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济宁直隶州文化工作由劝学所兼司。民国时期先后由县公署(县政府)教育局(科)、第五科办理。解放区及建国初期,由民主(人民)政府教育科、文教科承办。
文化(科)局 1956年2月,济宁县设文化科。1958年11月,并入济宁市文化科。
1965年5月,济宁县设立文教局。1968年5月,济宁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文化工作。1975年7月,设立济宁县文化局,1993年12月,并入济宁市郊区文化体育委员会。
文化体育委员会 1993年12月设立济宁市郊区文化体育委员会。1995年,任城区文化体育委员会内设人秘、文艺创作、体育竞训、文化市场管理4科,有工作人员19人。辖文化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新华影院、济宁市豫剧二团、文物管理所、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广播电视局 1958年5月,济宁县广播站建成,由县委宣传部管理。11月,并入济宁市广播站。1965年5月,恢复济宁县广播站。1975年12月,设济宁县革命委员会广播局。局、站合署办公。1976年10月,改称广播事业管理局,1980年11月,改称广播局。1984年4月,改称广播电视管理站。1987年9月,改称广播电视局。1993年12月,改称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995年7月,改称任城区广播电视局,内设秘书、技术、新闻、财务、安装5科,辖广播站、电视台,共有工作人员76人。
档案局 建国前,档案由官吏或书吏掌管。
1951年11月,济宁县委、县政府设立档案室,各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1人。1956年3月,县委、县人委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1958年11月,分别并入济宁市委、市政府档案室。
1965年5月,济宁县委始设档案局,1966年6月撤销,同时,县委办公室设置档案室。1968年6月,档案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972年10月,设立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室。1980年4月,撤销县革委办公室档案室,县委复设档案局,同时建立档案馆。1984年5月局改科。1987年2月科改局,转政府序列。1990年2月,局内设人秘、业务指导、档案管理3股。1993年12月,撤销档案局,保留档案馆。1995年9月,恢复档案局,与馆合署,内设人秘、业务指导、档案管理3科。共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馆员2人,助理馆员1人。
第一章 机构
清末,济宁直隶州文化工作由劝学所兼司。民国时期先后由县公署(县政府)教育局(科)、第五科办理。解放区及建国初期,由民主(人民)政府教育科、文教科承办。
文化(科)局 1956年2月,济宁县设文化科。1958年11月,并入济宁市文化科。
1965年5月,济宁县设立文教局。1968年5月,济宁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文化工作。1975年7月,设立济宁县文化局,1993年12月,并入济宁市郊区文化体育委员会。
文化体育委员会 1993年12月设立济宁市郊区文化体育委员会。1995年,任城区文化体育委员会内设人秘、文艺创作、体育竞训、文化市场管理4科,有工作人员19人。辖文化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新华影院、济宁市豫剧二团、文物管理所、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广播电视局 1958年5月,济宁县广播站建成,由县委宣传部管理。11月,并入济宁市广播站。1965年5月,恢复济宁县广播站。1975年12月,设济宁县革命委员会广播局。局、站合署办公。1976年10月,改称广播事业管理局,1980年11月,改称广播局。1984年4月,改称广播电视管理站。1987年9月,改称广播电视局。1993年12月,改称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995年7月,改称任城区广播电视局,内设秘书、技术、新闻、财务、安装5科,辖广播站、电视台,共有工作人员76人。
档案局 建国前,档案由官吏或书吏掌管。
1951年11月,济宁县委、县政府设立档案室,各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1人。1956年3月,县委、县人委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1958年11月,分别并入济宁市委、市政府档案室。
1965年5月,济宁县委始设档案局,1966年6月撤销,同时,县委办公室设置档案室。1968年6月,档案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972年10月,设立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室。1980年4月,撤销县革委办公室档案室,县委复设档案局,同时建立档案馆。1984年5月局改科。1987年2月科改局,转政府序列。1990年2月,局内设人秘、业务指导、档案管理3股。1993年12月,撤销档案局,保留档案馆。1995年9月,恢复档案局,与馆合署,内设人秘、业务指导、档案管理3科。共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馆员2人,助理馆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