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邮件由邮政局邮差送至代办所,由收件人来所查询领取,或托人捎给收件人。没有邮政代办所的村庄,由邮政局临时雇工投送,报酬由雇工向收件人收取。这种投递方式,一直延续到1948年。
1948年7月,农村邮务所开始设专人投递。1954年9月,有投递员7人,24条投递段道,投递频次逐日到区,3日到村,全为自行车投递。1958年提出“农村用邮用电不出村,包裹汇款送上门”的口号,开展了“两送”(送包,送汇)“三带”(带邮票、带信封、带信纸)“四收”(收电报、收包裹、收汇款、收信件)业务。同年,投递路线908.5公里。从城区到各公社驻地实现了当日班投递。1962年,农村投递路线950公里。年底,城区到各公社驻地改为两日班投递,乡村三日班投递。同时取消送包送汇到户投递,除给据邮件和国际邮件亲投到户外,平常邮件由投递员投送到邮电支局、所、站再行转投,投送到村的委托农民捎转,时有少数生产大队和学校,仍保留代办邮件投递。
1966年,投递路线1222公里,全部实现了逐日投递,两天内可以看到省报。1971年,试行农村投递摩托化。1979年,停用摩托车,复用自行车投递。
1985年1月,石桥乡政府拨款招聘一名投递员,交邮电支局统一管理,亲投信、报到户。1986年,全区12个乡镇全面推广了这一作法,增加个人承包投递路线25条,使农村投递路线增加到51条,1347公里。其中,个人承包投递路线44条,1168公里,全部实现了信、报投递到户。1988年,境内共有投递路线57条,1496公里,其中,个人承包投递路线49条,1278公里。各乡镇驻地和行政村全部实现每周6班投递。1995年投递路线为57条,1488公里。
第三节 投递
清末民初,邮件由邮政局邮差送至代办所,由收件人来所查询领取,或托人捎给收件人。没有邮政代办所的村庄,由邮政局临时雇工投送,报酬由雇工向收件人收取。这种投递方式,一直延续到1948年。
1948年7月,农村邮务所开始设专人投递。1954年9月,有投递员7人,24条投递段道,投递频次逐日到区,3日到村,全为自行车投递。1958年提出“农村用邮用电不出村,包裹汇款送上门”的口号,开展了“两送”(送包,送汇)“三带”(带邮票、带信封、带信纸)“四收”(收电报、收包裹、收汇款、收信件)业务。同年,投递路线908.5公里。从城区到各公社驻地实现了当日班投递。1962年,农村投递路线950公里。年底,城区到各公社驻地改为两日班投递,乡村三日班投递。同时取消送包送汇到户投递,除给据邮件和国际邮件亲投到户外,平常邮件由投递员投送到邮电支局、所、站再行转投,投送到村的委托农民捎转,时有少数生产大队和学校,仍保留代办邮件投递。
1966年,投递路线1222公里,全部实现了逐日投递,两天内可以看到省报。1971年,试行农村投递摩托化。1979年,停用摩托车,复用自行车投递。
1985年1月,石桥乡政府拨款招聘一名投递员,交邮电支局统一管理,亲投信、报到户。1986年,全区12个乡镇全面推广了这一作法,增加个人承包投递路线25条,使农村投递路线增加到51条,1347公里。其中,个人承包投递路线44条,1168公里,全部实现了信、报投递到户。1988年,境内共有投递路线57条,1496公里,其中,个人承包投递路线49条,1278公里。各乡镇驻地和行政村全部实现每周6班投递。1995年投递路线为57条,148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