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幼儿教师 资料库:任城区地情库 章节:任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2/section/1/article/4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2/section/1/article/4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6~1961年,各托儿组(所)、幼儿队和幼儿园的教师,由村选派有文化的中青年妇女担任,记同等劳力的平均工分。1966年后,幼儿教师由生产大队选派具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的中青年妇女担任。1977年,境内有幼师67人,1979年106人。至1981年,对幼师多实行记同等劳力的平均工分,每月给3元的补助费。1982年后,幼师的任用,本着个人自愿、生产大队(村)同意,公社(乡镇)妇联面试合格的原则办理。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其待遇改为每月30元工资,由生产大队(村)或公社(乡镇)统筹发放。1985年,全区有幼师468人,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398人,占70%。1990年,有幼教职工693人,其中教师553人。1995年,有幼教职工771人,其中女教职工755人(女教师3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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