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1&A=2&rec=81&run=13

建国前,济宁城区无物价管理机构。物价的升降由市场自由调节。
建国后,物价工作由济宁市工商局管理。1957年12月,市政府成立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物价管理工作。1959年,物价管理归属市计划委员会。1963年1月,正式成立市物价委员会,负责本市的物价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1965年7月,物价委员会撤销,业务并入市财贸办公室。1970年,物价管理工作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1975年又划归市计划委员会。
1980年10月,建立市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负责物价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调查工作。1983年10月,划归市中区计划委员会管理。1988年10月,建立济宁市市中区物价局,区内各乡成立物价管理所,设立物价助理员。1992年5月与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1995年2月物价局分出。至年底,局、所干部、职工共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