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建筑企业

档案浏览器

县建筑企业 建国初,境内没有专业的建筑队伍。在陆地,只有一些散居的铁、木、泥瓦匠,从事比较简易的房屋建设;在水域,渔民以船为家,随水漂泊,更不需要什么建筑,只在闲暇季节,有为数不多的排船工相当于陆上的建筑工。
(1)县建筑工程公司:1951年3月,夏镇的部分泥瓦匠组织起42人的夏镇建筑工会,算是微山县开始有了专业建筑队伍。1953年建县后,各手工业工人组成各种形式的联合体。1956年,夏镇又成立了以瓦匠为主的建筑社,1958年扩大到铁木业,建筑社遂更名为铁木建筑联社。1960年,联社解体,建筑社仍独立经营。到1976年,该建筑社已有职工670人。同年,经济宁地区基建局批准,改名为微山县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县基建局。1984年,转属县建委管辖。
到1990年,该公司有固定资产158万元,职工637人。设有书记1名,经理1名,副经理2名。下设生产技术科、预算科、财务科、供销科、设备科、质安科、政工科。生产单位设有8个栋号,1个安装队,1个建筑工程装璜处,1个预制构件厂。该公司多年来承建微山县的主要建筑工程,如化肥厂的气柜、烟囱和部分厂房,造纸厂全部工程,物资商场的7层楼,望湖楼剧院、县委、县府办公楼等大型工程。年产值450万元,人均产值1万元。
(2)市政工程处:1984年组建,原名市政工程队,现名市政工程处。该处现有保温车、装载车、吉普车、拖拉机、轧路机、推土机等机械车辆15部;水准仪、经纬仪各1台,固定资产105万元。
该处设正副主任各1名,行政管理人员13名,技术骨干10名。下设供销科、财会科、预算科、施工科。下辖3个施工队,1个机械队,另有维修车间、预制构件厂和沥青站各1处。
该处主要承建城区街道,下水道的铺设,另外还承建了田陈矿区道路、傅村矿外公路及相关的桥涵工程。年产值100万元。
(3)县安装公司:该公司的前身是微山县劳动服务安装公司,始建于1976年,1984年更名为微山县安装公司。
该公司设经理、副经理各1名,管理人员17名,1990年有职工250人。管理机构设有经理室、办公室、预算科、财务科、生产科、技术科、设备科、质安科。生产单位有5个一般建筑设备安装队,2个电器仪表安装队,1个建筑队,1个装饰工程队;1个综合加工厂,1个家具厂,1个物资供应站。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设备与民用设备的安装,拥有5个行业工种和各种机械车辆,其中有自动焊接机1台,交直流电焊机21台,还有超声波探伤机、剪板机、卷板机、弯管机等机械。1990年末有固定资产100万元,年施工能力达450万元。
(4)住宅建筑公司:该公司的前身是房产管理所的施工队,70年代组建,1986年由房管所分离出来,并命名为住宅建筑公司。
该公司1990年有固定资产159万元,职工508人。下设经理、副经理各1人,行管人员和技术骨干35人。管理机构有书记办公室、经理办公室、质监股、财会股、施工股、预算股、设备股。生产机构设有9个栋号,1个预制件厂,另有1个门市部。
该公司主要承建县城各单位的职工住宅及办公楼和宿舍楼。年产值350万元,人均年创益9000元。
(5)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该公司建于1988年5月,经理由房地产管理所长兼任,下设副经理1名,工作人员8名。有固定资产30万元。
该公司从1988年至1990年为水利局、计委、统计局、交警队、经委劳动服务公司5家共建了8000平方米的宿舍楼。又于1990年,在东风东路西端南侧,征地23亩,建了2~4层的商品房5幢,能住66户。自此,微山县开始出现了商品房小区。
乡镇建筑企业 乡镇真正出现专业的建筑队伍,始于1965年,以夏镇、西平等建筑队为先。1970年,公社级的建筑队开始增建,活动范围逐渐扩大,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如鲁桥公社建筑队,不仅承担了公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还抽出100多人参加了邹西会战工程、济宁三处工程和十三局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入80年代后,各乡镇的建筑队伍更有新的发展,尤其是施工技术更有大跨度的提高。如夏镇建筑公司施工的十三局4层宿舍楼、县物资局办公楼、奎星楼、十七中、十八中3层教学楼等不同结构的工程,均验收为优良工程。
截至1990年,全县各乡镇共有建筑公司(或建筑队)18家,从业职工12000人,构成了一支庞大的建筑大军。在这18家建筑公司中,其中留庄、傅村、欢城、夏镇、微山岛、彭口闸、韩庄建筑公司为3级企业,其余的为4级企业。建筑工艺较之80年代更臻于成熟。其中留庄建筑公司外出德州乐陵,微山岛建筑公司外出河北唐山、河南皇州承包的建筑项目,深得当地政府的好评。经当地政府鉴定,其中留庄建筑公司获得3个“优良工程”的奖证;微山岛建筑公司获得2个“优良工程”的奖证。微山岛建筑公司承建的京港干线桥涵工程也深受国家的赞誉,为微山县的乡镇建筑业争得了荣誉。
村建筑队 60年代初,许多大队把所属生产队内有一定建筑技术的人组织起来,成立大队级的小型建筑队,为本大队和本地社员修建公房和私房。建筑队员均记工分,报酬高于本生产队的同等劳力。80年代,联产承包制推行后,农村建筑队伍恢复“自由”,大队不再统一组织和管辖。建筑队由技术好、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任头领,自拉“队伍”,自立“山头”,随聚随分,人数多少无定。给单位和个人建房,根据建筑规格,双方协商,签订承包合同(个人多是口头合同)无统一收费标准。
农村这种无固定形式的建筑队,大多数活动在本村和邻村,有的也到县城或矿区承包工程。其施工技术也日趋提高,他们不仅能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石结构的房屋,有的还能承建钢筋混凝土的2~3层楼房和其他建筑。他们的队伍阵容庞大,形式灵活,实为农村建筑业不可缺少的一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