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济宁县实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服预备役的士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957年,预备役和民兵合一。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预备役登记停止。
1980年,恢复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制度,当年登记1519人。1984年5月,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除应征服现役者外,均编入民兵服预备役。1985年,有预备役士兵48262人,其中,第一类(基干民兵及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下同)7335人,第二类(普通民兵及29至35岁退出现役的士兵,下同)40927人。1995年,有预备役士兵56330人,其中,第一类3132人,第二类53198人。
第五节 预备役
1956年6月,济宁县实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服预备役的士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957年,预备役和民兵合一。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预备役登记停止。
1980年,恢复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制度,当年登记1519人。1984年5月,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除应征服现役者外,均编入民兵服预备役。1985年,有预备役士兵48262人,其中,第一类(基干民兵及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下同)7335人,第二类(普通民兵及29至35岁退出现役的士兵,下同)40927人。1995年,有预备役士兵56330人,其中,第一类3132人,第二类531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