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计划 主要是年度计划。1952年,济宁县人民政府首次制定《济宁县农业生产计划》。此后,除1967~1972年外,县政府每年都有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从1981年起,每年都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中期计划 主要是五年计划。1953~1995年,县(区)政府共制订六个五年计划(“三五”“四五”两个五年计划,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未能制订)。从“六五”计划起,由过去单一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除原有的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邮电、商业贸易、财政税收、物资分配、科学技术等内容外,同时把文教卫生、人口、劳动,社会福利、体育、环保和人民收入与生活消费水平,纳入社会发展计划。
长期计划 仅1955年济宁县委、县政府制订1955~1962年《济宁县农业生产规划》,称八年规划。
第三节 计划种类
短期计划 主要是年度计划。1952年,济宁县人民政府首次制定《济宁县农业生产计划》。此后,除1967~1972年外,县政府每年都有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从1981年起,每年都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中期计划 主要是五年计划。1953~1995年,县(区)政府共制订六个五年计划(“三五”“四五”两个五年计划,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未能制订)。从“六五”计划起,由过去单一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除原有的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邮电、商业贸易、财政税收、物资分配、科学技术等内容外,同时把文教卫生、人口、劳动,社会福利、体育、环保和人民收入与生活消费水平,纳入社会发展计划。
长期计划 仅1955年济宁县委、县政府制订1955~1962年《济宁县农业生产规划》,称八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