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标注册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1&A=2&rec=77&run=13

济宁的商标管理工作始于建国后。1954年,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和私营企业实行商标优先注册,对小型企业的商标实行当地登记备案。1957年,实行商标全面注册。1963年,对各企业历年来商标的使用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各主管局建立注册商标档案资料。1964年10月至1965年5月,对清理整顿后继续使用的50多个商标重新换发《商标注册证》。“文化大革命”时期,商标管理工作遭到破坏,许多传统名牌商标被视为“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产物横加查禁,商标设计人员受到批判和迫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标管理工作得以恢复和发展。1978年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在市内开展商标清理工作,从清理的46个企业使用的60个商标中,保留了32个企业原注册的40个商标。对其他仿冒、混同的商标分别予以取缔和撤销。1981年,开展“商标设计百花奖”活动,注册商标发展到156个,其中荣获银质奖的1个(国家经委、工商总局颁发),获省级优质名牌称号的23个。至1983年,注册商标发展到198个,其中,获国家银质奖的2个(国家经委、工商总局颁发),获省优质产品称号的43个。标准印制商标定点企业5个。是年10月,多数企业移交市属,商标注册减少到43个,分别使用在14家企业的50多种产品上。
1985年12月,开始实行凭工商局开据的《注册商标印制证明信》、《未注册商标印制委托书》印制商标制度。1986年6月,实行商标企业凭《商标注册证》刊登《山东省注册商标通告》制度。截止1990年,注册商标发展到91个,商标印制定点企业22个。1993年7月,国家工商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规划》,区工商局加强了对商标使用的管理。1994年初,区工商局成立商标代办处,申请商标注册工作逐步展开。至1995年,市中区注册商标发展到16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