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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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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设备 1881年(清光绪七年)12月,由天津沿运河架通至上海的电报线路,沿线设立紫竹林、大沽口、临清、济宁、清江浦(今淮阴)、镇江、苏州、上海分局,济宁分局设在东关姜店街,配置直列式莫尔斯电报机一台。12月28日,全线各局开通收发电报。1882年(光绪八年)4月,济宁电报分局改为商办,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又改为官办。1909年(宣统元年)增设济宁至巨野电报支线48公里,1915年增设济宁至济南电报线路180公里。1938年1月,日本侵略军侵占济宁,电报业务中断。8月,日军架通济宁—兖州线路,使用音响电报机。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电报线路阻断。
1949年7月1日,济宁—济南电报线路开通,配置“九二”式报话机1台,当年出报2800份。1955年,济宁—嘉祥话传电报线路和济宁—微山人工电报线路,先后于7月和10月开通,当年出报2980份。1958~1959年,先后开通济宁至邹县、金乡、汶上、菏泽、单县、巨野、枣庄、泗水、滕县直达人工电报线路。1958年9月,境内农村电报业务均经济宁邮电局中转,邮电支局投送,当年投报4095份。1961年将“九二”式报话机改换为振荡器通报。1962年、1964年分别开通济宁至曲阜、鱼台人工电报线路,1965年出报3980份。1972年,境内各邮电支局安装电传机。1985年10月,开通济宁二号矿井(接庄镇境内)至济南电报线路。1986年,10处邮电支局改用新加坡进口的TX-20型电子电传打字机,当年出报7900份。1994年,境内13处邮电支局的电报线路接入济宁市邮电局电报中心,全部使用TX-20型电子电传打字机。1995年全区共出报30200份。
电报种类 电报初办时,以“通军报为第一要务,便商民次之”为宗旨,主要服务于军事和政务。1882年(清光绪八年),办理电报分为一般电报和特别电报两种。一般电报分为:一等电报,为官府电报,优先传递;二等电报,为邮电局公务电报;三等电报,为私事紧急电报;四等电报,为私事平常电报;五等电报,为递送电报,按发报人交发时间为序拍发。特别电报分为加急电报、核时电报、收妥电知、预付回报、电局代译。1912年,国内电报有华文、英文及明、密码区别。种类有政务、加急、寻常、新闻、帐务五种。特别业务有紧急、校对、预付、收据、专送、分送、面交、露封、留交、跟送、转递、迟缓、邮转13种。1922年,将上述各种电报改为政务、公务、特别、寻常电报四种。1935年9月1日起,电报种类为:官军、局务、私务、公益、特别5种。其中私务电报分寻常、加急、交际、新闻、加急新闻5类;公益电报分航行安全、气象、水位、帐务4类;特别电报分邮传、铁路电传、国内船舶无线、特约减费4类。1936年,开办寄还电报收据业务。1947年12月起,开放夜信民报。
建国初期,电报分军政、企业、公益、航行安全、报汛、邮汇、船舶、新闻、普通、书信等11种。特别业务分校对、送妥通知、预付、分送、专送、话传6种。1957年7月1日起,增加防空、事故电报,航行安全电报改为天气电报。特别业务有特急、加急、校对、分送、预付、送妥通知、改发、专送、指定日期投递、昼夜投递、留交、亲启、邮送电报13种。1958年1月1日,将原来的企业、书信电报并入普通电报。1959年5月27日,邮电部又将全国电报种类改为防空、天气、事故、水情、军政、新闻、普通、公务电报八种。1963年7月1日起,增加公益、邮汇电报。特别业务废除昼夜投递、指定日期投送、专送、亲启四种,送妥通知改为送妥电知。1971年,电报种类改为特种、军政、新闻、公务、汇款、普通六种。1978年6月,电报种类又改为防空、天气、特种、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普通、汇款、公电11种,特别业务仅保留特急、加急、分送3种,其余项目均废除。1980年,特别业务恢复改发、邮送。1985年4月1日起,电报种类有:天气、水情、公益、政务、新闻、普通、汇款、公电8种。特别业务开放特急标识为“IMD”,加急标识为“VGT”,邮送标识为“PO”3种。1988年2月1日起,开办礼仪电报。至1995年未变。
国际电报,1972年5月,中国加入国际电信联盟。1973~1987年期间,国际电报由北京中转。1988年开始,除不受理南非、柬埔寨两国电报外,去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电报均可办理。常用电报有:优先传递国际政务电报、一般国际政务电报、普通国际电报、纳费业务电报、普通公务五种,至1995年未变。
电报投递 开办电报业务之初,由送报员步行投递。1929年开始用自行车投递。建国初,由邮电局派人专送。1956年起,改由各邮政支局(所)投送。1958年,改为随邮政投递班次用挂号信形式投送到户。1983年4月起开办电报专送业务,雇用专职送报员,由收报人交纳送报费。1984年10月,将专职送报员改换为临时合同工送报,采用计件工资制,每份电报不分远近一律按0.40元计算,邮电局按月发给计件工资,一直延续至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