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编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1&A=2&rec=68&run=13

建国后,市计划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综合平衡、互相衔接”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地计划部门下达的控制数,结合计划执行情况,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78年前,由于计划工作受“左”的思想影响,指标定得过高,完成计划困难较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计划指标比较切合实际,主要指标均可完成和超额完成。
长期计划 1962年,编制《济宁市1963~1972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济宁市第一个综合性长期规划。规划对工业、农业、商业、文教、卫生等提出主要计划目标。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规划的方针是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农轻重为序、工农并举、轻重并举、大中小并举、洋法生产与土法生产并举。规划的原则是执行集中统一的原则,从全局出发,充分发挥地区和部门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整个规划的主要指标大部分没有实现。1962年,编制了《关于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十年规划意见》和《对今后十年商业、商贸发展规划的意见》等专业计划。1963年5月,编制《济宁市农业生产十年规划》,规划要求在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努力发展棉花、油料和经济作物,同时发展畜物业、水利、林副业。努力改造自然面貌,减轻水、旱、虫灾,扩大肥源,提高肥质,加大肥量,扩大施肥面积等具体措施。1965年,编制《济宁市机械工业1966~1975年发展规划。》
1982年,按照中共十二大确定的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编制《济宁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要点》,提出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年平均递增8.1%,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33亿元,年递增7.9%,农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年递增12.2%。规划对工业、农业分别从目标、重点、步骤、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1990年初,编制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了到2000年的发展目标。1995年编制的《济宁市市中区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在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及其后十年市中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战略任务、战略重点和发展措施,确定生产力布局的“十、五、三”(即,十:纺织服装、化工橡胶、包装印刷、五金机械、交通器材、食品饮料、建筑装饰、商贸流通、房地产、旅游娱乐;五:以太白楼为基轴,形成车站东路、琵琶山路、327国道、济安桥路、车站西路5条商贸经济带;三:济宁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工业区、南苑私营经济园、太白商城),以促进经济体制市场化,经济增长方式集约化两大转变。规划安排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8%,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到200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期计划 1958年,《济宁市关于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初步意见》开始实施。提出在“二五”期间,认真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大力支持农业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计划统一安排,以最快的速度,多快好省的原则,发挥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彻底改变现状。规划设两本帐:即“保证数,争取数”或“必成数,期成数”。如工业总产值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末,第一本帐为30亿元,第二本帐为36亿元,规划安排期末比期初工业产值增长101.9倍,每年递增1.527倍;农业单产增长4.9倍,单产达到1250斤;人口从97000人增长到23万人。由于“大跃进”运动的开展,使国民经济计划陷入高指标和高积累的状态,加上计划多变和比例失调,计划指标脱离实际,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后果。
三年调整期间,编制的中期计划有:《济宁市农业第三个五年规划(草案)》、《农业七年规划的初步设想》、《水利建设1964~1970年七年规划的初步设想》等。几个规划的共同点是大规模地进行社会主义大农业建设。
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通过调整,得到基本恢复和发展,主要比例关系趋于协调,为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奠定了稳固的基础。1965年,编制《济宁市工交第三个五年规划(草案)》和《城市建设规划纲要》。1971~1975年的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正值“文化大革命”的高潮期,计划工作陷于困境,机构瘫痪。作为济宁地区经济中心的济宁市,没有编制“四五”国民经济计划,仅依据地区“四五”规划,于1970年5月提出初步设想意见。总设想是:农业亩产粮食650公斤,工业产值翻两番半达到6亿元。执行结果是工业产值完成3.6亿元,农业耕亩单产600公斤,大部分指标没有完成计划。1975年12月,编制《济宁市一九七六年工业生产计划安排意见和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设想》。规划要求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8~20亿元,5年递增38.8%~42%,到1980年,实际完成70459.2万元,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1978年,对“五五”计划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主要指标未能实现。1979年9月,编制《1979~1981年国民经济三年调整规划》。1983年7月,制定《济宁市第六个五年计划》。
市改区后,1985~1986年2月,编制《济宁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初步设想(草案)》。第一部分为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为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初步设想,主要指标: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9500~21900万元,每年递增22%~25%;财政收入1500万元,每年递增16.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400万元,每年平均增长15%;农民人均收入1500元;人口控制在28万人,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执行结果除农民人均收入外,其他主要计划指标均已完成和超额完成。
1990年制定《济宁市市中区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即社会总产值达到117000万元,年递增14%;国民生产总值43000万元,年递增13.7%;国民收入32700万元,年递增13.7%;工农业总产值75000万元(八〇年不变价),平均每年递增1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000万元,年递增12.3%;财政收入3260万元,年递增8~10%。
1993年初,编制《济宁市市中区第八个五年计划后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时编制了《济宁市市中区第八个五年计划后三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八五”末达到50%。
短期计划 1956年始,编制商业、农业等专项年度计划。1957年5月,编制济宁市第一个综合性年度计划,即《济宁市计划委员会关于1956年计划执行情况与1957年度计划安排意见》。1959年,编制对外贸易出口物资供应(收购)计划,对外贸易出口第一次纳入年度计划。1963年,与人事监察局合编《济宁市一九六三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及一九六六年需求的计划》。
1982年前,年度计划多为年度国民经济计划,1982年后,更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1987~1995年,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计划执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