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 建国前,境内群众卫生知识贫乏,孕妇分娩多在家里,由接生婆接生。许多产妇死于难产、大出血、产褥感染;新生儿死于破伤风、败血症、窒息者甚多。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保护妇女、婴儿健康,推行新法接生。济宁县从训练接生员入手,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工作。1953年,按照“改造、培训、提高”的方针,举办首批接生员培训班。1954年,全县建立54个接生站,新法接生2020人。1957年,农村接生员726名,有产包510套,新法接生4881人,新法接生率53%。1958年,贯彻卫生厅《关于人民公社办产院的几点意见》,全县建起8个中心妇产院,下设224个妇产分院,重点推广新法接生。1960年,新法接生率94.3%。1970年,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女“赤脚医生”的培训,提高她们助产和防治妇女病的能力。1979年,在全县开展围产期保健,当年建立和巩固大队妇幼卫生室158处。1982年后,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病例。1990年,新法接生率99.9%,住院分娩率71.3%,孕产妇死亡率6.5/万,婴儿死亡率14.7‰。1993年,在长沟、石桥2乡镇试行妇幼保健责任制,当年入保667人,入保率42.6%。1994年推广到全区,1995年入保率66.5%。
妇女劳动保护 1953年济宁县开始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健卫生知识,动员孕妇作产前检查。1959年执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产后休息42天。1961年实行产前产后休息56天,并给予粮食、红糖和食油照顾,月经期休息3~6天。1979年提出妇女“五期”(经、孕、产、哺乳、更年期)劳动保护,在劳动生产和工作中予以适当照顾。1982年起,广泛宣传孕期保护知识。1988年,有5522名孕妇建立登记卡,5次孕检5052人,产后访视4589人,科学接生1337人,科学接生率25.8%。1989年,全区建围产期保健试点24处,优生咨询门诊13处,5次孕检率81%,查出高危妊娠者225人,矫治213人,转正常168人。进入90年代,以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为重点,确保母婴安全健康。1995年孕产妇5453人,其中5次孕检5236人,占96.02%。新法接生4621人,占84.7%,住院分娩4409人,占80.85%,孕产妇死亡1人,占2/万。
妇女病查治 1958年济宁县并入济宁市,1959年,市妇幼保健所、市妇联等单位,对重点社队妇女进行子宫脱垂调查。全市共查18755人,患病者1824人,占9.7%,经免费综合治疗,治愈1034人,占56.69%。在李营公社一大队检查735人,其中子宫脱垂患者135人,占18.4%。1960年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共查139542人,查出患病妇女30913人,占22.15%。其中子宫脱垂患者4591人、月经不调患者16332人。全部免费采用蒸汽、药物、针灸、推拿、营养、休息等综合方法治疗,治愈87人。
1975~1978年,妇幼保健站对5805名60岁以下已婚妇女进行普查,查出妇科病患者1436人,占24.74%。其中子宫脱垂患者162人,子宫颈糜烂患者506人,阴道炎患者339人,癌肿患者10人。1979~1982年,共查出子宫脱垂患者1200人,轻度病人采用子宫托治疗;263名重度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经3年随访,治愈好转率98.86%。查出尿瘘患者3人,免费手术治疗后,痊愈1人,好转2人。1988~1989年,妇幼保健站对40岁以上44899名农村妇女进行健康查体,查出患各种妇科疾病者7577人,占16.88%。其中宫颈糜烂患者3258人,阴道炎患者2256人,附体炎患者1800人,盆腔炎患者145人,子宫肌瘤患者36人,卵巢肿物患者11人,尿瘘患者3人,子宫脱垂患者30人,其他病患者728人(有1人患数病者),均采取相应治疗。1990~1995年,对184767名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查出各种妇科疾病患者18343人,占9.93%。其中宫颈糜烂患者2675人,阴道炎患者2434人,均采取相应治疗。
