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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节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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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的节育教育伴随着不同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有着不同的内容。1956~1958年,是计划生育的宣传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和某些领导人的讲话,以及有关避孕知识的普及读物,在群众中宣传节育知识,进行初步的节育教育。但当时的教育方法,仅限于号召多子女的夫妇节制生育,措施也仅以放置阴道隔膜、涂抹避孕药膏为主。
1959~1961年,是国家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节育教育一度中止。
1962~1965年,国家推行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亦随之有所改善,人口出现了补偿性回升,计划生育工作又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64年,周恩来总理明确指出:不搞计划生育不行!11月13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微山县召开有关人员的会议,贯彻执行这个规定。微山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酝酿试行阶段。
这个时期的节育教育内容主要是:号召一对夫妇把所生子女控制在两三个以内,两胎最好间隔四五年,并提倡晚婚晚育。
“文化大革命”前期,计划生育工作无人管理,超生现象非常严重,人口的出生率再度升高。1966~1969年,4年的人口出生率平均达40.39‰。
1970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指示。微山县积极宣传发动,落实毛主席的指示。1970~1978年,微山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普遍推行时期。
这个时期的节育教育内容是:控制多胎生育,提倡和推行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
1979~1983年,是微山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时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开始提倡1对夫妇只生1个孩子。微山县根据中央的精神,提出“安排一胎,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的要求,教育党员干部制订落实自己的生育计划,然后再带领群众制订、落实生育计划。
1982年9月,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出,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略地位。12月28日,微山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各级领导干部会议,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教育全党、全民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创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1983年初,在“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全县推广“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即宣传教育与行政经济措施,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与做手术,以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与突击活动,以经常工作为主。
1984~1990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完善时期。这个时期,各级计生委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还对群众进行一些政策性的解答和技术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