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济宁直隶州设医学,兼管医药卫生事宜。民国年间,济宁县卫生行政工作长期由警察局兼管,后于1945年8月,设卫生股,主管卫生行政工作。
1949年10月,济北县设卫生科。1951年2月,改称济宁县卫生科。1958年11月,并入济宁市卫生局。
1965年5月,济宁县设卫生局,1968年6月,成立“六二六”卫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行使卫生行政职权,1970年1月撤销。3月成立卫生局革命委员会,6月撤销,恢复济宁县卫生局。1995年底,任城区卫生局内设入秘、医药科教、社会卫生、计财和行政5科。有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共有干部职工17人。辖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宁脉管炎医院、区中医院、卫生防疫站、皮肤病防治站、妇幼保健站、结核病防治所、卫生进修学校、药品检验所、11处乡镇医院(卫生院),12处乡镇卫生防保站。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末,济宁直隶州设医学,兼管医药卫生事宜。民国年间,济宁县卫生行政工作长期由警察局兼管,后于1945年8月,设卫生股,主管卫生行政工作。
1949年10月,济北县设卫生科。1951年2月,改称济宁县卫生科。1958年11月,并入济宁市卫生局。
1965年5月,济宁县设卫生局,1968年6月,成立“六二六”卫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行使卫生行政职权,1970年1月撤销。3月成立卫生局革命委员会,6月撤销,恢复济宁县卫生局。1995年底,任城区卫生局内设入秘、医药科教、社会卫生、计财和行政5科。有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共有干部职工17人。辖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宁脉管炎医院、区中医院、卫生防疫站、皮肤病防治站、妇幼保健站、结核病防治所、卫生进修学校、药品检验所、11处乡镇医院(卫生院),12处乡镇卫生防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