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2月,设立济宁律师公会,有会员44人。1937年6月,有会员46人。
1956年6月,设立济宁市法律顾问处(兼理济宁县业务),有工作人员6人。1957年,解答法律咨询1145起,代写法律文书408起,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17起,担任民事代理5起,提供法律建议1条,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1576起。1958年,律师制度受到批判,6月,撤销济宁市法律顾问处。
1980年10月,始设济宁县法律顾问处。1984年5月,12个乡设立法律服务站(后改所)。至1990年,济宁市郊区法律顾问处有二级律师3人,三级律师1人,律师助理1人,特邀律师2人,工勤1人。担任48家常年法律顾问,其中行政机关15家,企业单位33家。为顾问单位办理经济案件285起,其中参与诉讼80起,调解54起,仲裁1起。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450起,使7名被告判决无罪。办理刑事自诉案件代理3起,非诉讼案件84起,其中经济案件75起,挽回经济损失164.47万元。担任民事代理243起,其中经济案件134起,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065万元。解答法律咨询5884起,其中刑事咨询1132起,民事咨询4730起,其他咨询22起。接待人民来访882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157份,提供法律建议156条,讲法律课127场次,参与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122份,参与各类项目谈判96次。
1991年,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1993年,新建律师事务所两处,工作人员增至20人。至1995年,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代理)516起,办理民事案件518起、经济案件869起、非诉讼案件401起、行政案件422起,代写法律文书1046件,解答法律咨询3541人次。担当法律顾问401家,为企事业单位修改、起草合同、协议声明、委托书4687件,提供司法建议267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7万人(件)次,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69亿元。
第四节 律师
1931年12月,设立济宁律师公会,有会员44人。1937年6月,有会员46人。
1956年6月,设立济宁市法律顾问处(兼理济宁县业务),有工作人员6人。1957年,解答法律咨询1145起,代写法律文书408起,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17起,担任民事代理5起,提供法律建议1条,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1576起。1958年,律师制度受到批判,6月,撤销济宁市法律顾问处。
1980年10月,始设济宁县法律顾问处。1984年5月,12个乡设立法律服务站(后改所)。至1990年,济宁市郊区法律顾问处有二级律师3人,三级律师1人,律师助理1人,特邀律师2人,工勤1人。担任48家常年法律顾问,其中行政机关15家,企业单位33家。为顾问单位办理经济案件285起,其中参与诉讼80起,调解54起,仲裁1起。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450起,使7名被告判决无罪。办理刑事自诉案件代理3起,非诉讼案件84起,其中经济案件75起,挽回经济损失164.47万元。担任民事代理243起,其中经济案件134起,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065万元。解答法律咨询5884起,其中刑事咨询1132起,民事咨询4730起,其他咨询22起。接待人民来访882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157份,提供法律建议156条,讲法律课127场次,参与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122份,参与各类项目谈判96次。
1991年,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1993年,新建律师事务所两处,工作人员增至20人。至1995年,为刑事案件出庭辩护(代理)516起,办理民事案件518起、经济案件869起、非诉讼案件401起、行政案件422起,代写法律文书1046件,解答法律咨询3541人次。担当法律顾问401家,为企事业单位修改、起草合同、协议声明、委托书4687件,提供司法建议267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7万人(件)次,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