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供电照明 资料库:微山县地情库 章节:微山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article/1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3/section/1/article/1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60年,县委、县人委共配备干部、工人12名,安装了两台柴油发电机,组成了一个临时小发电厂,每晚发6个小时的电,总发电量70千瓦,供县委、县人委10个灯泡的照明之用。 1964年,县农电办公室成立,不久,即架设了薛城至夏镇的35千伏高压输电线路,供县城的照明和生活之用。至1990年,供电量达1.035亿度,满足了县城各单位及居民的用电需求。 1964年,在奎文路安装了10多盏电灯。1982~1985年,先后在奎文路、戚城街、镇中北街、磨担街、文化街又安装了72盏路灯。1990年,又在新河街、镇中南街安装了14盏,在奎文东路安装了92盏。至此,全城计有路灯178盏。这些路灯结合街道两旁的门灯、店铺灯、某些单位的几何形闪光彩灯,把县城的夜晚照得一片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