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50年代开始宣传节制生育,70年代普遍推行计划生育工作,1984年各乡镇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行政村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95年达到“三为主”合格标准的村占80%;所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一类标准;98%以上的行政村建有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1991年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省级标准,1995年达到省级优秀服务标准,荣获全市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区”光荣称号。到1995年,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净增率大幅度下降。由建国初期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0‰左右和20‰以上,降至1995年的8.2‰和2.75‰。
(二)初婚年龄提高。从50年代男20周岁、女18周岁左右结婚,提高到90年代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1995年晚婚率达99.98%。
(三)生育模式根本转变。由50年代自发的生育模式转变为有计划控制的模式,一胎率不断提高,多胎率锐减。由早育、密育、多育,转变为90年代的晚育、稀育、少育,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四)育龄妇女普遍采取了节育措施。1990年已婚夫妇计划生育率为82%,1995年底达到99.2%。
第四节 节育成果
境内50年代开始宣传节制生育,70年代普遍推行计划生育工作,1984年各乡镇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行政村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95年达到“三为主”合格标准的村占80%;所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一类标准;98%以上的行政村建有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1991年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省级标准,1995年达到省级优秀服务标准,荣获全市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先进区”光荣称号。到1995年,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净增率大幅度下降。由建国初期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0‰左右和20‰以上,降至1995年的8.2‰和2.75‰。
(二)初婚年龄提高。从50年代男20周岁、女18周岁左右结婚,提高到90年代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1995年晚婚率达99.98%。
(三)生育模式根本转变。由50年代自发的生育模式转变为有计划控制的模式,一胎率不断提高,多胎率锐减。由早育、密育、多育,转变为90年代的晚育、稀育、少育,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四)育龄妇女普遍采取了节育措施。1990年已婚夫妇计划生育率为82%,1995年底达到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