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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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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1990年8月,根据《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区政府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实施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同时,各乡镇相继成立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形成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1990年11月,文化局设文化市场管理科,同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个班子,具体负责处理文化市场管理的日常事务。1995年,文化市场管理科下设文化市场稽查队,配工作人员4名。
管理 1988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整顿书刊市场的通知》,用10天时间,对全区书刊、录像、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查处淫秽粗俗、情调低下、宣传封建迷信的出版物和录像制品,打击非法出版、经营活动。查获违禁录像带27盒,非法出版物56本,迷信品7种44件。1992~1994年,对印刷、音像、书刊、娱乐演出、文物、美术、电影等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登记、注册。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先后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广播等有关单位进行21次联合大检查。共查缴、销毁黄色淫秽书刊5000余册、黄色录像带2000余盒(盘)、裸体扑克50副,取缔非法书刊摊点10处。同时,加强对文化物品经营者法制法规教育,印发宣传材料6000余份,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学习班、演讲班30次,放映幻灯30场650余幅,转发省、市等各级文件3000余份,支持扶助兴建文化物品经营点35处。
1995年,全区有注册登记的印刷厂30家、打字复印部20家、舞厅5家、书报刊亭摊点13个、电子游戏厅8家、艺术品制作和字画装裱部5家、台球娱乐厅30家、电视放像点9家、音像制品销售点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