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 工业普查 1950年,首次进行全县工业普查,主要调查私营手工业的基本情况。1985年3月至1988年2月,进行第二次工业普查,主要调查3个全民所有制企业、79个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22个非独立核算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产值、利税。完成甲类表3套1.5万份、丙类表79套474份、简易卡片22套66份。
人口普查 1953年,以7月1日零点为截止时间(下同),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有家庭人口、家庭状况、职业构成等九项指标。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主要有家庭户数、人口等12项指标。1982年、1990年,分别进行第三次、第四次人口普查,主要有家庭户数、人口、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生育等19项指标。
抽样调查 农村住户抽样调查 1983~1985年,每年进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均为6个村民委员会,共60户。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年末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和拥有量、房屋、种植和饲养业生产、出售产品、总收入和纯收入、总支出、粮食和现金收支、购买商品、主要实物消费量和耐用品拥有量等。1986~1995年,抽样面扩大到55个村民委员会,共550户,调查内容未变。
生育力抽样调查 198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4个乡镇的8个村民委员会、225户进行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生育力抽样调查。分为村、住户和个人调查。村调查主要是生产、收益、交通、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服务等23个指标;住户调查包括常住人口、现有人口等17个指标;个人调查分为育龄妇女的婚姻史、生育史、怀孕史、避孕史、生育愿望和丈夫情况等149个指标。
人口抽样调查 1988年12月、1995年8月,分2次进行总人口1%抽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规模、文化程度、在业状况、育龄妇女生育状况、出生人口等14个指标。
第二节 统计调查
普查 工业普查 1950年,首次进行全县工业普查,主要调查私营手工业的基本情况。1985年3月至1988年2月,进行第二次工业普查,主要调查3个全民所有制企业、79个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22个非独立核算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产值、利税。完成甲类表3套1.5万份、丙类表79套474份、简易卡片22套66份。
人口普查 1953年,以7月1日零点为截止时间(下同),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有家庭人口、家庭状况、职业构成等九项指标。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主要有家庭户数、人口等12项指标。1982年、1990年,分别进行第三次、第四次人口普查,主要有家庭户数、人口、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生育等19项指标。
抽样调查 农村住户抽样调查 1983~1985年,每年进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均为6个村民委员会,共60户。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年末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和拥有量、房屋、种植和饲养业生产、出售产品、总收入和纯收入、总支出、粮食和现金收支、购买商品、主要实物消费量和耐用品拥有量等。1986~1995年,抽样面扩大到55个村民委员会,共550户,调查内容未变。
生育力抽样调查 1987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4个乡镇的8个村民委员会、225户进行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生育力抽样调查。分为村、住户和个人调查。村调查主要是生产、收益、交通、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服务等23个指标;住户调查包括常住人口、现有人口等17个指标;个人调查分为育龄妇女的婚姻史、生育史、怀孕史、避孕史、生育愿望和丈夫情况等149个指标。
人口抽样调查 1988年12月、1995年8月,分2次进行总人口1%抽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规模、文化程度、在业状况、育龄妇女生育状况、出生人口等14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