990年3月,欢城镇蔡楼村“山东四号”大白菜制种田,因受欢城镇焦化厂废气的污染,造成50余亩大白菜种苗减产或部分绝产。为此,微山县环保局对欢城镇焦化厂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地面污染 地面污染主要由工业生产弃置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所致。据1985年统计,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23.16万吨。其中煤矸石7.1万吨,炉渣6.1万吨,粉煤灰9.96万吨。
1989年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27.08万吨。其中冶炼废渣0.0015万吨,粉煤灰9.92万吨,炉渣5.22万吨,煤矸石9.13万吨,放射性废渣2.80万吨。上述废弃物1985~1989年的堆存量为124.96万吨,占地30.54万平方米。
水域污染 微山县的水域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1985年,微山县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为837.71万吨。其中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为124.87万吨,达标率为14.91%。废水中各种污染物为:悬浮物8140.59吨,COD8219.62吨,BoD52187.8吨,酚4.89吨,氟化物0.95吨。
生活污水多通过地下渗透来污染水质,但农村影响不大,影响较大的是城镇。县城有几处生活污水,对城东的小新河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污染最严重的水域是南四湖。南四湖水面占微山县境总面积的72.1%,从整个南四湖的水体来看,90%以上的水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受严重污染的水面达20万亩。
南四湖的污染源:一是微山县和滨湖其他各县的工业废水,日排量达54万吨;二是沿湖各乡镇的生活污水,日排量达14万吨;三是地面径流水;四是湖面机动捕捞运输船只在工作时直接向湖面排出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
南四湖承接4省32个县市的客水,直接入湖河流为53条。1985年调查,流域内有厂矿企业898个,重点排污企业129个。据对118个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测:日排废水量为16.42万吨,有害物质218.7吨,种类有20多种。有害物质成分主要是耗氧有机物、氰化物、汞、油脂、铬、硫化物等。
南四湖水域主要入湖河流的污染情况如下表:
表5-1 南四湖主要入湖河流日排污染废物表 (1985年12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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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情况 │污染物总量│主要污染物及污染负荷比 │备注│
│ │(吨) ├───┬───┬───┬───┬──┤ │
│主要河流 │ │耗氧物│氨氮 │酚 │汞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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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运河 │7.8 │17.79%│39.45%│41.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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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排沟 │0.3665 │7.6% │67.25%│2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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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河 │0.0712 │- │- │- │92.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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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河 │0.063 │58.5% │- │- │1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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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鱼河 │6 │53.86%│- │- │1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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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沿河 │0.154 │48.59%│- │15.07%│2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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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洙赵新河 │10.1 │60.69%│- │- │2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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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洸府河 │0.33 │30.51%│55.95%│9.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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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誋河 │1.049 │47.33%│17.92%│26.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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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 │6 │53.86%│- │- │1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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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表明,南四湖的污染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据1985年12月测定,湖水中的COD检出值在3~98.8mg/L之间,最高值98.8mg/L,超出地面水三类标准(6mg/L)的5.5倍。这种情况,以城 河在留庄乡沙堤村入湖处的水域最为严重。其他如老运河、府河、洙赵新河、薛排沟入湖口处,水体COD含量也超过地面水三类标准,污染程度也比较严重。这些河道入湖口处的水域发黑发臭,鱼虾绝迹,水生植物不能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