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 清末,济宁的小学堂,执行清政府颁布的《癸卯学制》,即初等教育9年(其中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
民国时期,1912年改为“壬子学制”(后称旧制),为“四·三分段七年制”(即初级4年,高级3年)。1922年,改为“壬戌学制”(称新制),为“四·二分段六年制”(即初级4年,高级2年)。
1946年,小学实行“四·二制”。1951年,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2年,济宁市霍家街小学、和平街小学、普育小学开始试行五年一贯制。1953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暂停五年一贯制试验,仍沿用“四·二制”。1961年,霍家街小学进行学制改革试验,每年招收两个五年一贯制试点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试验停止。自1968年起,市内小学均改为五年一贯制,实行春季始业。1974~1995年改为秋季始业。
课程 清末,济宁创办的初、高等小学堂中,初等小学堂开设的必修科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8种,随意科目有图画和手工;高等小学堂开设的必修课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9种,随意科目有手工、商业和农业。
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小学教则及课程表》,废止读经讲经课,规定初等小学校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等课程;高等小学校增设本国历史、地理、理科、农业、英语等课程。1915年,袁世凯复辟帝制,境内各小学恢复读经课。至1923年,全国教育联合会废止读经,取消修身,停设农业(或商业)、家事(缝纫)和外国语。1925年后,根据《学制课程标准纲要》的规定,初小设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工用艺术(手工)、形象艺术(绘画)、音乐、体育等8科;高小开设科目中将社会分为公民、卫生、历史、地理,将自然分为自然、园艺,并规定所设各科不分男女,一律必修。
1928年,根据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暂行条例》,初高级小学均设三民主义、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体育、党童子军(课外作业)、国画、手工等科;高级小学增设职业科目。日伪时期,为施行奴化教育,将公民科改为修身科,三年级以上增设日语和经学科。
建国后,1950年,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小学教育暂行办法》设置课程,一、二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美术5科。三、四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珠算、体育、音乐、劳作、美术8科。五、六年级设国语、算术、政治常识、历史、地理、自然、珠算、体育、音乐、劳作、美术11科。1952年,将国语改为语文,规定设语文、算术、自然(高小)、历史(高小)、地理(高小)、体育、音乐、美工8科。1954年,毕业班增设政治常识。1955年9月,按照教育部规定,一至六年级每周增设手工劳动1节,六年级增设自然1节,一至四年级各增加体育1节。1957年,全市各小学增设周会1节,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各增设农业常识1节,以加强对学生的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和初步劳动技能的教育。1965年,一至四年级周会改称政治教育,五、六年级增加政治教育课1节;数学课增加“记帐常识”,历史、地理、自然和生产常识合并改为常识,每周3节;一至三年级取消手工劳动课。市内工读小学均设语文、算术、周会3门课程,采用省编课本。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课程设置混乱,没有统一教材,主要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语录。1968年,全市一律实行五年一贯制。各年级体育改为军体,音乐和美术并为“革命文艺”,文化课只设语文、数学。另外请老工人、老干部、老农民上阶级斗争和生产知识课。1975年,各学校的军体课改为体育,革命文艺改为音乐、美术,科学常识改为常识,取消学工、学农课程。1976年后,课程设置恢复正常,小学设语文、数学、政治、常识、音乐、图画、体育。1981年3月,市内小学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三年级增设自然课2节,四、五年级常识课改为自然课,四年级设地理课2节,五年级设历史课2节。此外,四、五年级各设外语课1节。
1991~1995年,全区小学开始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方案”,课程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学科课程的设置作适当调整,三年级每周增设劳动课1节,历史、地理改为社会课,三至五年级每周安排2节。
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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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清末,济宁的小学堂,执行清政府颁布的《癸卯学制》,即初等教育9年(其中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
民国时期,1912年改为“壬子学制”(后称旧制),为“四·三分段七年制”(即初级4年,高级3年)。1922年,改为“壬戌学制”(称新制),为“四·二分段六年制”(即初级4年,高级2年)。
1946年,小学实行“四·二制”。1951年,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2年,济宁市霍家街小学、和平街小学、普育小学开始试行五年一贯制。1953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暂停五年一贯制试验,仍沿用“四·二制”。1961年,霍家街小学进行学制改革试验,每年招收两个五年一贯制试点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试验停止。自1968年起,市内小学均改为五年一贯制,实行春季始业。1974~1995年改为秋季始业。
课程 清末,济宁创办的初、高等小学堂中,初等小学堂开设的必修科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8种,随意科目有图画和手工;高等小学堂开设的必修课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9种,随意科目有手工、商业和农业。
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小学教则及课程表》,废止读经讲经课,规定初等小学校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等课程;高等小学校增设本国历史、地理、理科、农业、英语等课程。1915年,袁世凯复辟帝制,境内各小学恢复读经课。至1923年,全国教育联合会废止读经,取消修身,停设农业(或商业)、家事(缝纫)和外国语。1925年后,根据《学制课程标准纲要》的规定,初小设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工用艺术(手工)、形象艺术(绘画)、音乐、体育等8科;高小开设科目中将社会分为公民、卫生、历史、地理,将自然分为自然、园艺,并规定所设各科不分男女,一律必修。
1928年,根据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暂行条例》,初高级小学均设三民主义、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体育、党童子军(课外作业)、国画、手工等科;高级小学增设职业科目。日伪时期,为施行奴化教育,将公民科改为修身科,三年级以上增设日语和经学科。
建国后,1950年,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小学教育暂行办法》设置课程,一、二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美术5科。三、四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珠算、体育、音乐、劳作、美术8科。五、六年级设国语、算术、政治常识、历史、地理、自然、珠算、体育、音乐、劳作、美术11科。1952年,将国语改为语文,规定设语文、算术、自然(高小)、历史(高小)、地理(高小)、体育、音乐、美工8科。1954年,毕业班增设政治常识。1955年9月,按照教育部规定,一至六年级每周增设手工劳动1节,六年级增设自然1节,一至四年级各增加体育1节。1957年,全市各小学增设周会1节,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各增设农业常识1节,以加强对学生的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和初步劳动技能的教育。1965年,一至四年级周会改称政治教育,五、六年级增加政治教育课1节;数学课增加“记帐常识”,历史、地理、自然和生产常识合并改为常识,每周3节;一至三年级取消手工劳动课。市内工读小学均设语文、算术、周会3门课程,采用省编课本。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课程设置混乱,没有统一教材,主要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语录。1968年,全市一律实行五年一贯制。各年级体育改为军体,音乐和美术并为“革命文艺”,文化课只设语文、数学。另外请老工人、老干部、老农民上阶级斗争和生产知识课。1975年,各学校的军体课改为体育,革命文艺改为音乐、美术,科学常识改为常识,取消学工、学农课程。1976年后,课程设置恢复正常,小学设语文、数学、政治、常识、音乐、图画、体育。1981年3月,市内小学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三年级增设自然课2节,四、五年级常识课改为自然课,四年级设地理课2节,五年级设历史课2节。此外,四、五年级各设外语课1节。
1991~1995年,全区小学开始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方案”,课程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学科课程的设置作适当调整,三年级每周增设劳动课1节,历史、地理改为社会课,三至五年级每周安排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