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济宁直隶州设工房,兼管公用设施建设。1912年,县公署设劝业所,1913年改为实业局,1928年4月,济宁县设建设局,1933年1月改为第四科,以上机构兼管建设事宜。1938年1月,伪县政府设建设科。1945年10月,国民党县政府设建设股。1949年3月,济北县设建设科,7月,济宁县设建设科。1949年9月,济宁县并入嘉祥县。1951年2月,济北县改称济宁县,仍设建设科,1956年2月撤销,公用设施建设由计划统计委员会兼管。1965年5月,济宁县计划委员会设基本建设办公室。1975年3月,成立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80年4月,内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5月,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委员会。1990年5月,环境保护办公室对外称环境保护局。1993年11月,城乡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1995年底,内设人秘、财务、施工定额、村镇建设4个科及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干部职工49人。辖环境保护局、建筑设计院,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建材供应公司、建筑工程总公司、安装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12处乡镇设农房办公室。
第一章 机构
清末,济宁直隶州设工房,兼管公用设施建设。1912年,县公署设劝业所,1913年改为实业局,1928年4月,济宁县设建设局,1933年1月改为第四科,以上机构兼管建设事宜。1938年1月,伪县政府设建设科。1945年10月,国民党县政府设建设股。1949年3月,济北县设建设科,7月,济宁县设建设科。1949年9月,济宁县并入嘉祥县。1951年2月,济北县改称济宁县,仍设建设科,1956年2月撤销,公用设施建设由计划统计委员会兼管。1965年5月,济宁县计划委员会设基本建设办公室。1975年3月,成立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80年4月,内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5月,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委员会。1990年5月,环境保护办公室对外称环境保护局。1993年11月,城乡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1995年底,内设人秘、财务、施工定额、村镇建设4个科及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干部职工49人。辖环境保护局、建筑设计院,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建材供应公司、建筑工程总公司、安装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12处乡镇设农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