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私医管理 资料库:市中区地情库 章节:济宁市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article/5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1/section/2/article/5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私医管理


    1949年7月,济宁市立人民医院社会保健股代理卫生行政工作,负责市区私医登记、甄审和考试,对合格者发放营业执照。1950年12月,济宁市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对医院、诊所免征工商税的规定》,对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接受一定防疫和保健任务,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医药费以及不对非就诊病人售药的私立医院、诊所免纳工商业税。1955年,济宁市私医参加联合医疗机构全部结束。是年,私人行医尚有6家6人,均属年老体弱者。1959~1978年,济宁市无公开个体诊所。1979年,少数个体医开始试探性行医。1980年,市卫生局对申请个体开业行医的闲散医务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发给营业执照,允许在指定地点行医。1986年起,市中区卫生局每月召集一次个体开业医例会,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有关政策、法令,教育其依法行医。是年9月,市中区个体开业行医工作者协会成立,发展会员27人。1989年1月,市中区卫生局下发《市中区个体开业行医管理办法》,要求个体医遵照执行,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至1990年,市中区先后共批准外地和本地在区内个体开业医生41人。1994年9月1日起,市中区卫生局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在区境内开设的私医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批准71家私医医疗机构,核发了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疗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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