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济宁蒙养院保育教导3~7岁儿童,其教育宗旨为“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使之远于浇薄之恶风,习于善良轨范”。教育课程设有游戏、歌谣、谈话、手技四种活动项目。民国时期,济宁3处私立幼稚园,招收4~5岁幼儿,学制2年。教育课程设有识字、计数、讲故事、游戏、唱歌、手工等幼儿活动项目。其中两处幼稚园的保教工作基本上采用美国的教育方法,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关心幼儿教育事业,济宁所设幼儿园根据上级规定,开设了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等幼儿活动项目,并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幼儿开展活动。1957年,市人委文教科提出幼儿园要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市各类幼儿园加强了保教工作,突出抓了幼儿的思想品德教育。各园教师通过教学、游戏、节日活动和日常生活向幼儿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劳动人民、热爱人民解放军的教育,培养幼儿爱劳动、守纪律、有礼貌、爱憎分明、勇敢诚实、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等优良品德。“文化大革命”时期,幼儿园保教制度被破坏,正常开设的各种活动项目被停止。其间,全市各园的活动内容主要是教幼儿背诵、表演、歌唱毛主席语录、诗词和“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幼儿保教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定:“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入学打好基础”。全市各类幼儿园进一步走向正规化。1981年,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教育纲要》规定的要求,全市幼儿园对大、中、小班分别通过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活动,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防止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成人化,1990~1995年,全市各幼儿园(所)均按照山东省教委教研室印发《幼儿园教育内容安排意见》进行教学。规定了城市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即大班(5周岁以上)每天上课3节,每节时间30~35分;中班(4~5周岁),每天上课3节,每节时间20~25分;小班(3~4周岁),每天上课2节,每节时间15~20分。其余时间为课外活动。
附:重点幼儿园简介
区机关幼儿园 1951年创办。1982年,市人民政府拨款60万元,在红星东路新建教学大楼1座,面积2920平方米,1984年,更名市中区机关幼儿园。1990年,有大、中、小班9个,在园幼儿450人,教职工47人。园内设园长室、教师办公室、会计室、司务室、卫生室、教学玩具室、浴室、伙房、隔离室、教师之家。1994年,新建幼儿综合活动楼1座,面积540平方米。1995年,改称市中区机关实验幼儿园,有大、中、小班9个,在园幼儿520人,教职工47人。
园内规章制度健全,有《入托须知》、《幼儿园工作制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正、副园长职责》、《会计职责》、《炊事员职责》等。教学上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美术、体育6门课程。教学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教委教研室制定的《幼儿园教育内容安排意见》,充分运用教具,使教学直观、形象。
园内设施健全。有兴趣班、美术班、电子琴班等,自制各种教具344套,其中“动脑筋”、“显像器”在山东省教具展览会上展出。幼儿作品《上公园》获山东省玩具、教具展览三等奖,绘画《唱戏》,被选送参加日本举办的国际第17届儿童画展。1983年,在济宁市举办的幼儿运动会上,《花环体操》表演获第1名,有27名幼儿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1984年,区机关幼儿园在山东省幼儿教育研讨会上介绍了办园经验。自1990年,该园连续被评为市区“文明单位”和“三八红旗先进集体”,10名教师评为市中区先进工作者,1名评为“市级优秀教师”。1993年被评为市十佳卫生单位,199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5年10月被定为省级实验幼儿园。
第二节 教学
视图
清末,济宁蒙养院保育教导3~7岁儿童,其教育宗旨为“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使之远于浇薄之恶风,习于善良轨范”。教育课程设有游戏、歌谣、谈话、手技四种活动项目。民国时期,济宁3处私立幼稚园,招收4~5岁幼儿,学制2年。教育课程设有识字、计数、讲故事、游戏、唱歌、手工等幼儿活动项目。其中两处幼稚园的保教工作基本上采用美国的教育方法,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关心幼儿教育事业,济宁所设幼儿园根据上级规定,开设了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等幼儿活动项目,并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幼儿开展活动。1957年,市人委文教科提出幼儿园要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市各类幼儿园加强了保教工作,突出抓了幼儿的思想品德教育。各园教师通过教学、游戏、节日活动和日常生活向幼儿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劳动人民、热爱人民解放军的教育,培养幼儿爱劳动、守纪律、有礼貌、爱憎分明、勇敢诚实、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等优良品德。“文化大革命”时期,幼儿园保教制度被破坏,正常开设的各种活动项目被停止。其间,全市各园的活动内容主要是教幼儿背诵、表演、歌唱毛主席语录、诗词和“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幼儿保教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定:“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入学打好基础”。全市各类幼儿园进一步走向正规化。1981年,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教育纲要》规定的要求,全市幼儿园对大、中、小班分别通过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活动,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防止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成人化,1990~1995年,全市各幼儿园(所)均按照山东省教委教研室印发《幼儿园教育内容安排意见》进行教学。规定了城市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即大班(5周岁以上)每天上课3节,每节时间30~35分;中班(4~5周岁),每天上课3节,每节时间20~25分;小班(3~4周岁),每天上课2节,每节时间15~20分。其余时间为课外活动。
附:重点幼儿园简介
区机关幼儿园 1951年创办。1982年,市人民政府拨款60万元,在红星东路新建教学大楼1座,面积2920平方米,1984年,更名市中区机关幼儿园。1990年,有大、中、小班9个,在园幼儿450人,教职工47人。园内设园长室、教师办公室、会计室、司务室、卫生室、教学玩具室、浴室、伙房、隔离室、教师之家。1994年,新建幼儿综合活动楼1座,面积540平方米。1995年,改称市中区机关实验幼儿园,有大、中、小班9个,在园幼儿520人,教职工47人。
园内规章制度健全,有《入托须知》、《幼儿园工作制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正、副园长职责》、《会计职责》、《炊事员职责》等。教学上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美术、体育6门课程。教学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教委教研室制定的《幼儿园教育内容安排意见》,充分运用教具,使教学直观、形象。
园内设施健全。有兴趣班、美术班、电子琴班等,自制各种教具344套,其中“动脑筋”、“显像器”在山东省教具展览会上展出。幼儿作品《上公园》获山东省玩具、教具展览三等奖,绘画《唱戏》,被选送参加日本举办的国际第17届儿童画展。1983年,在济宁市举办的幼儿运动会上,《花环体操》表演获第1名,有27名幼儿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1984年,区机关幼儿园在山东省幼儿教育研讨会上介绍了办园经验。自1990年,该园连续被评为市区“文明单位”和“三八红旗先进集体”,10名教师评为市中区先进工作者,1名评为“市级优秀教师”。1993年被评为市十佳卫生单位,199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5年10月被定为省级实验幼儿园。