第三节 妇幼保健
妇幼卫生 建国前,境内群众卫生知识贫乏,孕妇分娩多在家里,由接生婆接生。许多产妇死于难产、大出血、产褥感染;新生儿死于破伤风、败血症、窒息者甚多。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保护妇女、婴儿健康,推行新法接生。济宁县从训练接生员入手,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工作。1953年,按照“改造、培训、提高”的方针,举办首批接生员培训班。1954年,全县建立54个接生站,新法接生2020人。1957年,农村接生员726名,有产包510套,新法接生4881人,新法接生率53%。1958年,贯彻卫生厅《关于人民公社办产院的几点意见》,全县建起8个中心妇产院,下设224个妇产分院,重点推广新法接生。1960年,新法接生率94.3%。1970年,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女“赤脚医生”的培训,提高她们助产和防治妇女病的能力。1979年,在全县开展围产期保健,当年建立和巩固大队妇幼卫生室158处。1982年后,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病例。1990年,新法接生率99.9%,住院分娩率71.3%,孕产妇死亡率6.5/万,婴儿死亡率14.7‰。1993年,在长沟、石桥2乡镇试行妇幼保健责任制,当年入保667人,入保率42.6%。1994年推广到全区,1995年入保率66.5%。
妇女劳动保护 1953年济宁县开始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健卫生知识,动员孕妇作产前检查。1959年执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产后休息42天。1961年实行产前产后休息56天,并给予粮食、红糖和食油照顾,月经期休息3~6天。1979年提出妇女“五期”(经、孕、产、哺乳、更年期)劳动保护,在劳动生产和工作中予以适当照顾。1982年起,广泛宣传孕期保护知识。1988年,有5522名孕妇建立登记卡,5次孕检5052人,产后访视4589人,科学接生1337人,科学接生率25.8%。1989年,全区建围产期保健试点24处,优生咨询门诊13处,5次孕检率81%,查出高危妊娠者225人,矫治213人,转正常168人。进入90年代,以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为重点,确保母婴安全健康。1995年孕产妇5453人,其中5次孕检5236人,占96.02%。新法接生4621人,占84.7%,住院分娩4409人,占80.85%,孕产妇死亡1人,占2/万。
妇女病查治 1958年济宁县并入济宁市,1959年,市妇幼保健所、市妇联等单位,对重点社队妇女进行子宫脱垂调查。全市共查18755人,患病者1824人,占9.7%,经免费综合治疗,治愈1034人,占56.69%。在李营公社一大队检查735人,其中子宫脱垂患者135人,占18.4%。1960年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共查139542人,查出患病妇女30913人,占22.15%。其中子宫脱垂患者4591人、月经不调患者16332人。全部免费采用蒸汽、药物、针灸、推拿、营养、休息等综合方法治疗,治愈87人。
1975~1978年,妇幼保健站对5805名60岁以下已婚妇女进行普查,查出妇科病患者1436人,占24.74%。其中子宫脱垂患者162人,子宫颈糜烂患者506人,阴道炎患者339人,癌肿患者10人。1979~1982年,共查出子宫脱垂患者1200人,轻度病人采用子宫托治疗;263名重度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经3年随访,治愈好转率98.86%。查出尿瘘患者3人,免费手术治疗后,痊愈1人,好转2人。1988~1989年,妇幼保健站对40岁以上44899名农村妇女进行健康查体,查出患各种妇科疾病者7577人,占16.88%。其中宫颈糜烂患者3258人,阴道炎患者2256人,附体炎患者1800人,盆腔炎患者145人,子宫肌瘤患者36人,卵巢肿物患者11人,尿瘘患者3人,子宫脱垂患者30人,其他病患者728人(有1人患数病者),均采取相应治疗。1990~1995年,对184767名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查出各种妇科疾病患者18343人,占9.93%。其中宫颈糜烂患者2675人,阴道炎患者2434人,均采取相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